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群组连署规则补充说明

楼主: sitos (麥子)   2019-04-12 01:05:48
本公告依群组长之“群组组规解释权”,
针对现行群组规 #1OPMtuEX (C_WorkBoard) 中,
“四、使用者相关制度(连署/申诉/罢免)
在本群组内进行看板的申请、板主的连署或罢免,皆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 上站次数超过200次以上
#2 发表文章数超过200篇以上
#3 注册时间超过半年”
所述之“条件”进行解释。
1. 根据本板精华区所收录之群组规定,前述“条件”可追溯至 2005 年。
在 z-4-1 《[公告] 新的群组规定》中第一点:
“一、连署资格
在本群组内进行看板的申请、板主的连署或罢免,皆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上站次数超过200次以上
●发表文章数超过200篇以上
●注册时间超过半年”
已可见与目前群组规中之“条件”相符之规范。
而根据 z-3-9 《[公告] 群组内职务任选资格》之说明,
2006 年时 C_NewBoard 连署板之发文限制 (提出连署限制) 已设为:
“C_NewBoard板的发文、连署限制为注册满6个月、上站次数200以上、
文章数200以上及劣文数10篇以下”
故可知当时群组规中之“连署资格”,应是透过看板之系统限制,
仅允许满足前述“6个月/200次/200篇/10劣文”之使用者提出与参与连署。
2. 根据《本站系统程式更新纪录》;
“ 2013/02/03 定期更新
1. [看板]
经提案后于站长群组讨论两个月、BM公告两周后,为了避免把大板的管理成本
转嫁给小看板,本周起移除发文推文限制中的“有效文章”一项 (但个人数据
里的文章数照常更新,各项活动如板主资格条件等所有人工审阅的项目都不受
影响照旧,只有系统自动限制的部份才修改)。 各板主管理看板请善用水桶及
登入次数限制。”
自 2013/2/3 后,本站所有看板之发文推文限制 (连同提出连署限制) ,
均无法再以“有效文章”作为门槛,故文章数不足 200 之使用者,
在满足其它提出连署门槛的情况下,亦可透过 C_NewBoard 板提出及参与连署。
3. 然而,本群组之群组规范,并未对本群组之连署资格进行更动,
仍保有自 2005 年以来所订定之“6个月/200次/200篇”之规定。
在系统设定无法以有效文章数作为门槛的前提下,致使不符资格之使用者,
亦可能透过 C_NewBoard 板之连署机制在连署文中表达意见。
为确保连署结果中之有效票能与群组规所订定之条件相符,
恳请小组长于审核有效票时予以协助,手动查询参与连署之使用者之文章数,
于计算时扣除文章数不足之使用者的投票。另为避免使用者文章数变动造成争议,
前述计算一律以小组长“进行审核之时间点”为准。
4. 现行群组组规所订定之连署条件,已使用将近十五年,是否适合现在的群组生态,
实属可重新检讨之议题。然而,在前述规定仍有效时,仍请小组长依规定审核连署。
本文将同时于本板及 C_NewBoard 板公告并置底。未来相关规定若有更动,
亦将重新公告并置底,以利本群组所有使用者依循。
5. 现行 C_NewBoard 板之提出连署限制亦有“退文篇数 2 篇以下”,
但似乎未于群组组规中明订。故此规则上之不一致是否应进行修正
(无论是移除看板中之限制,或于群组组规中加入此项限制) ,
将再择期与本群组之小组长讨论,暂不于本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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