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发意欲求佛菩提者,当发菩提心。” (23)

楼主: cool810 (silence)   2023-08-23 10:55:12
: 补充:烦恼障--障碍解脱之障;所知障--障碍佛果之障
摘自:2009年《宗义建立》雪歌仁波切教授 释见谛法师(香光尼僧团法师)编辑
现在讲的是,第一个毘婆沙宗。毘婆沙宗里面,先讲1.定义、然后讲2.分类及3.语词
解释,这三个是什么意思呢?意思是,用定义用什么标准判断他是或不是毘婆沙宗?这个
判断的就叫定义。
后面的四个科判说明了毘婆沙宗对基、道、果真正的解释,其中第四(境的主张)、
第五(有境的主张)、第六(无我的主张),这三个科判是解释基,第七个就解释道跟果。
前面的基,为什么分这三个(境的主张、有境的主张、无我的主张)呢?
将这三个判为基,一般说,法有两个—尽所有性(世俗谛)跟如所有性(胜义谛)。
法的表相就是尽所有性(即世俗谛),法的究竟的实相就是如所有性(胜义谛)。所
以从这两方面讲一切法。
譬如说,在尽所有性方面,就讲境的主张方式跟有境的主张方式。在如所有性方面,
就讲无我的主张方式,讲的是法的究竟实相,不是表相。
前面已经讲完这三个科判(第四、境的主张方式,第五、有境的主张方式,第六、无
我的主张方式),现在进入第七个“地道的建立”。
在“地道的建立”当中,又直接说明:(1)所断及(2)地道的建立。
地道里面,不论道也好,果也好,都是好的,是行者要证得的,要取该取的。
成佛的这条道也好,果也好,都是行者该取的、该修的。
在解释时,就说到所断及地道的建立。总之,以“所断的建立”跟“地道的建立”两
方面来解释。
为什么这样分呢?因为要了解一个东西的正面,一定要连同其负面一起认识,才能了
解正面究竟的意义。
正面的道也好,果也好,了解了负面的,正面的道跟果才能理解得清楚。所以在分类
时,就讲“所断的建立”跟“地道的建立”。
解释道跟果的时候,可能有人会想,为什么这时要讲所断呢?要理解,真正要认识道
跟果,一定要了解负面的所断,这样对道跟果的理解会比较准确。所以这里就分两个,“
所断”及“地道的建立”。
A.所断
(毗婆沙宗)主张“障”分为二种:(1-1)具烦恼之障及(1-2)“非具烦恼之障”
;然而此宗(毗婆沙宗)没有“所知障”这个术语。
首先谈所断,所断分为两个,即“具烦恼之障”及“非具烦恼之障”。
有几个点要弄清楚,“所断”跟“障”是一样的意思。所以区分所断时,就用“障”
这个词—具烦恼之障、非具烦恼之障。我们平常讲二障,二障即烦恼障跟所知障,所以二
障是两个所断。
这里毘婆沙宗没有直接用烦恼障,他特别用具烦恼障。又,他没有用所知障,而用非
具烦恼障。
为什么?首先,烦恼障跟具烦恼障有何差别呢?烦恼障没有包含烦恼的种子,具烦恼
障则包含烦恼的种子。
譬如说贪、瞋、痴的种子不是烦恼,因为烦恼是心所(烦恼属于身语意当中,内心意
知的心所法),属于心法。
种子或习气不是心法,种子的意思是它还没有变成花,将来会变成花。处于花的前因
阶段,称为种子。同样,烦恼的种子是它将来会变成烦恼,但是还未现行。所以烦恼的种
子不是烦恼,但是它还是具烦恼障。
具烦恼障的意思是,它具备烦恼的作用。所以具烦恼障的范围比较大,它包含烦恼及
烦恼的种子。要理解,“具烦恼障”跟“烦恼障”有这样的区别。
第二个是非具烦恼障,这里毘婆沙宗没有用所知障,为什么没有用呢?
