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违规检举的判决

楼主: eno4022 (eno)   2016-09-07 10: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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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NpaUnf4 (Christianity) [ptt.cc] [检举] 检举newcop为中国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73136561.A.A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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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cop如果认为召会是异端,应客观陈述,并随附证据即可
“教会和组织是因为不爽中共,所以才承认当时被中共打压的召会不是异端”
召会被中共打压是事实,但newcop整句话的"因为……所以……"不够严谨
为他自己的主观臆测,故整句话可视为对召会的贬低,违反板规5.2
另外
“不愧是中国人搞出来的教会,内斗内行,外斗外行”
“果然是中国人搞出来的教会,千错万错我没错”
也视为对召会的贬低,违反板规5.2
我顺带补充一下
newcop你这二句这些都是刻板印象,讲白了就是偏见
如果你只讲前半句“不愧是中国人搞出来的教会”也就算了
大家都懂你没讲的下半句是想讲啥,但你自己把这种偏见完整讲出来就是踩线了
贬低、攻击之意表露无遗,无可推诿,这点希望你明白,以后讲话修饰一下
至于板规9.2“牵涉本国政党或政治,包含二岸议题”
这句话后半段成立的前提是,前半段需要先成立
所以newcop未论及本国(中华民国)的政党或政治
那他提中国教会云云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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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NpgKB3r (Christianity) [ptt.cc] [检举] oy毁谤地方召会吸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73160459.A.0F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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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贬低,故违规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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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NpgNBwz (Christianity) [ptt.cc] [检举] 检举oy公然毁谤地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73160651.A.EBD.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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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称呼你为正统了,还哪来的称召会为异端?
纯学术讨论不介入,违规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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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NpgYIsy (Christianity) [ptt.cc] [检举] 违反板规6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73161362.A.DBC.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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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别人伤害自己的确不可取,df31违反板规6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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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NpgnaDe (Christianity) [ptt.cc] [检举] th贬低他人为[三?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73162340.A.3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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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三宝逻辑”一词,theologe的说词与大众认知不符,
再考虑到前后文意,我更倾向sCHb68的说法,故t的说词不予采信
违反板规5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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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NplMtqo (Christianity) [ptt.cc] [检举] 违反板规5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73181111.A.D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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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t的行为,你可以说他说词反复、出尔反尔,这是事实陈述
但是要说他是神经错乱是不行的,这涉及医疗专业
所以藉这次的案例也提醒大家
除非当事人曾经承认自己有病
不然请勿在网络上用肯定的口气说人有病
因为你无法隔空证明
违反板规5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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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Npp9roz (Christianity) [ptt.cc] [检举] 人身攻击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73196661.A.CBD.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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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lin2002所举的二篇文,并未有看到theologe确实指称j为df31的党羽
而且j自认只是仗义执言,并非与d同一教会或属同一集团组织,
那么这就与"认为theologe口中所称的党羽是指自己,故提出检举"有所矛盾
依板规5.1 人身攻击仅当事人可提出检举
本案提及的文章,t口中的党羽一词,虽有贬低之意
但看文意并未能确实与特定当事人连结
故j自认为是有权提出检举的当事人,板主不认可,故检举驳回
不过若j能在9/7前的文章中找出其他证据,强化其连结性,
证明t口中的党羽确实是有指涉到j本人
那么可以提出新事证,针对此事重新检举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2:19:00
t大逻辑论述是正确的...我说下大雨所以地很湿 那能推论地很湿就代表下大雨?
作者: mediashow008 (大卫)   2016-09-07 12:44:00
他们被禁的原因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可以有时间可以沈思默想寻求主的旨意,免去一切纷争。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9-07 12:56:00
员工常常办事出错是对的,但是可以用称呼该名员工三宝办事能力?得理了就可以三宝来三宝去?还是出于一个整天生命挂在口里的人。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3:38:00
问题是这够不上“人身”攻击啊 就法律逻辑来看不是啊是出自于对于他方言论的批评 不是对人的攻击 两者有差你可以说他的说法不是良善的表现 但是照规则走不违规的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6-09-07 13:43:00
基信板宗教内战第一轮结束,只剩摩门教没事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3:45:00
被禁的原因当然重要 至少要合乎逻辑 如果不重要定版规干嘛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9-07 13:50:00
这里面除了nc那个人的言论不是出于对他人言论的批评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3:58:00
当然是t大对于sCH大等人的言论批评 不然?
