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道德不能套用单一原则

楼主: YangWenli (半退隐中)   2023-12-30 21:02:14
万章问曰:“象日以杀舜为事,立为天子,则放之,何也?”孟
子曰:“封之也,或曰放焉。”万章曰:“舜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
于崇山,杀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诛不仁也。
象至不仁,封之有庳。有庳之人奚罪焉?仁人固如是乎?在他人则诛
之,在弟则封之。”曰:“仁人之于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亲
爱之而已矣。”(《孟子‧万章》)
儒家的道德是以“真心对情境的感应”为本,不是以“抽象原则
或法律”为根据。这一章讲舜的弟弟象多次企图谋杀舜未遂,舜不仅
没有处罚象,还给予封赏。类似的情境有管蔡之乱,管叔、蔡叔是周
公的兄弟,周成王即位后,周公摄政,管、蔡不服,散播周公有意夺
位自立的谣言,并联同殷商遗民起兵叛变,失败后受到周公严厉的处
罚。
同样是兄弟做了犯法之事,为什么舜和周公的处理方式截然不同
呢?首先儒家并不是从功利主义的角度出发。功利主义看的是行为的
后果,象只害一个人所以罪轻,管蔡是大规模叛乱,影响众多人民,
所以罪重,这固然也没错,但这不是儒家考量的重点。其次也不是拿
单一原则套用到所有情境,如果一切以亲情为重,显然和周公的所作
所为有冲突;如果一切以国法为重,舜的行为又解释不了。
“真心”讲究的是无私,优先照顾、考虑别人,但真心有各种表
现方式,须视具体状况作斟酌拿捏。以舜来说,虽然象的行为非常恶
毒,但毕竟是自己的弟弟,舜对象还是抱持亲爱之心。从法律上来讲
象固然犯了罪,但因为当事人是自己,发生地点是家庭,所以舜可以
不追究,优先保护弟弟。管蔡的叛乱不光是家庭内部的问题,是对周
朝政权发起挑战。周公身为周朝的臣子,不能自私地只想到自己的家
族,还要考虑整个国家,因此不得不选择“大义灭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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