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作者以"众生"来称呼读者,作法妥适吗?

楼主: ykkdc (ykk)   2022-05-22 13:30:18
补充:补特伽罗、有情、众生、异生、轮回、轮回者等的定义
摘自:《佛教四部宗义.见解明释》上册第54页(上册共351页)/仓忠仁波切教授
* 补特伽罗、有情、众生、异生、轮回、轮回者──的定义
  1.“补特伽罗”的性相(定义):依于自身五蕴随一而假立的士夫。[1]
  其性相中“依于”二字就是“依靠”(依赖观待)的意义,藏文上以此明示“能、所
”的相关性──能依是“假立的士夫”,所依是“自身五蕴”(士夫自己的五蕴)。
  其性相中安立有“五蕴随一”等字,因为必须含遍无色界的补特伽罗,无色界众生是
补特伽罗,但是并没有色蕴。(无色界,界是处所,怎样的处所?无色的处所,这个处所
的众生不具有色蕴的色身。无色界众生不具足五蕴,无色界的众生只有受想行识四蕴。)
“假立”就是分别假立,或说名言安立。(假立:由分别心观待施设处施设安立。)
* 如何理解“依于五蕴随一而假立(依于五蕴随一而被分别心施设安立)”的内涵?
我们生活中能经验到,当下看到某人,是先看到(眼睛看到)他的色蕴,下一刹那才
知道这个人是谁。由此可知,先缘到某人的蕴体,然后分别知安立(施设安立)彼是某人。
(例如,你从电视上看到柯文哲,首先是你的眼识的根识先缘到柯文哲的身形(柯文
哲的色蕴、色身),然后你的意识分别心依此安名柯文哲,分别心安名此人柯p、市长。)
又如,父母先见到新生婴儿的身体(以婴儿的色身为施设处),然后取名为“昂旺”
,(意识)分别知取名(名言施设安立)的当下,“昂旺”就存在了,也就是说,先缘到
蕴体(眼识先看到婴儿的色身),随后由(意识)分别知假立(观待施设处施设安立)。
(“昂旺”是补特伽罗,昂旺是依其蕴体为施设处而被分别心施设安立的士夫。)
(又如,你眼识的根识先缘到释迦牟尼佛像的蕴体,然后意识分别心安立这是佛陀。
或者你的眼识先缘到某某法师照片的蕴体(照片属色法),然后意识分别心安立这是某某法
师。或者你的耳识先缘到某某法师的声音(声音属色蕴),然后意识分别心安立某某法师。
如是,佛陀是补特伽罗、法师是补特伽罗,如此例中,彼等是由分别心观待其蕴体的
色蕴(色法)为施设处而名言施设安立的补特伽罗。)
  * 或有将“补特伽罗”的性相安立为:具有感受者、具有觉知(心识)者。
(补特伽罗具有觉知,因为补特伽罗具有受想行识,受想行识四蕴是觉知。觉知是心
法,不是色法。五蕴当中,色蕴是色法、不是觉知;受想行识四蕴是觉知、不是色法。
例如,病人是具有苦受的补特伽罗,病人是依其施设处蕴体的苦受安立的补特伽罗,
苦受是觉知心法,不是色法。又如,佛陀是具有遍智的补特伽罗,佛陀是依其施设处蕴体
的一切遍智安立的补特伽罗,一切遍智的受想行识的心心所是觉知心法,不是色法。
如是,病人是补特伽罗、佛陀是补特伽罗,如此例中,彼等是由分别心观待其蕴体的
觉知心法为施设处而名言施设安立的补特伽罗。)
补特伽罗、士夫是同义。是“补特伽罗”周遍是“具有觉知(心识)者”,非“具有
觉知者”周遍非“补特伽罗”。
是补特伽罗,必定是具有觉知(心识)者;不是具有觉知者,必定不是补特伽罗。
  2.“有情”的定义:未成佛之具有觉知者。
  3.“众生”的定义:由业及烦恼之力所自主而趋行来世的补特伽罗。
  4.“异生”的意义:异于出世间者的众生。也就是,不是出世间者的众生。简言之就
是世间者、凡夫。(出世间者是圣者,不是凡夫。出世间者是已现证空性的补特伽罗。)
※ ※ ※
  1.所谓“有情”,就是未断所知障之具有觉知者。
