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在前公司先以派遣身分做了10个月后转正职,并接续做了5年后离职,接着在
找新工作写履历时,我参考了前同事的建议,在履历上直接写我在前公司做了5年10个月
。
现在我已经找到新工作了,新公司的HR请我报到时要带离职证明,请问我是否要把前公司
的派遣和正职的离职证明都提供给他呢?
总觉得如果都给的话,HR是否会觉得我的履历有隐瞒或欺骗的成分,然后第一天fire我;
如果只给正职的离职证明,又担心他会去比对我的履历,发现任职期间与履历不合。
现在真的觉得很苦恼,因为前公司的文化就是员工进来后都一定会先当派遣再转正,再加
上前同事们的建议,所以当时也觉得那直接写5年10个月没有关系,但现在就好焦虑,请
问大家觉得该怎么做才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