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一下旧饭逆
(一)又不只有基督徒反对
我个人也是觉得以台湾而言,基督徒是不需要站在浪头上去反对同婚的。
诚如板友所说,即使没有基督信仰团体,台湾社会也不会这么轻易接受。
总是会有人跳出来say no。
但这就像一群想丢石头的法利赛人虽然不差你一个,但是你手拿起石头,
不也就成了共犯其中之一吗?
所以第一点,这个说情的论述基本是无效。基督徒想抗议想反对,自然就
会蒙受反击与批判,捍卫真理的代价就是这样,你觉得那是必须的,那么
就不需要这么说情。
(二)有专法或制度可以帮助LGBT团体,婚姻就不是必要的。
同理,有些肥宅可能终身不打算结婚,他们的生活也有足够的家庭安全网
可以照应,就算没有,政府也是有照顾孤老的福利制度。那么我们应该规
定单身贵族们在维持几年后将自动丧失结婚权,反正他们又不需要,少了
结婚权也不会怎样。而重新获得结婚权需要再度申请,这样很人道了吧?
针对第二点,上述假想只是反唇相讥。结婚本来就是有需要的人才会去结
,但不打算结婚也就是个人自由,不管一个人是不想、不需要,他的结婚
权都不会因此受影响。
既然如此,为什么平平都是人,有些人就需要提供足够的理由才能说服别
人让他们结婚呢?就像我忘了在哪里看到有个智障曾经呛说“同婚合法了
他们结婚人数也没变多,根本不需要嘛!”这就是搞不清楚状况,国家结
婚率过低你也不会看到政府因此减少每年成婚契约配额,作为报复人民的
举动吧?
所以我觉得第二点的反同婚论述有着本质上的缺陷,它少了一点东西。
小结:
这议题是旧饭,很多论述也都只是回顾而已。其实LBGT追求同婚的目的中,
那些悠关个人权益的内涵都不是最重要的。无论是就医、保险、税务等,
的确都不是每一对LBGT伴侣觉得至关重要的东西,况且这些项目,目前政
府也的确都有在进行相关的规划与执行。所谓的同婚,其实也就只差一纸
契约,而那一纸契约,急迫性其实已经越来越轻。
有些LGBT伴侣关系很淡,甚至一个接一个,他们可能终身都不会有固定的
另一半,彼此也不会有深刻的关系,这就跟世界上越来越多的不婚族一样
,没什么大不了的。就像有些结婚半年就离婚的,国家该禁止他们寻找下
一个伴侣吗?
那么同婚对LGBT这种天生认为伴侣制度是充满弹性的族群而言,到底代表
著什么?也许是社会的认可。同婚的意义就是“我跟你没什么不同,我也
可以结婚,我们是平等的,不要用异样的眼光看我们”。
所以无论正反同婚,所有人其实目前都在打擦边球,讨论著言不及义的需
求与制度,其核心问题就是在于“社会到底够不够认可同性恋者”。
同婚只是其中一块门砖,翘开了后面还有很多路要走。有时我也觉得LGBT
族群其实过于乐观,政府往往是最后才会履现社会共识的,现在急押著政
府去引领社会,即使仓促通过了,那对LGBT族群其实也是帮助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