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烽火连天,检举贴满天飞,真是精彩.
别人我管不到,说说我为什么采取一些激进的手段.
首先,版规虽然对于所谓[人身攻击]有相应的规定.但是,对于
1. 不断[钻漏洞]毁谤他人
2- 攻击他人后不负责,也不改正
3- 继续攻击他人
这样的行为,并没有规范.这也就导致newcop,openeye这种公然毁谤的做法,变成无法可管.他们就可以肆意的用口水,散布谎言等等下三滥的做法,继续毁谤地方召会.
而作为地方召会的一员,在提出证据无效后,我当然就开始采取[不得以]的方法,跟攻击方打到[同归于尽].(当然,我的用词应该还算[客气],这是有目共睹的.)
目的有二:
1- 吸引大家眼球,希望有人能够更深入的思考问题
2- 展现实力,告诉大家,地方召会不是好欺负的
当然,这种做法和结果不是我乐见的,相信其他的版友也有不同的做法.但是,我在采取激进政策前,是经过思考的.
我希望大家别把这件事等闲视之.就像,招远东方闪电杀人案发生后,为什么那么多教派机构愿意支持地方召会的澄清,原因很简单:今天地方召会能够被修理,那天这些小教派,小机构岂非更被'修理好玩'吗?
所以,解决这种冲突,[桶]不是办法.而需要从版规建立[言责]制度,才能根治这种乱象.让乱讲话的人提出证据,说法,否则就要为自己的谎言和毁谤负责.
老鱼绝笔(准备殉道:P)
最后,题一下,地方召会在美国之所以要告Harvest Plishing,也是因为碰见了[同类的]基督徒,不得以而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