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
一、耶稣受审
犹太当局对耶稣不同的看法
595.
在耶路撒冷的宗教首领中,不祇是法利塞人尼苛德摩,
或显要阿黎玛特雅人若瑟,暗中作了耶稣的门徒,
而且为了耶稣的缘故,在首领中长期地存有不同的意见,
以致在耶稣受难前夕,圣若望能说,
在首领中,“仍有许多人信从了祂”,纵使其方式很不完善(若 12:42)。
此事毫不令人惊奇,只要想到五旬节翌日,
“司祭中也有许多人,服从了信仰”(宗 6:7),
而且“有几个法利塞党人也信了”(宗 15:5),
以致圣雅各伯对圣保禄说:
“在信教的犹太人中盈千累万,都是热爱法律的人”(宗 21:20)。
596.
耶路撒冷的宗教首领对于耶稣所持的态度并不一致。
法利塞人曾经威胁那些跟随祂的人将被逐出会堂。
对那些害怕“众人都会信从祂,
罗马人必要来,连我们的圣殿和民族都要除掉”(若 11:48)的人,
大司祭盖法提议并预言说:
“宁可叫一个人替百姓死,以免全民族灭亡」(若 11:49‐50)。
公议会以耶稣是渎圣者的罪名,宣布祂“该死”(玛 26:66),
但公议会由于失去了处死的权力,所以把耶稣交给了罗马人,
控告祂政治叛乱,如此祂与被控“造反”的巴辣巴(路 23:19)被置于同等地位。
大司祭向比拉多所施的恫吓,也属于政治性的,就是要他定耶稣死罪。
耶稣的死不能归咎全体犹太人
597.
福音所叙述的耶稣及其受审过程确有其历史的复杂性,
只有天主才知道与此案有关的人(犹达斯、公议会、比拉多)的个人罪咎。
纵使受人操纵的群众曾呼喊,宗徒在圣神降临后劝人悔改时也作全面的指责,
但我们还不能把责任归咎耶路撒冷的全部犹太人,
因为耶稣自己曾在十字架上宽恕了他们;
伯多禄效法了祂,承认耶路撒冷的犹太人以及他们首领的“无知”(宗 3:17)。
我们更不能由民众的呼声:“祂的血归在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玛 27:25)
(它只是一种认可的格式),而在时空上把责任扩展至其他的犹太人身上:
教会很恰当地在梵二大公会议中宣布:
“他们在基督受难时所犯过错,不应毫无辨别地归咎于当时生活的全体犹太人,
也不可责怪今日的犹太人……
不应将犹太人视作被天主遗弃或诅咒的,就好就像这事出自圣经”。
所有的罪人造成基督的苦难
598.
教会在其信仰的训导及圣人的见証中,
从未忘却“每个罪人确实是使神圣救主受苦受难的凶手和刑具”。
想到我们的罪触犯基督本人,
教会毫不犹豫地把耶稣苦难的最严重责任归咎于基督徒,
而基督徒却往往把此责任完全推给犹太人:
《罗马教理》:
我们应把那些继续再次失足犯罪的人,视为犯了这种严重过失的人。
因为是我们的罪使基督受十字架的苦刑,那些沉溺于邪恶的人,
无疑地是“重新在心内钉天主子在十字架上,并凌辱祂,
因为祂在他们心中”,
我们该承认,在此种情况下,我们的罪较诸犹太人的罪更严重,
因为保禄曾为他们作証说:
“如果他们认识了,决不至将光荣的主钉在十字架上”(格前 2:8)。
反之,我们基督徒虽承认自己认识祂,但当我们以行为否认祂时,
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在耶稣身上下毒手。
圣方济‧亚西西,《劝言》:
也不是魔鬼钉耶稣在十字架上,而是你和魔鬼一起钉死祂,
而且当你沈迷于恶习和罪恶时,你再次钉死祂。
二、在天主救恩计画中基督救赎性的死亡
“按天主预定的计画耶稣被交付”
599.
