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关于"异端"、"邪教"等词汇的使用规定

楼主: openeyes222 (睁大眼看)   2016-09-08 10:03:02
所以规定是这些字不准出现在本版,
包括标题,内容,引用的连结,外来的新闻及媒体,
各样论坛报?
各种基督教派,天主教,真耶稣,统一教,东方闪电,耶和华见证人,耶稣基督后期圣徒
教会,召会,都不准说?
教义上,或行为上任何的论述都不准?
行为上,如敬拜天使,偶像物,某人。通灵,观落阴,ㄧ夫多妻,恋童,同性相奸等。
教义上,如多神论,子是受造之物,子化论,一位格一神论等。
可否说明清楚规定。
作者: eno4022 (eno)   2016-09-08 10:08:00
引用的网络资源客观上当然无法被本板规定限制
楼主: openeyes222 (睁大眼看)   2016-09-08 10:08:00
这公告的规定会不会因版主改朝换代又改了?
作者: eno4022 (eno)   2016-09-08 10:09:00
但是引用文章时随附的个人心得,受本规定限制请尽量在讨论中使用"正统与否",来取代"是否是异端"对于某些行为、思想不合圣经,举出经文佐证即可,加诸异端二字在别人身上,就讨论并没有必要性
楼主: openeyes222 (睁大眼看)   2016-09-08 10:13:00
规定尽量?意思是什么?有时可允许?
作者: eno4022 (eno)   2016-09-08 10:13:00
意思是不一定用正统与否,有其他合适的字眼替代也成但不准再称别人为异端就是了,邪教则看是否达到标准
楼主: openeyes222 (睁大眼看)   2016-09-08 10:16:00
罚则呢?
作者: eno4022 (eno)   2016-09-08 10:17:00
是否板主换了规定就会改,得看新板主是否要保留旧规我无法保证被检举适用5.2另外公告禁止回文,所以24小时后我会砍文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8 10:21:00
这版主是我看过第二个会真正思考的好版主 给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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