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诫] 孝敬父母

楼主: mediashow008 (大卫)   2016-09-07 13:42:37
出埃及记20 : 12 。 “孝敬父母”
第五条诚命很清楚的说明主对家庭的重视。无论在今世
或来世,适当的家庭关系都是律法所规定的基本事项之一。
服从这条律法,家庭单位及社会的各部分都能保持稳定
而健全。预言中会提到目前是个“违背父母”、“无亲
情”的时代(提摩太后书3 2-3 ) ,我们必须认真地思考
孝敬父母这条诫命的意义,及其中所包含的应许。
若父母都是正义、敬畏神的人,儿女就不难明白孝
敬父母的诫命,即使他们未必能做到。但是,如果父母
都不正义,这条诫命就会发生两个问题,第一,人必须
孝敬不正义的父母吗?第二,如果父母要求子女做不正
义的事,应该服从吗?
首先要说明的是,虽然在大多数情况下,孝敬也包
括服从,但两者毕竟是两回事。孝敬的意义是“使某人
有光荣或以尊傲的态度对待某人”。服从的意义是“进
行指示或榜样”。保释说,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手里
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以弗所书6: 1 )
接着就说道;“要孝敬父母”(第2节)。这一次他并
没有加上条件,只说那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以弗所书6: 2)。在主里服从父母就是在正义的事上服
从他们的意思(见麦康基布司长老所著的新约教义诠释
, 2 : 521)。只要子女生活正义,就给父母带来光荣(
不论父母正义与否)。反过来说也是一样:若子女生活
邪恶,就使父母蒙羞(也不论父母是否正义)。因此,
孝敬父母并不一定就是要一直服从父母。少数的情况下
,父母可能会要求或鼓励子女做不正当的事,如果子女
服从了,就会使父母蒙羞。
但神并没有在孝敬父母这条诫命上附加任何资格限
制。若要了解其中的原因,就必须明白父母与子女关系
的最佳典范。唯有天上父母与其儿女的关系才是为人父
母的最佳榜样。神当然是完全应该尊敬的(也就是说祂
们值得尊敬)。如果孝敬父母是指孝敬天上父母的词,
那问题就十分简单了。
但神由于祂无限的智慧,已拣选世上的父母来担任
祂的代表,并生育、抚养儿女。换句话说,父母就是神
在尘世上的直接代表,因此,像圣职职位一样,父母的
职位也需加以尊重。显然,这个召唤(神的代表)也附
带某些责任与义务。父母有义务做到尽可能像神一样。
主已经说得很清楚,如果父母未能善尽父母的职责,包
括教导子女(如同神会教导子女一样,假如祂来到世上
的话),那么,父母就会遭受严重的后果(见教约68,2
5-31; 93 :39-44) 。
若父母没有善尽其职责与召唤(当然,没有人能做
得十全十美),他们就要对神负责,但这情形并不影响
子女孝敬父母的义务。我们把这情形比做圣职的职位或
召唤就比较容易暸解其中的原因。虽然任何圣职持有人
都未必能十全十美的做好他的职责与召唤,但我们仍应
尊重他的职位,不计较他的弱点。正义而能干的人自然
受人尊敬,但即使是一个不配称的主教,在他被卸免前
,我们仍应尊敬他的主教职位。
大卫与扫耀的故事是这原则的典型实例。扫罗会在
主的指示下蒙拣选及当立为王。后来由于他的骄傲和愚
昧,神不再喜悦他,最后犯下重罪而失去主的灵。大卫
蒙拣选及膏立为他的继任者,扫早在就一再威胁要取大
卫的性命。但大卫三番二次的拒绝加害扫罗。大街的回
答总是,我不敢伸手害我的主,因为他是耶和华的受膏
者”( 撒母耳记上24 : 10)扫罗显然未尽其责,但大卫
明智地暸解到,扫罗要对神负责,不是对大卫。同样的
,父母可能根本没尽到父母的责任,甚至子女无法在跟
随他们的榜样,但子女总是有义务要孝敬父母,因为父
母是神的代表。麦康基布司长老说明这个原则如下:
“赐灵的父神在每一个子女出生到世上时,就在他
(她)心中深植一项要求:要孝敬父母,并服从他们的
正义劝告。(新约教义诠释,2: 521 。 )
真的很希望被永桶的m大可以参考这一篇,
文内已经谈到非常的明白,大家读圣经也可以
参照其他有关父母与孩子的关系的教导
以前我在基督教也发现很困难,
因为我父母不是,但现在我明白了
如果是以孝敬天上父母的概念来谈,
我可以把我的父母当做我的兄弟姊妹,
体恤他们的弱点,用神爱我的方式、温柔
尊重来和他们相处。
希望大家能有所吸收 应用在生活中!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