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新竹园区当工程师
正在准备我第二次性骚扰申诉评议委员会的资料
这是第二次正式申诉所举办的第二次委员会
我前后三次报备/申诉到人资 说遭公司男同事跟踪尾随
第一次报备
人资建议:我应该正式拒绝对方 这可能是追求举动.
即便我强调我之前已经拒绝过他
但人资认为我那时候失恋 可能对方又觉得有机会...
于是我透过公司信:请他不要尾随跟踪 最好连见面都不要打招呼 别造成困扰!
结果: 跟踪持续
于是我第一次正式申诉
双方主管介入,对方道歉,对方主管承诺会约束对方
而我主管派人陪我下班
结果: 对方确实终止跟踪行为
直到今年七月底 对方再次被我申诉(第二次正式申诉)
这次申诉 第一次举办申诉委员会
我提供了
- 前两次和他交手的短信 &信件
- 两段公司内拍到他尾随/等待的监视器画面
- 两个礼拜内非办公区遇到他的时间点跟次数
- 五月底他传的短信内容
这次委员会决议:对方表现合作意思 切结后再犯 将按公司办法进一步裁罚.
我不满三次下来 提供了监视器画面 比对了打卡时间点
还有对方承认一切偶遇不是巧合的短信
只换来一句又一句虚假的道歉(因为他道歉完又继续骚扰)
对他 没有半点惩处
1.我对公司很失望 但是我签工作约 还有半年时间
如果现在毁约 我必须偿还之前拿到的奖金
所以自请离职 不是我目前选项
2. 因为他没有接触到我 只有尾随我
顶多只能社会秩序维护法罚款他
但除了公司下班打卡纪录 我只拿到最近的两段明显的监视器画面
其他时间监视器已经被覆蓋
(这是第一次正式申诉最失策的地方 当初双方主管协商不用调监视器
说:对方已经承认跟踪
结果对方再犯 要补调监视器已经来不及了)
我想请问对这一块有研究的网友
我第二次委员会的诉求是希望我可以转调(另一建筑 另一分公司)
-因为对方部门就在我现在部门隔壁
-而对方尾随我的地点遍及现在建筑物的周遭
如果委员会驳回我请求 又不惩处对方
我还有哪些申诉管道?
申诉劳工局? 有需要注意的事项结果吗?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