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请容我翻个旧文
有一个问题无论我怎么想都想不通,也许就只有专家能解释
df就不用了,跟他只会误解和吵架而已
所以这篇不欢迎他推文
http://bibletruth.cn/books/14127.htm
在这网页提到得救的方法一共有四个
1.相信 2.求告 3.承认 4.受浸
任何一个都是得救,而四个都做到是完全得救
相信与受浸是很明显的两个不同步骤
而网页也写着信而不受浸只能取用半步的救恩,信而受浸才是完全得救
我想问的问题是
1.会有不完全得救这种情况吗?这种情况结局会如何?
2.召会曾批评信以外有任何其他条件都是行为称义,这种半步的解释是要避免信以外的条
件吗?
3.受浸也能解释为信主的话所以去行,并看为信的一个步骤,为何不做这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