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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Naj9zW- (Christianity) [ptt.cc] Re: [讨论] 在主里求,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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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推文管理
11 未经当事人同意,禁止修改或删除他人推文,如经举证检举确认,一律水桶三十天。
发文分类使用[讨论]者,可删除他人推文,但仍禁止修改他人推文。
发文+分类使用[讨论],二个要件都满足,板友才有删除他人推文的权力
当事人jacklin2002的文章是回文+分类修改为[讨论]
并不符合11条第2项允许删推文的规定,故回归第1项,该文不得删除推文
不过考量当事人原始动机并非恶意,故斟酌刑期折半,仅禁言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