前面讲的具烦恼障跟烦恼障的区别,不只是毘婆沙宗的宗义,经部宗、唯识宗、中观
自续及应成,所有的宗义都公认,前面解释的是所有宗义所公认的。佛教徒一般常说的二
障是什么呢?是烦恼障与所知障。这样讲(具烦恼障)的时候,并没有包含所有的障碍。
后面的非具烦恼障,他(毗婆沙宗)没有用所知障的这个词,而是用非具烦恼。用这
个词跟其他宗义都不同。
这是毘婆沙宗个人主张的问题,他个人的什么主张的问题呢?毘婆沙宗不承认、不承
许所知障。为什么不承许呢?因为所知障,先要承认对境的法有照在境里面,好像我们的
像照到一个镜子里。
上部宗指经部宗以上—经部宗、唯识宗、中观—不是毘婆沙宗。上部宗怎么解释呢?
我们的认知,我们的心法(心识觉知),面对境的时候,这些境相—影像—先来到这里;
来到这里之后,我们心没有跑去那里,我们就了解它,我们心就跟这个像就有连了。
上面的这些宗义者,觉得认知这里有一个相,透过这样就理解境。这个境的相,照到
这个(心识觉知)里面,我们了解这个相时,就暸解这个境。
毘婆沙宗没有这种的解释,他的解释就比较粗糙。他不像上部宗那么仔细,所以他不
解释这个。
上部宗讲所知障,跟解释有关联—认知(心识觉知)了解对境时,对境的法,先照到
这里(心识觉知),然后认知(觉知)就了解它。这个道理跟所知障有关联,毘婆沙宗不
承许这种道理,他就不用所知障这个词,他就用“非烦恼”或“非具烦恼”这个词。
“非具烦恼障”只是用词不同,实际上,他的想法就像“所知障”,他不会用所知障
,若用这个词,它就关联到这个道理,所以他不用,就用“非具烦恼障”。
若要指出它(非具烦恼障)实际是什么东西,其实就是所知障。一般讲,烦恼障会干
扰我们不能解脱;所知障会干扰我们不能成佛。
其中,因为(1-1) 主要是障碍证得解脱,(1-2)主要是障碍证得一切智。(P42/L9)
前面的具烦恼之障,主要是在哪方面产生障碍呢?它是解脱方面的障碍。非具烦恼障
,主要是在哪方面产生障碍呢?它主要是障碍证得一切智。
先就第一个,具烦恼之障主要是障碍证得解脱,为什么用“主要”呢?在证得一切智
上面,它(烦恼障)也是障碍,但是它(烦恼障)主要是障碍证得解脱,用“主要”的意
思是这个。它(烦恼障)主要是“解脱”方面的障碍,故用“解脱”这个词。
解脱跟成佛,有何差别呢?解脱的意思是自己脱离轮回。
成佛更伟大,不只自己脱离轮回,还有照顾轮回里的众生。怎么样照顾呢?乃至有轮
回,佛就一直照顾众生。他自己已经脱离轮回,但是还是照顾轮回中的众生,这就是成佛
。解脱与成佛有这样差别。
成佛是不是已经解脱?当然!成佛一定是解脱(解脱轮回),解脱不一定是成佛。
解脱是脱离轮回,脱离轮回不代表他照顾轮回中的众生,他脱离轮回之后,他自己就
一直享受定乐(如阿罗汉住于如灭尽定的涅槃,寂灭为乐)。佛不是,他已经解脱(佛已
解脱轮回),但是还一直照顾众生,这就是他的伟大。
他这样照顾众生的话,他需要“一切相智”,刚才讲“一切智”,他需要“一切智”
。他要懂所有的众生的想法,所有众生的根器。他要利益所有众生,所以他不可以有一个
不懂的,他所有都要懂,所以他一定要证得一切智。
解脱来说,自己脱离轮回,不必非要去除所知障,只要去除烦恼障就可以。所以烦恼
就是解脱方面的障碍。
佛是不是已经解脱呢?是的。所以,佛有没有断除烦恼障呢?一定有。
佛不只有断除烦恼障,连非具烦恼障也断除,两个都断除。这里(烦恼障)用“主要
”是对证得解脱方面的障碍,这就是“具烦恼之障”。
“非具烦恼”障碍什么呢?主要是证得一切智方面的障碍。
这里一般就用“一切相智”,对其他的宗义来说一切相智与一切智,两个是一样的。
毘婆沙宗认为这两个不同,为什么不同呢?他不认同这个“相”。刚才讲过,法的相
照到认知(心识觉知)里面,这个他不认同,所以就不用“相”这个字,所以他不认同“
一切相智”。他用的是“一切智”,不用“一切相智”。在宗义建立里,毘婆沙宗这部分
,一定要用“一切智”,不可用“一切相智”,这跟他的宗义的主张有关系。
现在以举例说明,什么是具烦恼障?什么是非具烦恼障?