作者: mapuff (酒窝)   2016-09-07 14:18:00
依照大众认知,三宝逻辑就是“三宝”才会有的逻辑所以对大部分人来说,都等同于人身攻击囉!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4:21:00
三宝逻辑就是逻辑很三宝 这时的三宝是形容词欸或是讲三宝的逻辑 一样是形容词三宝逻辑不等同于三宝才会有的逻辑你觉得废话一词解释 很废的话等于废物讲的话?就三宝例子来看 除非他说xxx是三宝 直接指称 这才有人身攻击的疑虑再者 就算硬解释为三宝才会有的逻辑也不是指称对方本人而是在批评对方推文内容 对事不对人 怎么看都不是人身攻击 可以看看九把刀说王八蛋不起诉的官司再不信可以拿此次三宝事件去报案 看看检查官是否不起诉
作者: untilnow (弹指之间)   2016-09-07 14:40:00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老鱼都自称老了, 称对方为宝也还好吧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4:42:00
如果我说1.他是垃圾 2.他的话是垃圾那你觉得“垃圾话”到底是1. 还是2.我可以说垃圾话 连结到本人是垃圾?还有如果认为有连结到本人并且符合本人的情形亦不犯法之前有案例就是有人说对方肥胖不起诉可以看看更不用说没有人在用连结的...这样连结的话 ”他的话是废话” 这句都是人身攻击了 因为匡的是 “他” 而非整个主词“他的话”希望版主大能分清楚差别所在
作者: mapuff (酒窝)   2016-09-07 14:52:00
人身攻击若以法律用语来说,应该是“公然侮辱”和“毁谤”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4:54:00
重点不是t大解释得如何 因为主词从投到尾不是三宝 而是三宝逻辑 如同“他的话是废话”中的主词为“他的话”而不是“他”一个字
作者: mapuff (酒窝)   2016-09-07 14:56:00
若是公然侮辱,无须讨论事实,只要让人觉得受辱即可成立。但法官判断时,亦会考量言论自由的界线,上下文脉落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4:57:00
你的说法说给律师检查官听保证被纠正...
作者: mapuff (酒窝)   2016-09-07 14:58:00
以九把刀案例来说,针对公众人物之评论,显然比较容易更多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4:58:00
这跟是不是公众人物无关啊...囧
作者: mapuff (酒窝)   2016-09-07 15:03:00
我的点在于,三宝逻辑是否指涉人,似乎每个人观点并不一致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5:03:00
毁谤与公然侮辱不同的
作者: mapuff (酒窝)   2016-09-07 15:04:00
另外,我上面关于法律面的讨论,正是参考一些律师的意见。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5:04:00
这当然是指称推文内容啊 我笑了
作者: mapuff (酒窝)   2016-09-07 15:05:00
我提的是公然侮辱,而非侮辱呀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5:05:00
他都明指出推文句子了 天啊...
作者: mapuff (酒窝)   2016-09-07 15:06:00
抱歉,上面的侮辱打错了,我是说“毁谤”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5:06:00
*明确你可以提出啊 但是不会起诉也无罪啊我讲他很可爱 对方觉得受辱当然可以提出 但是不会起诉..
