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罗在加拉太书 那有讲加拉太人己经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了
不知道‘春天的’加拉太书是否少了这两节?
Gal 2:16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
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Gal 2:17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断乎不
是.
保罗在此就是论到‘因信称义’的教义。明确告诉他们,他们乃是‘因信称义’,而不是‘因行为称义’。
接下来,保罗又说:
Gal 3:1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
们呢?
Gal 3:2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
Gal 3:3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A
保罗讲的很清楚,加拉太人接受圣灵,乃是因为‘信心的听(by hearing of faith)’而不是‘律法的果效(the works of law)’。
由此可见,‘因信称义’乃是‘藉著信心的听’,这就是‘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教义。而加拉太人之所以被保罗严厉的批判,就是因为他们不相信‘因信称义/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而要转回到旧约律法的‘因行为/律法称义’老路上面。
可笑的是,春天为了反对会所,不惜把保罗也‘坑杀’,真是让人无语啊!
春天,建议您还是好好去看病,回家好好读经,少来丢人现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