(...待续...)
转自:道次世界
http://lamrimworld.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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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摘自:编者(见谛法师)说明
本论是雪歌仁波切于2009年10月,开讲于南加州,前后为期约二年半。本讲记是依南
加同学誊写的文稿整理而成。为了便于阅读,编者作了几件事。首先,为方便阅读,每个
宗派都自成一单元。因此在文稿中宗派交集处,依交集的长短,短的部分一律被移到或上
或下面的一讲。总之,每个宗派都从新的一讲开始,读者若欲对照音档,除了在几个交接
处,要稍为注意外,其余都跟原音档排序相符。
经整理后,这四部的分配是毘婆沙宗是从第1讲至第16讲,经部宗是从第17讲至第33
讲,唯识宗是从第34讲至第47讲,中观宗则从第49讲至第66讲。(...下略...)
(注:记得当时南加州同学誊写手抄稿时,自己也参与了一小部分,只有很小的一部分校
稿之类的,感谢当时上课的同学。)
[2] 摘自:基——所知,所知分有二——胜义谛、世俗谛 仓忠仁波切教授
毗婆沙宗不承许“一切相智”,因为自宗(毗婆沙宗)不承许诸法于觉知(即心识)
中有显现“所取相”,所以不承许有通达诸法上的相之知,故不承许“一切相智”,而是
承许(佛智)为“尽无生知”,但是,实际上的事例是相同(都是指佛陀的智慧)。
(注:《大般若经》:“诸菩萨摩诃萨永断一切烦恼、所知二障麤重习气相续,得一
切相智(一切种智),超过一切声闻、独觉智慧境界,无所不见、无所不闻、无所不觉、
无所不识,于一切法(所知)见一切相。”大乘宗义说佛的正觉一切种智是一切相智。)
[3] 本文提到,解释道跟果的时候,真正要认识道跟果,一定要了解负面的所断(障),
这样对道跟果的理解会比较准确。所以这里就分两个,“所断”及“地道的建立”。
佛教修行者,内心证得道果,一定是断除“所断”,才证得“道果”。例如,证得初
果的道果,一定是断除初果的“所断”,初果的所断是三结缚,一定是断除三结的“所断
”,才证得初果的“道果”。又如,三果一定是断除五下分结的“所断”,才证得三果。
又如,大乘初地菩萨的圣者,一定是断除见道的“所断”,才证得见道位初地的“道
果”。二地圣者也一定是断除二地的所应断,才证得二地的道果,证得二地的道果之后,
如果没有进一步断除三地的“所断”,则不会从二地转为三地,二地圣者进一步断除三地
的“所断”才会从二地转为证得三地,以此类推,乃至断除十地的所断从九地转为十地。
断一分无明证一分法身,就是说,修行道上,断除一分“所断”,则转依证得更上一
分的道果。反之,若没有断,就没有证,若没有断除“所断”,则修行道上后后的道果就
无法获证。大乘道而言,从初地至十地,乃至最后从十地至佛地,都是如此安立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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