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亲吻爱抚就怀孕 女子诈骗军人遭判1年6月

楼主: writ (大笨狗 我是个笨孬孬-__-)   2011-03-24 23:50:27
最后一段法官的论述真是经典 好像没有学过大一刑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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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324/1/2omcw.html
亲吻爱抚就怀孕 女子诈骗军人遭判1年6月
中广 更新日期:"2011/03/24 15:25"
自称在媒体服务,是公众人物的马姓女子,宣称自己与媒体名人熟识,看准军人不敢将事
情闹大,便以“怀孕”和“性侵”等名义,先后诈骗两名军人。地院审理后认定,马姓女
子触犯诈欺取财未遂和诬告罪,判她1年半徒刑。(潘千诗报导)
判决书指出,现年25岁的马姓女子,三年前曾劈腿两名职业军人。其中一名朱姓军官,虽
然和她发生亲密行为,但并没有真正发生性行为,可是马姓女子却谎称,自己怀孕需要堕
胎,朱姓军官却信以为真。而后,马姓女子又声称,自己在媒体工作,是公众人物,怕事
情曝光,一定要到香港堕胎。然后,她就传了多封短信,要求朱姓军官支付流产费跟和解
费,并扬言如果不处理,就把事情闹大。但在谈判过程中,朱姓女子迟迟不肯到医院检查
,朱姓军官才起疑心没有付钱。另外,马姓女子也指控另一名交往的陈姓军官性侵她,还
向警方报案说,遭到陈姓军官恐吓。但检方调查发现,这全是马姓女子自导自演。
马姓女子在庭上辩称,她纯粹只是玩弄军官而已,没有诬告和诈欺。但法官认为,受过高
等教育的马姓女子,犯后毫无悔意,明明没有遭到性侵也没有怀孕,甚至没到过香港,却
传短信提及具体数字,显然是想诈欺取财,因此依诈欺取财未遂罪和诬告罪,判她1年6个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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