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群组规连署相关

楼主: diefish5566 (LOL板李奥纳多皮卡丘)   2017-05-28 18:59:28
置底第一篇写
1.本群组现行规定均在本板精华区第一个资料夹内,不在资料夹内之规定均为作废。
精华区说
注2: 连署发起人则需上站次数与文章篇数均超过200
且注册时间需超过半年
但是置底又有一篇新的说
3. 连署发起人及连署人资格为:上站次数超过 200 次且注册时间超过半年。
请问现在是以哪个条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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