耶稣的惨死并非环境不幸的巧合的偶然结果。它属于天主计画的奥秘,
正如圣伯多禄在五旬节第一次讲道中,向耶路撒冷的犹太人所解释的:
“祂照天主已定的计画和预知,被交付了”(宗 2:23)。
圣经的这句话,并不表示那些“交付耶稣”(宗 3:13)的人,只是天主预先写
好的剧本的消极执行者。
600.
时间的每一刻都真真实实地呈现在天主面前。
所以祂“预定”自己的永远计画时,也包括每人对祂恩宠的自由回应:
“实在,黑落德和般雀比拉多,与异民和以色列人聚集在这座城内,
反对祢的圣仆人耶稣,反对祢的受傅者,
实行了祢的手和计画所预定要成就的事”(宗4:27‐28)。
天主允许了他们的盲目行为,以完成祂救恩的计画。
“按圣经所载祂为我们的罪而死”
601.
天主透过义者仆人之死的这项救恩计画,
曾预先在圣经上被宣布为救赎普世的奥迹,
即是解救人类脱离罪恶奴役的奥迹。
圣保禄在一次信仰的宣认中,声称他曾“领受了”此项讯息,
即“基督照经上记载的,为我们的罪死了”(格前 15:3)。
耶稣的赎罪死亡特别应验了受苦仆人的预言,
耶稣自己也在受苦仆人的光照下,去解释祂生命和死亡的意义。
祂复活后,把圣经的这项解释教导厄玛乌的门徒,然后也教导宗徒。
“天主使祂替我们成了罪人”
602.
因此,圣伯多禄能在天主的救恩计画内写出宗徒的信仰:
“该知道:你们不是用能朽坏的金银等物,
由你们祖传的虚妄生活中被赎出来的,
而是用宝血,即无玷无瑕的羔羊基督的宝血。
祂固然在创世以前就被预定了的,
但在这最末的时期为了你们才出现”(伯前 1:18‐20)。
随原罪而来的人类罪恶,受到了死亡的制裁。
天主派遣自己圣子取了奴仆的形体,
即是那因罪恶而堕落及被注定要死的人类形体,
“天主使那不认识罪的,替我们成了罪,好叫我们在祂内成为天主的正义”
(格后 5:21)。
603.
从未有人指责耶稣犯过罪,耶稣说:“你们中谁能指証我有罪”,
但在祂常与父契合的救赎之爱中,祂接受我们因罪远离天主的处境,
致使祂能以我们的名义在十字架上说道:
“我的天主,我的天主,祢为什么舍弃了我?” (谷 15:34;咏 22:2)。
由于祂跟我们罪人如此团结一致,
“天主没有怜惜自己的儿子,反而为我们众人把祂交出了”(罗8:32),
为使我们“因着祂圣子的死,得与天主和好”(罗 5:10)。
天主主动地显示祂救赎普世人类的爱
604.
天主为了我们的罪而把自己的儿子交出时,
显示了祂对我们的计画是一项慈爱的计画,先于我们的任何功绩。
“爱就在于此:不是我们爱了天主,而是祂爱了我们,
且打发自己的儿子,为我们做赎罪祭”(若一 4:10)。
“基督在我们还是罪人的时候,就为我们死了,这証明了天主怎样爱我们”(罗 5:8)。
605.
这爱不是排斥性的,耶稣在亡羊比喻的结论中说过:
“同样,使这些小子中的一个丧亡,决不是你们在天之父的意愿”(玛 18:14)。
祂强调“交出自己的生命,是为大众作赎价”(玛 20:28);
这“大众”一词并不表示有所限制,
只是把整个人类与舍生救他们的唯一救赎者相对而已。
教会追随宗徒们的训诲而宣认,基督为所有人而死,没有一个例外,
“无论过去、现在或将来,没有一个人,基督没有为他受过苦的”。
三、基督为我们的罪将自己奉献给天父
基督将整个生命奉献给天父
606.
