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m大的补充,不称废弃土,正名”营建剩余土石方”看板上的文m大似乎对剩余土石方处理颇有心得想认真请教,目前法规规定大多针对有请照的工程向地方主管机关申报资料,由承造人申请剩余土方数量也是需要建筑师或专人工程人员计算对于零星少量剩余土方没有明确规范(如原po此案)查到的规定就一句话带过(剩余土方处理方针一之(十一))
https://i.imgur.com/ABujkld.jpg在实务上,建物翻修产生的泥、土、砂、砖、混凝土块等数量都不多,但也都是营建剩余土石方这种少量剩余土方是否有相关流程希望m大不令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