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抢啊!为博爱座大打出手 法官明察多加一罪2人各罚3万、6万
2025-10-05 13:44 联合报/ 记者 何祥裕/ 台北即时报导
北捷日前发生为抢博爱座,老妇人遭年轻人踹飞的争议事件,抢博爱座的事件屡见不鲜,
但抢完之后可知后面要付出的代价有多大吗?
前年9月,李姓妇人不甘心原本坐在博爱座的女儿起身后,徐女立即坐下抢了她女儿的位
置,因此动手将徐女拉了起来,双方还在公共汽车上拉扯推挤,检方将两人依伤害罪嫌起诉后
,原本一审两人都判无罪,但全案到了二审,法官认为两人除涉犯伤害罪外,又多加了李
妇一罪,结果判决李妇被判两月徒刑、徐女拘役30日,若易科罚金,李妇要罚6万、徐女
则要罚3万元。
检方调查,前年9月下午,李、徐两人都搭乘欣欣客运棕11路公共汽车,李女见原本坐在博爱
座的女儿起身后,徐女立即坐下抢了女儿的位置,因此徒手拉着徐女右手及后背包,将徐
女拉离座位,并导致徐女手臂受伤,而徐女不甘示弱,也在公共汽车上徒手拉扯、推挤李姓妇
人,导致李妇左前臂有抓伤、手腕挫伤与左脚踝扭伤等伤害。
检方将两人依伤害罪嫌起诉后,北院一审原本判决两人无罪,原因是证据不足以证明徐女
有拉扯李女,以及徐女手臂疼痛并不构成伤害罪,全案上诉二审后,法官认为李女将徐女
拉离座位,已经构成刑法的强制罪,至于伤害罪部分,由于双方都有出具验伤单,因此也
都构成伤害罪。
二审法官审酌两人都是公共汽车乘客,不理性处理博爱座的归属,却以拉扯推挤等方式处理,
应予非难,加上两人并未和解,因此依伤害罪嫌判决李妇有期徒刑二月、徐女拘役30日,
均得易科罚金,全案还可上诉。
李姓妇人为抢博爱座将她人拉起,法官认为此举已经触犯强制罪。示意图,与新闻无关。
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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