天主子“从天降下,不是为执行祂的旨意,而是为执行派遣祂来者的旨意”(若 6:38),
“基督一进入世界便说:……看,我已来到……
天主,我来为承行祢的旨意……
我们就是因这旨意,藉耶稣基督的身体,
一次而为永远的祭献,得到了圣化”(希 10:5‐10)。
圣子在降生之初,就把天主的救恩计画纳入自己的救赎使命中:
“我的食物就是承行派遣我来者的旨意,完成祂的工程” (若 4:34)。
耶稣为“全世界的罪”(若一 2:2)而作的赎罪祭,是祂跟圣父共融之爱的表现:
“父爱我,因为我舍掉我的性命”(若 10:17),
并且“为叫世界知道我爱父,父怎样命令我,我就照样去行”(若 14:31)。
607.
这种遵从天父赎世慈爱计画的愿望,激励著耶稣整个的生活,
因为祂那赎罪的苦难正是祂降生的理由:
“父啊!救我脱离这时辰吧!但正是为此,我才到了这时辰”(若 12:27)。
“父赐给我的杯,我岂能不喝吗?” (若 18:11)。
而且当祂被钉十字架上,在一切完成之前,祂还说:“我渴”(若 19:28)。
“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
608.
若翰答应在罪人中为耶稣施洗后,便望着祂,
指出祂是“天主的羔羊,除免世罪者!”(若 1:29)
这样,他显示耶稣也是那默默地被人牵去宰杀、承担大众罪过的受苦仆人;
逾越节羔羊是第一次逾越节使以色列民得救的象征。
基督的一生都表达祂的这项使命:
“服事人类,并交出自己的性命,为大众作赎价”(谷 10:45)。
耶稣自由地拥抱父的救赎之爱
609.
耶稣在其人性的内心深处,由于怀有天父对人的爱,
祂就“爱他们到底” (若 13:1),
“因为为自己的朋友舍掉性命,再没有比这更大的爱情了” (若 15:13)。
这样,在祂的苦难和死亡中,祂的人性成了天主之爱的自由和完美工具,
这是天主愿意人得救的爱。
事实上,为了爱天父和爱天父所愿拯救的人类,祂自由地接受了祂的苦难和死亡:
“谁也不能夺去我的性命,而是我甘心情愿舍掉它”(若 10:18)。
由此耶稣自由地走向死亡的时候,显示出天主子的至高自由。
耶稣在最后晚餐中预先自由地奉献祂的生命
610.
耶稣甘愿自我奉献的至高表现,
就是在“祂被交付的那一夜”(格前11:23),
当祂与十二位宗徒吃晚餐的时候所作的:
耶稣在受难前夕,当祂还是自由的时候,
就把这与宗徒们共进的最后晚餐,作为祂甘愿自献于父,以拯救人类的纪念:
“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而交付的”(路22:19)。
“这是我的血,新约的血,为大众倾流,以赦免罪过”(玛26:28)。
611.
祂在这时所建立的圣体圣事,将是祂祭献的“纪念”。
耶稣也将宗徒们包括在祂的奉献中,并要求他们,把这祭献持续下去。
借此,耶稣把自己的宗徒们建立为新约的司祭:
“我为他们祝圣我自己,为叫他们也因真理而被祝圣”(若 17:19)。
山园祈祷
612.
耶稣在最后晚餐自我奉献时所预尝的新约之杯,
稍后在山园祈祷时从父的手中接受下来,使自己“听命至死”(斐 2:8)
耶稣祈求说:“我父!若是可能,就让这杯离开我吧!”(玛 26:39)。
祂借此表达了祂人性对死亡所怀的恐惧,
因为祂的人性一如我们的人性,原是注定为承受永生的。
此外,祂的人性与我们的人性不同之处,
是前者完全免于罪恶,而罪则是死亡的成因;
但最重要的,耶稣的人性是被“生活的”(默 1:17)“生命之源”(宗 3:15)的
天主性的位格所摄取。
耶稣藉人性意愿去承行天父的意愿,接受了祂赎罪性的死亡,
为的是“在祂身上,亲自承担我们的罪过,而上了木架”(伯前 2:24)。
基督的死是唯一和决定性的祭献
613.
