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反堕胎公投奇葩懒人包

楼主: Howard2 (......)   2019-10-26 08:34:54
各位主内弟兄平安
本人是妇产科医师 提供一些业务上的见解
1.预防性结扎 目前是不可行的
因为无论何种结扎方式 都会造成输卵管/输精管沾黏
就算之后手术接通 (结扎或是接通都是自费 结扎男性 3000~4000 女性 10000
接通的费用更高) 受孕率都会大大降低 女性更会增加子宫外孕风险
2.预防性放置子宫内避孕器是目前有在进行的的
但是医师方不会主动建议甚至强迫
虽然避孕器放置之后再取出 怀孕率不会减低太多
但是仍有造成子宫内膜受损沾黏导致不孕的案例
因此 目前青少年装置避孕器 仅限于反复施行人工流产
且经过会谈后 证实无法以个人意识控制性冲动的个案为主
3.人工流产很伤子宫 尤其是活胎的子宫内膜刮除
因为胎盘黏得很紧 要把胎盘从子宫剥离 必须用力去扯
很容易也把子宫内膜扯破 造成将来沾黏 子宫外孕
沾黏机率是比装置避孕器后移除要高很多的
如果不幸意外怀孕也确定不生 7周以前及早发现
吃药由子宫收缩排出是比较不伤子宫的方式
4.禁止人工流产目前确实不可行
不过也不是所有妇产科医师都愿意施作人工流产 我就是其中一位
我当初之所以选择受洗 也是希望借由教会来支持我这个决定
因为病人还是会赖着要你帮他做 尤其是你以前曾经帮他做过
过去 我帮病人施行人工流产 是因为我工作地区地处偏远
病人若要施行人工流产 必须要去100公里以外的诊所
当时为了避免病人奔波 才同意此事
没想到 病人因为方便 便宜 (我开的价格低于行情)
病人不但不会珍惜 反而更不注重"避孕"这件事
导致有病人相隔不到半年就又怀孕来做人工流产
老实说 人工流产的手术过程是非常血腥的
稍大的周数 (10周以上) 是看的到胎儿被分尸 每个肢体被支解掉出阴道
我们手术室的护理师都不太敢看 我每次做完回去都会忧郁很久
所以 不用刻意去要求他人不能做人工流产
但是我们可以从自己做起
不想走入这个罪 就避免高风险性行为 (没有生育计画下 没有避孕的性行为)
妇产科医师不愿意做的 也不要被群众绑架 不想做就直接跟病人说明白
我知道做人工流产是个高收入的医疗行为 所以做的医师还是不少
尤其是少子化的现在
不过风险跟医疗纠纷也是挺多的就是
5.目前很多教会基金会都有收出养或是代养的机构
可以帮助未婚青少女暂时解决生下来该怎么办的问题
但是注意只是"暂时解决" 因为代养只能到 2 岁
收出养 则因为台湾人的价值观 (非己生不亲) 媒合通常不太顺利
目前我所知的状况 这些机构目前都大爆满 需要收养而暂时安置的很多
愿意收养的却很少
作者: aun5780 (梦境)   2019-10-26 09:03:00
专业人士推~
作者: eno4022 (eno)   2019-10-26 09:43:00
专业推不过不想收养也很正常,拟制关系可以透过法律解除,比有血缘的还要没有保障,也难怪不想收养。要是我我宁愿捐钱给育幼院或世界展望会
楼主: Howard2 (......)   2019-10-26 11:01:00
同样是基督徒 欧美人对于血缘倒是没有这么注重
作者: NewCop (新警察里王)   2019-10-26 11:24:00
因为欧美没有儒家思想的影响啊
作者: saiyuki1412 (Eating)   2019-10-26 12:07:00
那为什么基督徒要反对国小教戴保险套现在逆子那么多 自己生来的也未必好啊禁止之后 只会有更多病人用更极端或是乱找密医 乱吃药的方式去堕胎而已尤其8周根本很少人会发现自己怀孕吧..