作者: mapuff (酒窝)   2016-09-07 15:08:00
但若是说别人王八蛋,不见得每个人都像九把刀背叛无罪...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5:10:00
那就看主词是什么啊 九把刀前面主词又不是写对方本人如果写xxx是王八蛋 那九把刀也会有事 这跟他是否是公众人物无关
作者: mapuff (酒窝)   2016-09-07 15:13:00
就我所看到的许多律师评论,都认为跟是不是公众人物很有关http://goo.gl/uYxXeP这连结可以参考。还有其他一些律师的网页我就不列了。但我不是读法律的,若解读有误欢迎指正。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5:18:00
法官判断是因为邱毅本身也用一堆低级词语批评 以平等原则去判的 判决书可以看一下另外我的重点在于主词跟语意我又看了一次原文 t大非常明显指出是推文内容言论的逻辑根本不是作为连结到本人的解释 傻眼@@不论是谁写出那样的推文言论都是会被t大批评的 明显对事不对人 哪来人身攻击另外公众人物是指邱毅 政治人物标准本来就比较宽松
作者: mapuff (酒窝)   2016-09-07 15:32:00
可以请教九把刀那案件的判决书去哪看吗?我有点兴趣。另外,D大的推论也有些道理,不过或许是版龟没那么详细所以还是得依据版主的判断。就看你能不能说服版主了。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5:35:00
我刚又看了一次 我以为你是说九把刀是公众人物所以才无罪看错 拍谢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9-07 16:35:00
@Da, 等你论证批判一个人的逻辑不等于批判本人再讲。“上帝创造的大能好伟大喔,但我不是在赞美上帝喔”(?)“我是在赞美‘上帝的大能’不是上帝本身喔”(?)如果Da这点论述成立的话,那么:“‘你的话’是垃圾”不是人身攻击;“‘你的穿着’简直像白痴”不是人身攻击;“‘你的长相’简直是尖嘴猴腮”不是人身攻击。因为以上的主词都是‘你的○○’不是‘你’。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6:56:00
评论他人言论不是人身攻击没错啊 有看过人身攻击的定义了吗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9-07 17:01:00
想必Da大很习惯抽象思维,骂的、批判的都是抽象的“你的○○”,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7:01:00
长相这举例 当然污辱到本人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7:02:00
人身攻击至少包含对于人格 身体 品格 等等做出批评才算言论真的不包含在内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9-07 17:05:00
请论证人身攻击范畴在于长相那些,不包括言论,谢谢。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7:05:00
我讲的是逻辑 不是个人感受问题就在人身攻击的定义里 谢谢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9-07 17:07:00
另外,逻辑是属于言论范畴吗?逻辑好像不是言论喔,只是得要用言论表达逻辑而已。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7:09:00
逻辑当然是指论述的话 不然呢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9-07 17:09:00
再问你“对言论做出干谯”和“对长相做出干谯”是如何不同的?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7:10:00
在数学中就是指数学式子的推论 有问题吗我想这是很基本的问题XD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9-07 17:10:00
请论述“不同”这个结论是如何产生的?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7:11:00
长相被批评当然算人格污辱 言论哪是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9-07 17:13:00
上帝视论断(言论)也是一种罪,而上帝必定刑罚罪,而上帝却不是刑罚抽象的“罪”,而是“罪人”,以你这种“对事不对人”的理论这样合理吗?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7:16:00
基本上长相就是一个人的特征 除非整形不然不会有人跟你长一模一样 言论有限定一个人才能讲? 这就是不同 懂吗所以这边不是ptt人治的地方吗 扯上帝干嘛上帝觉得有没有罪跟版规是两回事啊同学更不用说我法律上无罪不代表真的无罪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9-07 17:25:00
我只是提出我的立场问你觉得合理吗?因为你都不论证这个“不同”的结论如何而来的。不过想必你认为这个“结论”要排除上帝无上帝无关吧。再继续问好了,我认为“小明的言论”很白痴,但是依照你的逻辑来看,我如果被小明检举,我可以反驳说:“小明你的言论很白痴没错,但是小明你的人很聪明”吗?恰巧PTT都是言论,以后只要遵循主词是“人的言论”这个原则,就可以尽情干谯DaiRiT了(?!)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7:48:00
可以啊 你可以那样讲啊 但是很怪啊XD而且根本不用加上后面小明很聪明来反驳啊XDt大讲的是 若p则q 不能推演出 若q则p还有若非p则非q 但是有推文一直讲不能推演的内容 当然是批评推文内容的言论这边本来照版规走关上帝什么事啊 (昏倒请问您是....高中生?还有 我已经说明长相与言论的不同了 好吗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9-07 17:57:00
很简单的事这样扯就没意思了解释文说有贬低之意所以可以往这方向讨论不是更简单吗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9-07 18:11:00
