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 离职的时间

楼主: moche926 (阿丹)   2014-06-02 02:12:15
因为小女子目前公司的员工只有我一个门市销售员
如果我休假的话只能是老板夫人亲自北上代班
除了月休6天之外都只有我一个人上班
所以4月的时候跟老板辞职
4/20 mail给老板说我的房租到6/30请他在6/30前找人跟我交接
但因为到现在连续20几天(从5/9开始)没有休息
本来很期待6月初这几天可以让我排休
结果5/28那天老板一句公司上下到6/15都很忙无法让我休假
我5/29就回复他可不可以让我提早到6/15离职(到5/31止还只是三个月试用期)
结果他很生气地说我在为难他
他咬定我那封mail的内容
说我明明写的是6/30怎么又可以改日期说要提早离开
讲到最后还说如果我真的只到6/15那天之后都不上班的话就是旷职
这样就是会牵扯到到法律的问题要我想清楚
我很想知道这样真的会牵扯到法律的问题吗?
作者: lib66940 (小工头)   2014-06-02 10:51:00
我觉得你应该争取休假而不是提早离职,连续20多天没休假是违反劳基法的吧
作者: gsx123 (新世界的宅男)   2014-06-02 16:37:00
他就没照劳基法走了 谈什么法律而且劳基法作满一年提前10天辞职 二年20天 三年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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