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家乐福 自动门伤人 课长判拘

楼主: writ (大笨狗 我是个笨孬孬-__-)   2012-05-10 15:39:18
钱是家乐福应连带赔偿 但刑责不应课长负吧
为什么不是安装或设计自动门的厂商成立过失伤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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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421/34175102==
家乐福 自动门伤人 课长判拘
门无防护 竟质疑顾客自撞
2012年04月21日
【刘志原╱台北报导】民航局企划组副组长杨博文3年前遭家乐福大直店停车场自动门撞
伤,造成头部外伤及颈椎挫伤并椎间盘突出等伤害,至今仍需复建,愤而提告求偿。台北
地院认定该自动门无防夹措施,家乐福确有疏失,昨依业务过失伤害罪判当时家乐福安全
课长朱世清拘役50天,可易科罚金5万元。
民事部分,杨博文(46岁)向家乐福及朱世清(56岁)连带求偿130万元,仍由台北地院
审理中。杨博文昨说:“若胜诉,扣除3年医药费等支出40余万元,其余会全数捐公益。
”家乐福公关何默真说:“尊重司法判决,朱世清已离职,但仍会评估替他上诉。”
太阳穴突遭撞击
判决指2009年8月,杨博文到家乐福大直店消费,将车子停放地下2楼停车场后,走进电扶
梯间自动门时,回头察看同行的母亲及女儿是否跟上,再转头进入梯间之际,太阳穴突然
遭关闭的自动门撞击,随后由家乐福送医。
杨博文指出,当时适逢88风灾,他要求家乐福认错,并加装防夹设施,另赔偿他医药费及
交通支出约1万余元,同时捐款给88风灾灾民,他就不再追究,但家乐福却认为他受伤与
卖场设施无关,还质疑他自己去撞门,或是在外面被车撞伤。
双方5次调解没共识,杨愤而提告求偿医药费及就医交通费约40多万元,另请求依《消保
法》加计惩罚性赔偿90多万元。
家乐福辩,卖场是向大陆工程公司租用,就算有疏失也不应由家乐福负责,还质疑杨博文
伤势是否与卖场有关。但台北地院指,依检察官勘查结果,自动门的确会夹人,且无防夹
设施,认定杨男的确因卖场疏失而受伤,判当时安全课长朱世清触犯业务过失伤害罪。全
案仍可上诉。
手麻无法提重物
朱世清同事昨说,杨博文态度强硬才无法和解;杨男则说:“我仍有手麻、无法提重物等
后遗症,只是要家乐福给安全购物环境及合理赔偿。”
商场常见意外及预防方式
.遭电扶梯夹伤:注意不要让衣物卷入电扶梯
.地板湿滑摔倒:地板有水渍或员工在拖地,绕道而行
.人潮推挤受伤:按照业者规划的动线前进,或选择非假日人潮较少的时段购物
.遭电动门夹伤:电动门若正闭合,勿强行通过
资料来源:《苹果》资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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