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公投结果对挺同方的收获就是认识敌人跟需要说服的对象还有多少。
而对于一些基督徒而言,从原泼的文章内判断,似乎更想证明几件事:
1. 基督徒只是反同的从犯共犯,不是主谋
2. 是社会反对你同志族群,基督徒其实还挺你一点点
3. 聪明的就接受专法以免一无所有
当年耶稣选择与弱势站在同一角落对抗世俗的眼光,
两千年后他的部分信仰者们却选择与世俗站在一起,
跟异教徒们联手压迫,甚至教训弱势,仿佛法利赛人再世。
他们似乎忘了基督徒也曾是弱势
他们似乎忘了,过去在欧洲,基督徒若不经天主教会也没有办法成婚,只能偷偷来
他们似乎忘了,正是婚姻世俗化的过程,终结了婚姻权在宗教统治下的不平等
教会这样跟世俗其他保守宗教团体的差异是什么呢?
跟过去的天主教会又有何不同?当年天主教会也是有人愿意偷偷帮忙证婚啊,
所以呢?德国有辛德勒,于是希特勒就白了吗?
反同这样是不会进步的,当部分教会团体才刚刚发现自己“并不寂寞”,
并沾沾自喜“世俗大众与自己同在”之际;
更多人已经在几次的大规模辩论中理解LGBT团体的好与坏,从同情他们是受害者,
到质疑他们的品性、操守跟性观念,最终也将理解LGBT与常人无异。
这是不可逆的思潮,同样的;全台教会与官庙等地方宗教合流带来的世俗化影响
也是不可逆的。终有一天教会将会无法忍受其中的矛盾,我在这里就先提出警告。
而最重要的一点。证明自己只是反同从犯,是很值得庆幸跟骄傲的事吗?
我看不出基督徒板友们如何能安于接受这种观点而不觉得不安?
又或许,老鱼再怎么呼吁,也只能代表自己发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