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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 (大笨狗 我是个笨孬孬-__-)
2012-05-17 23:27:57语言的意思不是由文法结构决定 而是社会通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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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谱呛“你撞看看” 检认同意攻击
联合新闻网作者: 记者尤聪光╱台东县报导 | 2012年5月15日 上午2:31
黄姓、李姓男子口角,李扬言要开车冲撞黄的轿车,黄回呛“那你就撞啊!撞看看啊!”
没想到李真的撞上去。黄告李毁损,检察官认为李是获黄同意冲撞,属阻却违法的“承诺
”行为,将李不起诉,引起争议。
“这简直是恐龙检察官嘛!”黄姓男子表示,明明就是对方挑衅,当下他只气头上警告对
方“好,你撞看看”,怎么会变成他准许对方撞毁他的车?害他十三万元的维修费至今无
著。
黄姓男子质疑,依检察官见解,他还要“庆幸”当天只是开车撞他的车,而不是拿刀捅他
,否则他如回说“那你捅捅看啊”,“岂不赔上一条命?”
律师吴汉成表示,一般人都知道“那你就撞啊!撞看看啊!”这句话,是反话或有警告性
意味,检方应了解前因后果再评断,才符合公平正义。
吴汉成说,阻却违法行为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医师要开刀侵入病患身体,一定会事先征求
病患或家属同意;两人争执间的用语“你撞看看”,是否属同意?检察官只就文字解释判
断,缺乏经验法则。
一名法官表示,这起案子确实有可议之处,处理过程也显得不够严谨,司法人员断案“经
验法则”很重要,必须去探究整个事发经过,检方只用争执过程中的几句话,即认定是阻
却违法行为,实在太过牵强。
台东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吴怡明表示,在法律见解上,每位检察官对阻却违法行为认定不同
,本案承办检察官一定经过严谨侦查,才会做出不起诉处分;不过,阻却违法行为并非每
案都可套用,如杀人、伤害等就不适用。
四十三岁住卑南乡明峰村黄姓男子,与同村五十四岁李姓男子,因故曾发生口角。李在二
月九日晚上七点多,借酒壮胆后,开小货车前往黄住处外大声咆哮,并不时按喇叭挑衅。
在客厅看电视的黄听闻后,立刻夺门查看。李见黄出现,扬言要冲撞黄停放路旁的轿车与
小货车,黄回呛“你撞看看”,未料李竟真的开车冲撞黄的小货车后,再倒车撞黄的轿车
后逃离。
黄报警提告,检察官认为李虽构成毁损事实,但系在告诉人同意(好,那你就撞看看),
是属阻却违法的“承诺”行为,将李处分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