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高考

楼主: abacada (放眼2006)   2014-07-19 00:22:16
2012年高考法制─商事法
2012. 7.17 9:00-11:00
一、假设有上市之铁道公司A(以下称A公司),拟发行特别股以筹措营运及更新现代铁
  道所需基础设施之资金,询问下列法律问题,请你逐一回答:
(一)该特别股之发行条件中规定,特别股仍享有与普通股同样之表决权,仅賸余财
产分配请求权劣后于普通股,问此一条件是否合法? (10%)
(二)A公司可否发行具有对重大事件(如并购)否决权之特别股,或具有复数表决权
之特别股(如一个特别股有三个表决权),由公司原控制股东认购以作为敌意并
购的预防手段? (30%)
二、请附理由回答下面问题:
(一)书商甲签发支票一纸,支付作家乙之出版稿酬新台币15万元。乙不慎遗失。丙
捡到后,先于票据背面伪造乙之签名,而后持该张支票向丁购买智慧型电视机
一台。乙遗失票据后向书商甲要求予以止付,因此,丁提示付款时被银行拒绝
。现丁向甲、乙主张票据责任。问依法甲、乙应否负票据法上责任? (10%)
(二)张三开立支票存款帐户后,签发支票一纸交予李四,嗣以支票丧失为由,向A
银行为止付通知,并声请公示催告。A银行乃将止付之金额转拨入该行止付保
留款留存,惟债权人并未在公示催告期间内申报权利,债务人亦未于公示催告
期间届满后声请除权判决,嗣后李四另行提起给付票款之诉讼并获胜诉判决确
定,声请就债务人张三于A银行之止付专户之留存金额强制执行。试问:该止
付专户内之专款是否仍属张三之财产,而得为强制执行?如另一债权人王五亦
取得对张三的执行名义,声请就止付保留款专户之款项参与分配,问依法应如
何处理? (10%)
三、某甲为X国医疗器材进口商,向Y国的乙科技公司购买“叶克膜”器材 (体外心肺
维持系统)2000具。乙科技公司以托运人的地位,向丙海运公司洽定件货运送事宜
,其中某甲为受货人。乙科技公司以40只货柜分装此2000具“叶克膜”,每只货柜
各装有50具“叶克膜”材料,交由丙海运公司运送,丙海运公司并发给载货证券予
乙科技公司。丙海运公司与乙科技公司约定,该2000具“叶克膜”器材到达X国的
目的港时,先暂存于丙海运公司于该港的仓库W1,货到三日内,由某甲以载货证券
换取小单提领之。当2000具“叶克膜”运至X国的目的港并寄仓后一日,适遭逢台
  风侵袭,致使40只货柜中有15只货柜进水,约 750具“叶克膜”器材湿损。次日,
某甲受通知前来取货,除知悉进口“叶克膜”器材的受损情形,更发现此40只货柜
所装载的2000具“叶克膜”,型号与原先向乙科技公司购买者不同,遂拒绝领货。
丙海运公司无奈之余,仅得以受货人之费用,将此“叶克膜”器材转移至目的港的
另一仓库W2储存,并通知乙科技公司及某甲。不料,仓库W2失窃,未进水湿损的25
只货柜全数被窃。当某甲将载货证券退回给乙科技公司,请问依我国海商法,乙科
技公司得否就湿损与被窃的“叶克膜”器材,向丙海运公司主张损害赔偿? (20%)
四、甲患有视网膜剥离之疾病,双眼视力于数月间由万国视力表视力值 0.5,降低至视
力值 0.2,甲于住院就医后经医师告知,未来将有失明的可能。甲于出院后向乙人
寿保险公司购买“安和乐利终身寿险”,保险金额为新台币 500元,甲于要保书所
询问事项:“过去五年内,是否曾经因患视网膜病变而接受医师诊疗?”中,勾选
“否”;乙人寿保险公司安排甲至特约诊所,由医师丙进行体检,甲于丙询问是否
有视网膜病史时,回答“无,仅因阅读习惯不佳而患有近视。”甲顺利通过体检,
乙人寿保险公司随后同意承保。一个月后,甲于家中浴室跌倒,脸部撞击地面后产
生视网膜出血严重剥离,终致双眼失明。甲向乙请求失明残废理赔,乙拒绝理赔并
主张解除契约。请依我国保险法规回答下列问题:
(一)乙主张解除契约是否有理由? (5%)
(二)甲如果另外购买丁人寿保险公司所推出“免体检、绝不拒保”之“百分百保证
保人寿保险”,并于要保书病史询问事项皆勾选“否”,丁人寿保险公司能否
拒绝理赔并主张解除契约? (5%)
(三)如果甲并非患有视网膜剥离之疾病,而系患有色盲症,于通过丙体检并获乙承
保后,误闯红灯发生车祸死亡,乙是否得主张解除契约? (10%)
不得参阅任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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