@p, XD 没办法他就想以“对事不对人”来反驳。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8:46:00
连定义都没弄清楚怎么讨论XD我想有人连版规都没看清楚XDDhttp://i.imgur.com/bSPPlZ3.jpg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9-07 18:55:00
楼上你跟th啥关系啊?平常也没看你上基信板。一上基信板发言就是替th讲话。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8:57:00
针对言论本身予以批评不算人身攻击我跟他没关系 我只是因为有家人迷信上来了解一下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9-07 18:59:00
我又没检举th也不是我判决的,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8:59:00
然后碰巧看到怪怪的逻辑论述的发言想讲一下而已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9-07 19:00:00
所以我不是依照板规怎样怎样限制而跟你讨论的好吗?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9:00:00
我想版规写的很清楚了 会不会只有你没理解到?版规不就这样写?讲版规又扯别的是谁啊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9-07 19:01:00
退一万步说,难道不能发出“反驳板规”的言论?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9:02:00
可以啊 但是现行版规是这样啊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9-07 19:02:00
你要扯板规去跟铁指吵好吗?不必理会我对你的反驳。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9-07 19:04:00
XD 等th这个当事人解桶再来好了,你这个局外人。跟当事人th讨论虽然没结论还有点意义,跟你这个局外人就算有结论也是枉然。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9:06:00
讲合乎逻辑的思考不行? 我局外人也能发表意见啊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9-07 19:06:00
可以啊,对我这个当事人没意义罢了。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9-07 19:06:00
DR若照你理解,所有人都不该被桶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9-07 19:07:00
虽然我已经先做没意义的讨论了。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9:07:00
当然有意义 我在讲这次三宝事件 被桶得莫名其妙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9-07 19:07:00
所有人的回应,都是针对他人的“言语”而不是本身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9:08:00
p大的解释我快笑翻了XD所以要判断语意跟主词啊 orz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9-07 19:09:00
是我错觉吗?Ra你越来越像th了?更正:Da虽然th很少用orz XD好吧,你应该不是th。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9:11:00
逻辑有这么难懂吗....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9-07 19:14:00
请问df,sch等人是用th所说的“三宝逻辑”在讨论事情吗?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9-07 19:14:00
Da你认为“骂‘一个人的言论’是垃圾、白痴、智障、无耻”是人身攻击吗?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9:24:00
当然不是啊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9-07 19:25:00
Ra你刚刚说这个三宝事件你被桶的莫名其妙?你有被桶?你是谁啊?更正:Da还是你认为自己能代替他们说“被捅的莫名其妙”?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9-07 19:35:00
除非你可以证明df,sch确实是三宝逻辑,否则用这词说他们就是一种对他们本身的贬低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9:36:00
真的桶的莫名其妙啊.... 又不是我被桶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9-07 19:36:00
就像我不能说你是猪头逻辑,除非我证明你确实是猪头逻辑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9:37:00
我想t大已经把逻辑的论述推演讲的很清楚了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9-07 19:38:00
所以你肯定他们都像th所描述的无误?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19:39:00
虽然是不考虑命题本身对错的情况是的 我想版主也理解t大的逻辑论述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9-07 19:56:00
我刚很仔细看了原文好几次简单如下th大认为人性有限是因为人有罪而这前提不为他们接受所以他们说,那人无罪难道就无限?ok先小结一下,这东西同于三宝逻辑?我个人认为不同th说人有原罪,故人是有限的反驳说,那人无罪,是否就是无限?我不认为这样的逻辑是不合理的思考况且,他们是站在否定th的假设也就是他们不认为,人的有限是因为人的罪这本来是两种神学领域的交锋,双方可以好好讨论而双方的误会可能在修辞,究竟是人因为有罪所以才是有限还是人因为有罪所以证明有限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9-07 20:29:00
