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1dyXfWig (C_GenreBoard) 不服判决

楼主: houseman1104 (长门房子人˙雷恩哈特)   2025-04-18 03:06:35
1.关于所谓申诉检举并行之讨论
本组对此认知为使用者Pash97143于C_GenreBoard发表之申诉以及检举文如下列
#1duc7P4m (C_GenreBoard)
#1ducLWv0 (C_GenreBoard)
#1ducVC0E (C_GenreBoard)
请案件相关人士回复本组之认知是否有误?
2.关于所谓私人群组之言论
原则上请尽量以PTT案发看板之发言以及站内信作为证据
PTT以外之群组由于身分难以查证,本组不倾向参考相关事证
作者: nh507121 (特)   2025-04-18 06:19:00
检举申诉并行案是#1dw336UE (C_GenreBoard)和C_ChatBM的问题文 z-11-1-109 (C_ChatBM精华区)依照小组规的检举程序是先在洽妹发[问题]文和板主沟通完再去小组发文检举,但是问题文被水桶了所以无法去小组检举另外关于外站言论,i板主有在小组承认在部落格说要故意恶搞特定板友的言论是他本人所发#1d-VK_pu (C_GenreBoard)他说要故意恶搞板友的两案的其中一案就是本案你文中提到的案子算是另外一案了是和本案无关的另一案,没被申诉到群组
作者: Sessyoin (杀生院祈荒)   2025-04-18 10:30:00
1. (1) 所列文章确为Pash97143首次尝试申诉、检举并行,当时已由redDest推文表示:“申诉案请以申诉方式进行,申诉中案件请静待结果勿大量提出检举。”可知redDest当时认定“申诉中案件”应“静待结果”勿“提出检举”。(2) redDest既已明确裁示,Pash97143仍然回到C_ChatBM再次尝试申诉、检举并行,案经Satoman检举,板主认为蓄意闹板情节重大,处水桶并退文。(3) 承上,事前nh507121建议Pash97143参考deathslipkno作法,Pash97143乐于自称是学deathslipkno、an94mod0,然而deathslipkno、an94mod0未曾申诉、检举并行,援引上开案例显无理由,纯属诡辩。2. 板主同样认为应以站内言论作为讨论主轴,板主申诉、redDest答辩均未离题,然而nh507121申请发言之后却将话题导向站外言论,板主一时不慎随之起舞,在此愿向群组致歉。
作者: nh507121 (特)   2025-04-18 10:50:00
回S板的部分1.(1)(2)前案泰迪案检举申诉并行被驳回是由于检举申诉的诉求相同,均为板主对ACG点认定的问题,red小组长有在#1dujXN9N (C_GenreBoard)说明,但本案seer2525案检举申诉并行是还有包含i板主在其他案标准浮动的问题,依小组规程序和过往判例检举申诉并行应该是可行的,可参考前文red小组长提到的ig案(3)d案an案和本案我有在前面回文举组规和其他小组判例说明,故不再赘述2.i板主有承认部落格说要搞人的言论是他本人所发,故无群组所述身分难以查证的问题*无群组长所述
作者: Sessyoin (杀生院祈荒)   2025-04-18 11:27:00
1. (1) redDest推文“申诉案请以申诉方式进行,申诉中案件请静待结果勿大量提出检举。”没有任何争议,比起指控redDest担任组务已久仍不熟悉过往判例可谓渎职,板主起初更愿意去相信他标准与前人不同。(2) 承上,前案redDest主张“申诉中案件”应“静待结果”勿“提出检举”,本案判决却又更换名目允许申诉、检举并行判处申诉成立,如此出尔反尔实在是让板主无所适从,恭请群组要求小组不得恣意妄为。2. (1) 群组长已表明“原则上请尽量以PTT案发看板之发言以及站内信作为证据”,站外言论自与本案无涉;板主是否确于站外讨论板务从而违反群组要求,与本案违规事实认定无直接关系。(2) 承上,板主认为无关、nh507121认为有关,小组、群组多篇讨论流于各执一词,相关议题在此不应再作展开,恭请群组聚焦Pash97143违规事实认定,ifulita一案自有其他程序尚在进行。
作者: redDest (油宅)   2025-04-18 13:37:00
第1点 是的
作者: Pash97143 (四叶天下第一)   2025-04-18 17:19:00
我在小组的两篇检举文 是因为当时不熟悉小组流程 我检举案所用的证据仅为我同时的申诉案因此被小组长不受理但我在Chat_BM所发的问题文是包含了i板主在不同检举文的标准浮动 并非是以问题重复申诉 跟当时在小组的检举文有很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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