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性侵案沉冤20年,正是中国儒家文化最黑暗的一面
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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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北大中文系发生的一起性侵案,导致受害者自杀身亡。20年过去了,加害者在学
术界名声鹊起,受害者依然沉冤未雪。2018年清明节,自杀女学生高岩的室友李悠悠在海
外发表文章揭露真相。
《新京报》记者采访揭发者,发问说:“为什么20年后要出来举报沈阳?”李悠悠回答说
:“当时我以及高岩的父母有过很多次投诉,都没有结果。现在整整20年过去了,我自己
的人生也发生很大变化,但时不时在清醒或者梦里想起她,会心痛,而且一直很愧疚,没
能为她揭露真相,这是我的心结。最近我看到一些女性勇敢站出来揭露,我觉得我应该发
声,为高岩讨回迟来的真相和公道。”
《新京报》记者又问:“你的诉求是什么?”李悠悠回答说:“我知道从司法意义上来讲
,性侵的取证很难。但沈阳应该承认自己道德方面的问题,而且这样的人不能继续留在校
园。澄清的最大意义,就是希望其他的女生,不要再遭受类似情况。”
李悠悠的回答斩钉截铁、掷地有声,我对这位校友、学妹肃然起敬。而《新京报》记者的
问题,在我看来是“明知故问”,是肤浅的功利主义。其实,记者最应该问的问题是:为
什么这个性侵案会被雪藏二十载?为什么死者20年都死不瞑目?是谁让加害者长期逍遥法
外?北大在此事件中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高岩被老师沈阳性侵自杀身亡事件发生之时,我正在北大中文系读研究所。虽然文学与语
言是两个不同的专业,但我从多个管道听说了该事件。那时,刚刚四十岁出头、拥有博士
头衔的沈阳,虽已成家,但外表俊朗、口若悬河,常有风流韵事传出。中文系有一个很不
好的传统,师生恋是被允许的,甚至被当着浪漫的传奇故事诉说。然而,有妇之夫利用老
师的身份性侵女学生,导致受害者自杀身亡,就不是浪漫的传奇故事了。
据说,当时的中文系系主任费振刚力主将沈阳开除。我相信这是费老师原本的立场。在经
过历次政治运动的中文系老一辈教授中,费老师是少有的一位风骨嶙峋的知识人。当时,
我因写文章受到中宣部和教育部点名批评,费老师顶住北大校方的压力,保护我度过难关
。费老师说话有些口吃,讲课并不出彩,但他正直诚恳,没有一点官场的烟火气。
然而,中文系山头林立,费老师虽是系主任,很多事情也不能作主。据说,沈阳的导师陆
俭明百般袒护爱徒,并动用人际资源影响校方和警方的调查。最后,沈阳只被记过处分,
并被安排去香港访学一段时间避风头,之后又返回北大任教,直到2010年调到南京大学。
这才是记者最应当深入挖掘的黑幕。
此次,北大校方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之下宣布将重启调查,但结果如何让人存疑。中国的事
情,通常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李悠悠在公开信中说:“希望北大校领导、中文
系领导能重视这件事情,把沈阳当年接受校党委、纪委行政处分时开会的会议记录,向公
众和媒体公开,也向高岩的父母和我公开,我们需要了解当时的历史真相。因为据知情者
说沈阳当时在系里的会议上承认了他对于高岩有性行为,也承认了他们有恋爱关系。而沈
阳在近期对媒体的采访中对这两点是矢口否认的,他目前还在继续颠倒黑白,把自己洗得
一干二净,但是他再洗也不能把自己由黑猫洗成白猫。”那麽,北大校方敢于公开当年的
会议记录、将当初的处理过程公诸于天下吗?
若保护沈阳的幕后人物真是语言学界的“泰斗”陆俭明,陆俭明又该承担何种责任?陆俭
明曾任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委员、国际中国语言学学会会长、世界汉语教学学会会长、中
国语言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汉语语言学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文科学术委员会委员、
北京大学人文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等显赫的学术职务,并任北京大学以及香港中文大学等
17所海内外大学的荣誉教授。以常理就能推测,若非陆俭明这样的重量级人物出面为其爱
徒保驾护航,当时还是一名年轻讲师的沈阳岂能平安过关?
陆俭明在专业上或许有杰出成就,我对语言学领域所知甚少,不敢妄作判断。但是,他在
此一丑闻中所扮演的角色,正是汉娜・鄂兰所说的“平庸的邪恶”。陆俭明学富五车、著
作等身,但在真理和正义这样的终极性问题上,并不比引车卖浆者流更有判断力。
自古以来,中国的学者名流并不比普通人更能捍卫真理和正义,他们将私人关系看得重于
、高于真理和正义——只要是我的亲人朋友、老师、学生或同学,跟我个人有着血缘或情
感上的关联,无论他做了什么错事、坏事,都要竭尽全力为之遮掩、包庇。否则,一旦他
出丑了,我的面子也就连带受损了。所以,陆俭明毫不犹豫地站在沈阳一边,而对高岩自
杀身亡的悲剧熟视无睹——沈阳是其亲密弟子,高岩则是一名无足轻重的本科学生,沈阳
的学术前途显然比一个无名学生的生命更加重要。
这种思维模式和处事方式,正是中国儒家文化中最黑暗的一部分。
除了陆俭明之外,北大校方又该承担何种责任?沈阳在接受访问时信誓旦旦地说,举报文
章中的指责均为“恶意诽谤”,他将“保留控告的权利”。他还表示,对于那件往事“北
大中文系和北大党委调查过,组织上对此事已有结论。”能够当上南京大学语言学系主任
,作为语言学家的沈阳,说话果然滴水不漏,左一个“组织”,右一个“组织”——对于
党员和官员而言,“组织”永远是他们的保护伞——批评我就是批评“组织”,诽谤我就
是诽谤“组织”,他就差没有给举报者扣上“海外敌对势力”的帽子了。
当年,保护沈阳的不仅是其导师陆俭明,不仅是北大校方,还是如同无物之阵的“组织”
。作为性侵事件加害者的沈阳,在任何一个法治国家,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
,一定会坐牢。但在中国,在中国的最高学府北京大学,却能将刑事犯罪举重若轻地转化
成“行政记过处分”。
高岩的母亲周树铭老人在一封给媒体的公开信中追问说:“如果说高岩的死与沈阳无关,
那请问北京大学于1998年7月为什么要给沈阳行政处分呢?!”其实,老人更应当追问的
是:是谁让本该被关进监狱的性侵罪犯继续当了20年的大学教授?代表“组织”出场的北
大校方和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衮衮诸公的名字,都应当被公之于众。
中国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北大是一所什么样的大学,人人心中自有其答案,中国人和北
大人的身份,对我来说都是莫大的耻辱。苦命的、卑微的中国父母们,只能暗自祈祷:我
们的孩子最好不要是女儿;如果是女儿,最好不要太聪明、太漂亮;如果既聪明又漂亮的
女儿上了最高学府,千万不要遇到“狼师”——遇到“狼师”怎么办呢?就只能“人为刀
俎,我为鱼肉”了。
可以想象,这20年来,高岩的父亲过的是怎样痛苦的生活,漫漫长夜,没有尽头。而在此
之前九年失去孩子的“天安门母亲”们,何尝又不是如此呢?中国的女儿,不是死于大屠
杀,就是死于日常生活中的虐杀和谋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