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基隆市公共汽车老旧…妇人骂司机“垃圾”3次 代价5万9
基隆市公共汽车市政府正在逐年汰旧换新,去年11月张姓妇人搭乘市公共汽车403路线时,因不满
公共汽车老旧,当着其他乘客的面,在公共汽车上,接连3次以“垃圾”辱骂黄黄司机。
法官依妨害名誉罪判张妇拘役59天,可易科罚金,如以1天1千元折算,代价是5万9千元。
基隆地院判决书指出,张妇去年年11月2日上午10时19分许,搭乘由黄姓驾驶基隆市公共汽车4
03路线,行经基隆市七堵区自治街口时,因不满公共汽车老旧,在不特定多数人得以共同听闻
之该公共汽车内,接连3次以“垃圾(闽南语)”辱骂黄姓司机。
黄姓司机向警方提告,检方也侦结起诉。
张妇只坦承有搭黄姓司机开的403号公共汽车,但否认公然侮辱犯行,她辩称没有辱骂司机,
那些话都是他自己讲的。
法官审理时当庭勘验公共汽车监视录影画面,清楚录下辱骂字眼,一开始司机对张妇说,“坐
免钱的,还给人家买车咧,有车得坐就偷笑了,还嫌。”
张妇回称“你说什么,你做人家司机还那么嚣张。”
接着张妇对司机人称,“垃圾,给我坐免钱的又怎样”、“你垃圾。”
随后司机对张妇说,“你公然侮辱吼,你骂我垃圾没关系,我等一下叫警察去你家找你。
”
法官认定张妇确实有骂黄姓司机“垃圾”3次。
法官指出,刑法的公然侮辱罪,是指以语言(或举动)在公共场所向特定之人辱骂,为其
他不特定人可以闻见的情形。
而其语言(或举动)的含义,又足以减损该特定人的声誉者而言,因与人发生争执,而心
生气愤、不满,出言讥骂对方,已具针对性,已非开玩笑、或口头禅,使该特定人感觉人
格遭受攻击,贬损名誉及尊严评价。
法官说,骂人“垃圾”,依社会一般人对于该言语认知,有蔑视他人人格、贬抑其人格尊
严,具有轻蔑、鄙视及使人难堪的涵义。
张妇仅因不满公共汽车老旧,任意辱骂人,证据明确还否认犯行,非常不足取,因此判决拘役
59天,可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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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基隆市公共汽车老旧,一名妇人骂司机垃圾3次下场惨,代价5万9。本报资料照门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8nWGmjV
作者:
your0207 (Daughtry)
2024-12-12 20:07:00外快好像不错,司机有忍住的话
这5万9是罚金,不是给司机的要和解才有可能拿到和解金,不和解就没钱拿就算有和解金,也应该要归公司所有,因为这是你在业务期间内,是你上班期间内的东西,应该要归公司所有
作者: the1012 (风雨生信心) 2024-12-13 00:58:00
五万九是罚金缴给政府的没错(如果不进去关),但没和解给法院判还是能取得赔偿金,还有赔偿金不用交给公司,别误导人好吗?
大概是骂错了 车辆老旧 应该去找谢国梁呛 但是人家可以做完市长任期 根本不用管你有的没的- -
作者:
smena (cmeha)
2024-12-13 12:34:00真笨,车烂骂垃圾车就好,应该要说司机辛苦了,每天开垃圾车
作者: RAY0988 (台湾犬最强) 2024-12-13 18:06:00
阿是不会骂回去喔 顶多这家不干去别家
作者:
ludoren (地图游击手)
2024-12-13 19:23:00我没误导是你自己解读错误我说应该归公司,我可没说实际是给公司
老台女不意外我要吃免费的,嫌没有龙虾很烂。结果被回嘴,有免费吃就不错了,还想吃龙虾,有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