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神的信先存情况,人的信之可能性

楼主: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7-11-13 02:25:22
1.神的信vs人的信:问题的脉络
“信心”出于神,除了我以前读的路德著作,及一些罗马书注释的影响外,
最主要是以下经文:

16:16 西门‧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是永生 神的儿子。”
16:17 耶稣对他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
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
“信心/信念/信仰”是偏教义的认知层面?
还是偏经验的感性层面?
或是偏实践的意志及行为层面?
知、情、意、行的全人层面必定都是有的(大诫命一),
而太16:16-17这边就是一个偏认知层面的“信”,
而耶稣说“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
正是信出于神的重要根据。
用唐崇荣的语言,
除了认知被圣化是神的工作外,
而我们的情感被圣化、意志/行为被圣化,也都是神的工作;
这就是知求真、意/行求善、情求美。
真善美是生命的目标,也对应于信望爱。
当然,大部份经文看起来,都是直接在讲“人的信”,
当然,经文也没有说人的信不是出于恩典与圣灵XD
(说到底,人的知情意行或任何感知官能,
都是神所造、所赐的普遍恩典,也仍是可从这个层面说出于神;
但人运用神给的工具,难道不能做出“自己”的东西吗?
正如我们使用文具制造商做的笔,可以写出文章/content来,
单就笔是制造商做的这点而言,文章/content当然不能说也属于制造商所有)
类似的类比(#1Q27vbEi):
→ theologe: 可以举一个例子,例如youtube这个平台是估狗提供的,但11/13 01:53
→ theologe: youtuber的创作,也就是content,难道因为平台是估狗提11/13 01:54
→ theologe: 供的,content就是属于估狗的吗?当然不是。11/13 01:55
→ theologe: 当然,太16:16、林前12:3是两处content也属于神的例子11/13 01:57
但除了一些还在争论中的经文(弗2:8、罗3:25)外,
还有什么经文是明确支持信出于神呢?
以下这段对我们的议题来说也是重要的:
林前
12:2 你们作外邦人的时候,随事被牵引,受迷惑,去服事那哑巴偶像,
这是你们知道的。
12:3 所以我告诉你们,被 神的灵感动的,没有说“耶稣是可咒诅”的;
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
[...]
12:7 圣灵显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处。
这段跟罗6谈的罪的奴仆vs义的奴仆,其实有异曲同工之妙;
v2保罗的认知是所有人都被“某种灵”给牵引(罪的奴仆),
v3就引出“说耶稣是主”必出于圣灵(成为“义的奴仆”)。
当然TJC认为这段不是讲“灵浸/受圣灵/圣灵内住”,
而只是“感动”,类似pin所谓受光照后的“简单信”:
http://joy.org.tw/goodnews_books_content.asp?books_id=21&chapter_id=c_10
故我跟TJC交集处是认为“简单信”不可靠,
但差异处则是,我仍认为若真实出于圣灵而让人“说耶稣是主”,
例如太16:16-17,那就是可靠的信仰。
当然,“可靠的”未必等于“灵浸/受圣灵/圣灵内住”,
因为彼得的确是要在耶稣升天之后的五旬节时才“灵浸/受圣灵/圣灵内住”...
但无论如何,我认为理性思辨很难完全否定灵恩的东西及观点
(例如以上TJC或其他持类似观点者
楼主: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11-13 01:53:00
可以举一个例子,例如youtube这个平台是估狗提供的,但youtuber的创作,也就是content,难道因为平台是估狗提供的,content就是属于估狗的吗?当然不是。当然,太16:16、林前12:3是两处content也属于神的例子我好像讲很久信心必须出于神,不能出于血气了吧:p 可是这代表人没有主体,没有自由吗?恰恰相反,因为配合或顺从神而来的信、成为义的奴仆才是自由人;脱离信仰,就是放弃自由--这是人的血气可做到的--也是俗称抵档神恩的自由,但其实按严格定义(新约,Anselm,Kant等等),这不叫自由,只是放纵血气罢了。放纵血气,对基督徒而言,就是放纵不再是主的罪成为虚幻的主宰,就是试探神。康德的实践理性为何要寻找“无上命令”来自我立法?不就是谈这个过程?:p简单说,主体或自我,是可以有配合/顺从、脱离等行动,这些行动按一般定义而言,叫自由;但按严格定义而言,就不是全部叫自由;大家讨论时本来两种、甚至三种以上的自由都在混用,所以有鸡同鸭讲的状况。(“无上命令”本身就是“自由物”,没有其他外因、就是“第一因”...那这在神学来看是?:p)回到“人的信”,福音书一堆在讲人的信;当然可以说那是人的视角,可能按神的视角,就是圣灵的工作--普遍恩典与特殊恩典,都给人“信”;前者使人行真善美,后者使人透过基督归向神。自我立法就是把无上法则变成自己的法则;转成神学语言,让神的信变成自己的信(顺从、配合...,随便你讲),这就是神与人的结合,就是马丁路德在《基督徒的自由》中谈的,“信”使人与基督如同婚姻般合一。故不是人的信走在神的信之前,而是赐给人的信被人顺服后变成了自己的信。所以从来没有人的信/简单信走在神的信之前这种事。
作者: df31 (DF-31)   2017-11-13 11:21:00
自问自答,唱双簧。不过,三尺应该已经破了【信基版有史以来同时被最多宗派并人吐口水】的光辉伟大记录了!
作者: jacklin2002   2017-11-13 12:02:00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7-11-13 12:05:00
发明一些幻想科幻神学被吐槽、批判了正常的。
作者: df31 (DF-31)   2017-11-13 13:50:00
最扯的是,自弹自唱的很高兴,忘我,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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