基督的死是逾越祭献,
借此“除免世罪的羔羊”(若 1:29)完成了人类决定性的救赎,
它又是使人与天主重新共融的新约祭献,
藉那“为大众倾流,以赦免罪过”(玛 26:28)的血,使人与天主重归于好。
614.
基督的这个祭献是唯一的:
它完成及超越一切其他的祭献它首先是天主父自己的恩赐:
是父把自己的儿子交出,为使我们与祂重修旧好。
这祭献同时是降生成人的天主子的奉献,
祂自愿地并为了爱情,藉著圣神奉献自己的生命予圣父,为赔补我们的抗命行为。
耶稣以祂的服从代替我们的抗命
615.
“正如因一个人的悖逆,大众都成了罪人;
同样,因一个人的服从,大众都成了义人”(罗 5:19)。
耶稣服从至死,借此完成了受苦仆人对他人罪过的承担,
祂“牺牲了自己的性命,作了赎罪祭”并“承担大众的罪过,
使多人成义,因为祂承担了他们的罪过”。
耶稣赔补了我们的过错并为我们的罪向父作了赔偿。
耶稣在十字架上完成祂的祭献
616.
是基督那“爱到底”(若 13:1)的爱,
给予祂的祭献以救赎、赔补、赎罪、和补偿的价值。
祂在奉献自己的性命时,认识和爱了我们众人。
“基督的爱催迫着我们,因我们曾如此断定,
既然一个人替众人死了,那么众人就都死了”(格后 5:14)。
无论什么人,即使是最圣的,
也不能承担众人的罪过,并为所有人自作祭献。
唯有在基督身上的天主子位格
──既超越又包含众人,且使祂成为人类的元首──
才能为所有人作出救赎的祭献。
617.
特伦多大公会议教导说:
“祂那在木架上的极其神圣的苦难,为我们赚得了成义”,
并强调基督祭献作为“永远救恩之源”(希 5:9)的唯一特色。
而教会在尊崇十字架时,唱道:“万福,十字圣架,唯一的希望!”。
我们参与基督的祭献
618.
十字架是基督的唯一祭献,基督是“天主与人之间的唯一中保”(弟前 2:5)。
但因天主子降生成人,“在某种程度上,与每个人结合在一起”。
“圣神给众人提供参加逾越奥迹的可能性,但其方式只有天主知道”。
基督叫自己的门徒们背起他们的十字架跟随祂,
因为祂为我们受了苦,给我们留下榜样,叫我们追随祂的足迹。
事实上,祂愿那些首先受惠者也参与祂的赎罪祭献。
此事以最完美的方式在祂的母亲身上完成,
她比任何人都更密切地与基督救赎的苦难奥迹相连。
圣罗撒‧利马,《奇妙的生命》:
十字架以外,没有其他上天之梯。
撮要
619.
“基督照经上记载的,为我们的罪死了”(格前 15:3)。
620.
我们的救赎来自天主对我们主动的爱,
因为“是祂爱了我们,且打发自己的儿子,为我们做赎罪祭”(若一 4:10)。
“原来天主在基督内,使世界与天主和好”(格后 5:19)。
621.
耶稣为救我们而甘愿牺牲了自己。
在最后晚餐中,祂预先表达及实现了此项牺牲:
“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而舍弃的”(路 22:19)。
622.
基督的救赎在于此:
祂“来……交出自己的生命,为大众作赎价”(玛20:28),
就是“爱祂自己的人到底”(若 13:1),
为把他们“由他们祖传的虚妄生活中救赎出来”(伯前 1:18)。
623.
耶稣藉服从父,“甚至死在十字架上”(斐 2:8)的那种爱,
完成了受苦仆人的赎罪使命,使许多人成义,因为祂承担了他们的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