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 CourtBasebal版案例 #1FjGud_O

楼主: wpd (??)   2012-05-24 21:15:07
看板 CourtBasebal
宣判 #1FjGud_O (不受理检举)
larusa小组长回朔三个月前"已受理但未审结"案件 (代称为第一案)
2/11 wpd □ [检举] baseball版主clywin123积案未判
加订wpd条款#1FjGud_O (于下文代称为使用者条款)
用于判定不受理三个月后新件检举案 (代称为第二案 第三案)
5/15 wpd □ [检举] baseball板主korking52013违反板主发言…
5/15 wpd □ [检举] baseball板主clywin123积案未判(2)
对此程序上有三点疑惑与上诉事项 (以下三点A B C独立)
A.小组制度面:
依该小组置底规则
b.检举案件:
1.本板受理针对板主的检举案件。看板违规案件请在 SportCenter 板提出
目前受理案件种类,包括但不仅限下面三类:
●板主怠职,如长时间不上站、不执行板规、不整理精华区等
●该板板规具有争议性或有违反组规、站规的嫌疑
●板主行事具有争议性或有违反组规、站规的嫌疑
非属上面三类型之检举案,由小组长裁定是否受理
暂假设第二案 第三案 检举事项属于此三类型
小组长额外宣告置底规则内尚无明定之使用者检举条款 来不予受理检举
此部分是否与置底规则冲突??
且该使用者条款内容为无限期宣判
若使用者条款可存在 是否应有合理宣判之期限??
B.证据宣判面:
larusa小组长依三个月前第一案其中证据#1FDkk732文字内容
即认定使用者之检举为游玩嬉闹态度
情节是否公正??
C.时间效力面:
引用之证据#1FDkk732为2/12
该第一案larusa小组长宣布受理时间亦为2/12
直至今日5/24 对第一案仍无任何后续审理或审结
第二案第三案完成检举时间为5/15 此检举案po出时并无任何使用者条款被宣告
直至5/17 小组长方将2/12之案例搬出以宣告使用者条款
并将其5/17才设立之条款效力回朔至5/15第二案第三案运用
我认为使用者条款应在5/17宣告之后之新po检举案才具效力
如此时效回朔运用 是否合理??
2/12 5/15 5/17
第 第第 使
一 二三 用
案 案案 者 具效力
条 ===========>
<=============== 款
具效力??? 宣
作者: norwor (小)   2012-07-15 00:14:00
看来楼上不管在哪都不看版规想嘘就嘘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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