请问“若P则Q”的正确等价推论是什么?是“若非Q则非P”对吗?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9-07 20:44:00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9-07 21:08:00
所以会变成“若无限(非Q)则无罪(非P)”囉?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21:20:00
有没有人身攻击跟是不是真的讨论的逻辑有问题没什么相关就算他说错也是批评推文内容 也够不上违规 只是我觉得这种讨论没什么意义@@公说公有理 婆说婆有理 跟自己不同就是异端
作者: mapuff (酒窝)   2016-09-07 21:28:00
看来 Da始终坚持的就是字面意义的人身攻击呀!可是对其他人而言,很多批评言论其实隐含批评人的意义或是像很多人很擅长的,骂人不带脏字也是如此。为何有些人评论你的言论不会怎样,另一些人评论你的言论却可能让你火很大,有时就是因为感受到背后的攻击成分呀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21:33:00
规则就是这样定的啊 定义也写好了如果这样算的话很容易变成文字狱
作者: mapuff (酒窝)   2016-09-07 21:35:00
抱歉,我觉得定义并没有写好。版规只区分“针对言论”和“针对个人”,然而问题是,怎样两者怎么区分,中间本来就有模糊地带。所以可以说,规则给予版主一定程度的自由心证空间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9-07 21:42:00
无限则无罪,应该是对的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21:47:00
就今天的部分蛮明显可以区别的是不是批评言论我觉得满容易判断的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9-07 21:50:00
就判定我觉得没问题就事论事,干嘛用个贬意词何况这未必是事实的贬意况且,其实党羽部分已经轻判了,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21:54:00
这跟是不是贬义词无关啊 囧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9-07 21:54:00
毕竟,大家都知道th指的是谁那我说dr大陷在猪头思维,这样也不算人身攻击吗?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21:56:00
你还是卡在一样问题= =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9-07 21:56:00
我这样说算吗?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9-07 21:57:00
这样是不是人身攻击呢?
作者: DaiRiT (戴尔特)   2016-09-07 22:01:00
我觉得不是啦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9-07 22:03:00
哈哈,还好你没跟人结仇,不然大家都可以尽情笑你了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9-07 22:17:00
“若无限则无罪”,这样人进天国应该变成无限的了吧?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09-07 22:23:00
th原意或是人身攻击, 但是文字上并没有. sCH某处推文也认为th用攻击言意论解套了. 我并不赞同th的用词, 但是我同意Da的论述.为什么进天国变无限@@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9-07 22:26:00
“若无限则无罪”,进天国不就表示“则无罪”?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9-07 22:26:00
GS大那我说你这也是猪头思维,你也同意这并非人身攻击?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09-07 22:31:00
进天国后无罪(O), 无罪不见得无限, 进天国不见得无限. “则无罪”是啥意思?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9-07 22:35:00
所以天国里神的儿女到底是有限还是无限的啊?还是这个推论无法应用在进天国这个议题了?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09-07 22:36:00
不知道啊, 大概有限吧.@pin, 我同Da的答案. 这确实有些解释空间, 但以版规考量,不是比较好. 当然eno怎么判也是他自己负责, 我是没太大意见. 但我只想也表达我的看法, 因为我觉得Da说的合理.@sCH 对啊, 无法. 若用“受造的有限”的话, 是可推论进天国后还是有限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9-07 22:47:00
回到原命题“若有罪故有限”,所以人无罪的状态是有限还是无限是不可知的。只能知道若你无限就必定无罪。依照我的神学,人无论是罪人、义人都是有限的,“若无限则无罪”的“若无限”根本是不会成立的假设。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09-08 00:44:00
我同意, 另外1)无限的是神 2)若人无限则人无罪此叙述正确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09-08 08:45:00
按原本的反概念,“若无限”未必指的是人,再者,“无限”的内涵不是只有一点两点,而是无限的:p...我把昨天写的贴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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