作者: arkman (小菜一碟)   2019-10-26 12:41:00
如果大家都能够采纳专业的意见,那自然是最好了。可惜持不同意见的人,往往认为自己比专业更专业。
作者: saiyuki1412 (Eating)   2019-10-26 20:43:00
推楼上。24周就是当初专家们讨论出来适合的周数。提出这项公投的人基本上也不是专家,却使用情绪勒索想控制女人。
作者: NewCop (新警察里王)   2019-10-26 21:47:00
楼上,24周其实也不能算是专家讨论出来的周数喔这个周数的伦理考量远大于医学考量之所以定24周,不是因为24周以后堕胎风险会暴增而不适合堕胎而是因为24周以后胎儿有机会脱离母体在医疗器具的辅助下自行生活虽然我反对禁止堕胎,但这次事件也让我开始思考如果禁止8周后不行,为什么禁止24周后就可以呢?很多妇女都把现行的24周后不能堕胎当成天经地义,却认为修成8周是侵害自己的自主权如果真的要说自主权,是否该取消周数限制,只要医生评估是安全的,无论何时都能堕胎呢?
作者: d86506 (李兰德)   2019-10-27 06:55:00
有些遗传疾病需要20周后才能验出,24周只是一个底限,但其实现行刑法堕胎罪规定实在是侵害妇女的自主权。我们想想,如果怀孕30周的妇女,因为跟丈夫大吵,一气之下说要离婚与堕胎,我们会说,可以、你应该堕胎,这是你的自主权吗?所以妇女的自主权不是不可侵犯的,所有的权利都是这样,都是权衡出来的。
作者: rizfan (riz)   2019-10-27 07:59:00
推楼上,法律对于女性自主与胎儿生命权的保障,本来就是衡平的结果
作者: pinjose (jose)   2019-10-27 09:10:00
所以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风潮,我们基督徒不该随着风潮起舞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9-10-27 10:46:00
我们也可以讨论,丈夫没钱养又不给堕胎。拿一气之下来讨论女性选择权,是不是有点带风向?
作者: d86506 (李兰德)   2019-10-27 10:56:00
在可否堕胎或何时能堕胎与妇女自主权的讨论上,本来就能举各种例子讨论。
作者: NewCop (新警察里王)   2019-10-27 11:10:00
但是实际上现行法律就是这样规定,女性怀孕13周一气之下跑去堕胎不会受到任何限制,那为何30周就不行了?当然堕胎风险会随怀孕周数提升而增加是事实,但风险应该是要交给医师视每位孕妇状况不同判定如果禁止怀孕8周以上的女性堕胎侵犯了孕妇的自主权,那禁止怀孕24周的孕妇堕胎真的没有侵犯他们的权利吗?又或者说,我们认为24周以上的胎儿生命权该大于母亲自主权,却不认为24周以下的胎儿生命权大于母亲自主权以“能否在体外存活”做划分标准,真的合理吗
作者: pinjose (jose)   2019-10-27 12:33:00
nc完全点出盲点
作者: d86506 (李兰德)   2019-10-27 12:40:00
一个问题是,不受任何限制是错的,现行刑法是有规范堕胎罪,原则上“刑法”是禁止所有堕胎行为,但优生保健法,规范了例外情况。如果连现行法规都不懂,最后所有的讨论都会是打稻草人,没有意义的。
作者: NewCop (新警察里王)   2019-10-27 13:09:00
不是盲点,毕竟我本来就不赞成禁止堕胎,也不打算用24周不合理把8周合理化
作者: pinjose (jose)   2019-10-27 15:08:00
盲点是,现在觉得“理所当然”,其实换个角度未必是也许100年后,人类觉得8周够大也有可能,时代观念不断改变不用急着义愤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9-10-28 23:49:00
也许到时候八周就能拿出来养了..堕不堕都无所谓或是地球资源先大量萎缩,养不起太多人堕胎期因此延长,甚至幼童都能安乐死不管怎样都是很难乐观的一种预测另外回本篇:目前就算输精管阻塞,还是有办法受孕吧所以预防性结扎固然是较高成本且不现实的策略但搭配反堕胎方同样高成本且不现实的诉求倒可能是非常好的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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