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网络讨论as社会参与

楼主: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5-13 22:09:42
以板规及补充说明来作例子
7.13 其他宗教信仰(包含非正统基督信仰)以自身典籍、教义或教导,
意图挑衅、否定、毁谤基督信仰。
其实显示了件事情
这个板不具备与其他宗教平等共存的想像。
板主可以用这条定罪板友,即便板友有十足的论述,这条可能随时启动。
这个板不是教会,是具有公共性的讨论版面,只是讨论主题为基督宗教。
7.15 闹板(无善意讨论之意图),由板主判定。
首先以意图作为处罚的标的,是很奇怪的事情。
先不论这个的话,板主认为:
“所以往后如果讨论时,如果有出现"你引用的圣经经节不算"类似的言论
可视为无善意讨论之意图,板友可以用7.15检举,由板主做最后判定”
也就是版主介入讨论的双方,双方讨论的德行变成实际的板规去处理。
但是实际上这个伤害了什么? 完全看不出来。
※ 引述《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之铭言:
: 按类型学来说,
: 对于基督徒的“社会参与”概念充满狐疑、不信任、贬低、批判,
: 即可说是“基督反文化”者。
: 之前讨论时,名词、概念、对人不对事满天飞,
: 因而让基督徒“社会参与”的概念抽象、模糊了起来。
: 不过眼前就有一个很直接、切身、具体、我们都涉入其间的例子,
: 就是“网络讨论”XD
: 对其讨论或反思一下或许可以帮助我们厘清一些什么东西....
: 1.批踢踢基信板
: 请问这里是一个(A)教会,还是(B)社会,还是(C)教会在社会中,还是?
: 1.1
: 如果纯粹是一个教会/圣工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05-13 22:56:00
虽然不是教会,但我认为基督徒要讨论如何“被尊重”--同时也应讨论如何尊重外教者;我认为这个议题是重要的。而有些“被尊重”的问题,的确应该用规则来规范,因为真的很多事情对反教者讲不清楚。宗教学上面,宗教现象学的态度,还是宗教研究的一个重要的起点;尤其对其他宗教。“人身攻击”规范的是对个人,但宗教信仰者若被冒犯其信仰,很多时候比冒犯其人身还更严重、无法忍受;因此“人身攻击”并无法道尽这部份宗教信仰者所需要被尊重处。可是我也同意不能无限上纲,以至于外教者的言论自由没有受到尊重。故这就是需要拿捏与讨论的所在了。eno这次的版规说明,有看出他的努力了,只是应该还可以更好。
作者: neohippie (米国圣光肥鲁八嘎囧)   2016-05-13 23:08:00
基督信仰版当无神版?还是宗教大杂烩版?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5-13 23:18:00
基督教就是排他性的宗教,不然怎反对者这么多?现在又说啥"这个板不具备与其他宗教平等共存的想像"到底?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05-13 23:21:00
也许uka没有理解任何宗教的“不可冒犯”的一个需求吧但再次强调,此“不可冒犯”不能被无限上纲。
作者: neohippie (米国圣光肥鲁八嘎囧)   2016-05-13 23:23:00
好像除了巴哈伊(大同教)以外,所有宗教都有某种程度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05-13 23:23:00
所以“被尊重”与“尊重他人”,我想这两方面都需要处理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05-13 23:24:00
uka大讲到目前执法的不稳定性、模糊性,的确是需要再调整的。老实说,我觉得这就是管板的“中心思想”的问题。所以我开这个讨论串老实说不是要为难板主们,而是希望对这个看似版规,但背后有待处理神学问题的切身议题,希望能起码把这个神学问题谈清楚。谈实践问题不是为了要发扬律法主义,而是实践的很多细节都暗藏重要的神学议题。而实践不是我们故意要为之,却是每天一直过就会一件一件袭来的;太多思想问题没有先做处理,我们就像待宰羔羊XD
作者: eno4022 (eno)   2016-05-14 06:34:00
基督信仰可以被批判,但不该被无理攻击你那个时代我知道这二者你都看成是同一件事,都被包在所谓的言论自由里面还有你已经假讨论之名行板务讨论之实,这文我就锁了对板务有意见,请照11.2表达你的意见,谢谢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6-05-14 07:22:00
试试看锁了没
作者: theologe (表达你我的信仰~)   2016-05-15 16:58:00
宗教的不可冒犯需求,不能被化约为人身攻击。若uka大认为“宗教的不可冒犯需求”不能被目前的版规等方式适当处理,那请问uka大认为要如何处理?还是uka大认为宗教的这种需求不用被公共论坛承认?但佛教版的确有类似的版规要理这件事情。请问uka大的看法是?btw, 我接受angke目前未必符合冒犯“宗教的不可冒犯”
作者: neohippie (米国圣光肥鲁八嘎囧)   2016-05-15 19:21:00
可是angke也没被桶阿,哪来的暴力?
作者: windcanblow (戏谑人生)   2016-05-15 20:35:00
跟老鱼比起来angke幸运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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