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上诉] CourtBasebal判决 #1Ogpnqy1

楼主: RJJ (传说中的小米)   2017-02-24 08:22:15
※ 引述《JUNstudio (agGREssion)》之铭言:
: ※ 引述《RJJ (传说中的小米)》之铭言:
: : 请 JUNstudio 小组长说明 2-i “可能”缩短当事人申诉时间的原因、必要性
: : 或是说,当初订定这条款的时候是否有考量到这个可能性?
: : (当初订定 2-i 的可能是我?)
: Baseball_BM 置底的使用规则发表者是前任棒球小组长 FlyFreedom
: 所以这边我没办法回答相关设问
: 不过我以为,设定三天期限也是提醒当事人应尽早提出权利救济
: 别让自己的权利睡着了
: 同时让板主与组务对于案件也能较早去主动掌握
: 由于上诉准备期(申诉阶段完成后168小时内可提出上诉)有七天期限
: 有鉴本案上诉内容,因此日后我会考虑下列方案的可行性:
: 是否要将两者(沟通至申诉的三天间vs申诉至上诉得七天间)重新整理成同样期间?
裁定:
一、两个条文有冲突时,组务认为应该以保障使用者权益较多的条文为优先
因此裁定此上诉案驳回,该申诉案应以 JUNstudio 小组长的裁定为最终裁定
二、该条文应如何修正,可由小组长自行决定
但万一又有类似的情形发生,处理原则同前一条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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