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组务larusa自行创设检举案并迳行裁判

楼主: Holusong (@@)   2012-07-17 07:21:07
※ [本文转录自 CourtBasebal 看板 #1G0edoOD ]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标题: Fw: 2012/7/15 针对遭CKCDY黑名单提出询问与声明
时间: Sun Jul 15 17:14:24 2012
※ [本文转录自 larusa 信箱]
作者: Holusong (@@)
标题: 2012/7/15 针对遭CKCDY黑名单提出询问与声明
时间: Sun Jul 15 06:57:01 2012
本人于"本检举之前声明如下"以下之内容已先寄送给Elephants另一位板主Runken(但该板
主7/12-7/15请假),想请教组务,Runken和CKCDY两位板主先后未经任何明文之程序,恣意
认定本人"骚扰"(Runken)或让其"不舒服"(CKCDY),将本人黑名单,意图扼杀本人之基本权
。本人已再三声明,CKCDY板主若认定本人之言论违反PTT相关站务规定或中华民国法律,
请提出检举或诉讼,组务在日前对于本人他申诉案之审理当中也再三指出:
"如检举人认为有受到骚扰请至Violation板提出检举"
上开两位板主未经此或其他任何法定程序,即自行做出"裁定",CKCDY板主并于公函来往中
,以臆测之词,对本人进行不实指控,又以黑名单断绝公务讯息传递管道,今日在一位板
主黑名单,一位板主请假的状况下,本人实际上是无法透过正当程序管道提出检举的。
CKCDY板主提到"但检举频率需要一个适当及适量",这分明是倒果为因之说法,试问若板上
都没有疑似违规之言论,如何需要检举?若检举之后板主才处理(确实违规并公告),到底是
谁的责任?(还是每次只要用"板主为无给职""不可能天天待命""体谅板主"就可以解释一切)
Runken板主甚至曾主张未收到检举所以不处理,意指要求有板友检举才执行板规,若是这
样,为何等板友检举后又指控其"找碴"或"有特定目的"?此种逻辑,殊难理解。
组群长mousepad曾于判决中指出:
"板主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作为一个“人”,虽然难免有情绪与主观认定,但毕竟也同时
是个“掌握了权力的人”,仍应尽可能避免将对板友个人好恶,凌驾于板规与适当的裁
量上。尤其应避免在执行公务下以带有指控的称呼指称使用者,以不负站方授与板主管
理看板时对公正性的基本期待。"
请教组务遇到这种"对板友个人好恶,凌驾于板规与适当的裁量上"之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身为Elephants板友如何依照规定主张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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