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njose (jose)》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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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句话,算是基本代表政教分离的代表话了。
: 那么,到底什么是政教分离呢?
: 这一条线又在哪里呢?
: 总不能支持某方不是,支持另一方又变成是,这不是很奇怪吗?
宗教自由是公众议题,所以若政府举办禁止基督教会活动,
基督徒可以公民身份参与并反对之,你没有父子骑驴的烦恼。
婚姻世俗化也是公众议题,教会想支持哪一边,
跟政教分离一点关系也没有,台湾又没有国教,
基督徒是在担心什么?
再者,婚姻制度并不是为教会所有,教会也没有权能干涉国家的婚姻制度。
身为基督徒,你对民法专法表达自己的态度,这时你只是个公民,
教会只是个一般团体,你们再怎么也没办法制造政教不分的问题。
因此,你想像的那条线,
离你去投票或者公开在哪里支持反对什么社会议题,
都还很远很远,请放一百二十个心。
今天你用信仰价值与认知去支持或反对什么社会议题,
那都是你身为公民的自由,旁人是无法阻止的。
但别指望这种自由能有什么被评论的豁免权,
比方说若你的宗教要求你禁吃猪肉,于是你公开支持本地政府禁卖猪肉,
那被骂到臭头,宗教团体被抵制被抗议,这时是不能用什么言论自由来拒绝被骂的。
同理,若我用宗教的理由反对别人结婚,用的理由太扯,
那事后也不能用受害人的口吻说为什么大家都要针对我,
因为从一开始我就是在针对别人的权益指指点点,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