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 CourtGeneral #1EnVwLMW

楼主: corlos (ナニソレ、イミワカンナ)   2011-11-18 20:40:04
看板:CourtGeneral
判决原文:#1EnVwLMW
判决:
申诉部份成立,水桶有条件解除
一、请任一板主尽快解除该水桶
二、于解除水桶之后七十二小时之内,申诉人应于 Formula1 板上公开致歉
内容不得短于八十字
且应解释清楚该推文欲批评的板务
并对用词过于精简导致板主及其他使用者误解及不满表示歉意
说明:
申诉人主张该言词是针对某一特定板主,但是内容(或说用词)过于精简
一般使用者没有读心术,致生误会的责任应由申诉人自行负起
申诉人亦同意该言词可能使不特定的多数人感到不快
(以此案例来说,JPMontoya、PitCrew 及其他未经选举上任的板主)
板主以维护秩序为由给予处份并无不妥
然后,因为本案涉及的“被攻击人”,即为于该板负责板务的板主
在任一看板上,板主处理板务应属可受公评之事项
既然此发言严格来说是要针对板主处理某些板务发表意见
组务倾向给予较高的宽容
因此以公开致歉来取代剩余的刑期
申诉理由:
裁决结果是水桶有条件解除,需要道歉,但是我已经水桶27天 (10/21至今)
如果要道歉的话,一开始就不该存在水桶,因此我主张水桶30天流程要执行完毕
我有错,但是我已经被罚了,水桶执行完毕,我愿意私信给JPMontoya再道歉
但是水桶27天后再改判道歉就好,有一罪两罚的疑问
目前PitCrew于11/18 约17:00解除水桶,请群组长让他执行完剩下的3天
其实这些水桶30天或是道歉我都没有异议,重点是PitCrew版主对于一件事的看法
有着截然不同的结果,对于一个版友来说实在难以适应,难保他以后对我
不会有重复的事情发生,应该要请他保证他能执行公正公平
F1版#1ElyFAeO → PitCrew:我有请他是否要修改文章 他很理性的处理了 11/13 21:21
PitCrew版主对于违规的版友还能私信规劝
对我却没有规劝我修改推文,我还来不及表达我的悔意就水桶了
我的诉愿是PitCrew判决不公,需请群组长给予惩罚,并不是解除水桶
这样以后版主判决有异议,通通往上丢给小组长、群组长再裁决
然后版主完全不痛不痒,这样对版友或是小组长、群组长都是无谓的负担
恳请群组长明鉴
作者: RJJ (传说中的小米)   2010-01-18 23:57:00
原判决下面有解释,请申诉人要转录时应转录全文,避免误解
楼主: corlos (ナニソレ、イミワカンナ)   2010-01-19 00:02:00
已更正,谢谢小组长
作者: mousepad   2011-02-14 07:25:00
一直误以为本篇已推文结案......@@认定本案非属特殊事由,依CourtGeneral判决为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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