2.所谓“众生”,藏文是“ ”(big5码不支援藏文,BBS无法显示藏文),其译音
是“浊、哇”,直接以其字义来说,“”(译音浊)是“行走”的意义,“”(译音哇)
是“者”的意义,(众生[浊哇])意谓趋行于六道的轮回者。
因此,由业及烦恼之力(属集谛)推动而趋行于轮回六道的补特伽罗,就是众生。
又,是由众多因缘聚合而趋行于六道轮回,并不是由单一因缘所生,其中主要是由业
及烦恼之力的推动。
※ ※ ※
  总相来说,有情与众生是同义,以此而言,十地菩萨以下的补特伽罗是有情、众生。
若再详细区分,是“有情”不周遍是“众生”,有情的范畴比较广大,因为,未成佛
之具有觉知的补特伽罗,但有不由业及烦恼之力而趋行来世,也就是说,有情不一定是轮
回流转的众生。
例如,一类声闻独觉修行者,最后一生将证获阿罗汉果不再受生轮回,彼是有情,但
不是众生。
又如,大乘见道以上圣者是有情,但不是众生。
※ ※ ※
  有说:迷悟的补特伽罗是众生,觉悟的补特伽罗不是众生,也就是,未现证空性的补
特伽罗是众生。
那么能否决定:已现证无我的声闻独觉圣者不是众生,例如一来果(二果)、不还果
(三果)圣者?能否决定:十地菩萨不是众生?不能决定,从众生的定义可知。(如果以
有没有现证空性来定义区分是不是众生,则不能决定,所以有说的这种定义是错误的。)
又,释迦牟尼佛是补特伽罗,但不是众生,也不是有情。
(补特伽罗佛圣者,不是众生,何以故(理由为何)?因为,众生是由业及烦恼之力所
主宰趋行于六道的补特伽罗,而佛圣者并非由业及烦恼之力所主宰趋行六道的补特伽罗。
又,补特伽罗佛圣者,也不是有情,何以故(理由为何)?因为,有情是心续中尚未断除所
知障的补特伽罗,而佛圣者的心续中已断除所知障,所以补特伽罗佛圣者不是有情。)
比如,我们发愿“一切众生离苦得乐”、“一切有情离苦得乐”,包含释迦牟尼佛也
需要离苦得乐?并非如此。
※ ※ ※
 *“轮回”的定义:由业及烦恼之力(属集谛)所生补特伽罗相续的有漏蕴体(属苦谛)。
  此中以三条件而成立轮回:(1)由业及烦恼之力所生、(2)补特伽罗相续中有的、
(3)有漏的蕴体。
轮回的体性是有漏,从因的角度而言,就是业及烦恼。
此中“有漏”的意义是,由业及烦恼之力的推动而有。
轮回存在于哪里?轮回是于补特伽罗相续中有的,以此排除外在的法(如房子)。
(轮回是补特伽罗相续所摄的法,轮回不是补特伽罗相续所不摄的法。)
※ ※ ※
  “轮回”是外在的?或是内在的?谁在轮回?
房、瓶是不是轮回?不是。
器世间(如房、瓶)是外在的苦谛,因为,器世间是由业及烦恼之力所引生的;但是
,器世间不是轮回,因为,是“轮回”周遍是“补特伽罗相续所摄的法”。
(器世间不是补特伽罗相续所摄的法,情世间是补特伽罗相续所摄的法。)
例如,我是轮回者,因为,我的五蕴是由业及烦恼之力所引生的,由过去世的业及烦
恼之力(属集谛)引生今世的五蕴(属苦谛),无论今世死亡以后投生任何处所,仍然是
由业及烦恼之力(属集谛)引生下一世的五蕴(属苦谛)。
由此说明,由业及烦恼之力所引生的有漏五蕴,并且是补特伽罗相续中有的,就是轮
回。
(苦谛分为:外在的苦谛、内在的苦谛。外在的苦谛,如房、瓶、树,房、瓶、树不
是轮回。内在的苦谛,如凡夫相续所摄的有漏蕴体,凡夫相续所摄的有漏蕴体是轮回。)
※ ※ ※
  *“轮回者”的定义:来世再有由业及烦恼之力所生蕴体的补特伽罗。
  由业及烦恼之力再轮回受生的补特伽罗,就是轮回者。
此中主要是“来世再有”,因为,具有由业及烦恼之力所引生蕴体的补特伽罗,不一
定是轮回者。
例如,入金刚喻定之将断除烦恼障的声闻独觉圣者,不是轮回者。彼圣者入金刚喻定
之第一刹那是正对治最细分烦恼障,此时并未断除该所断品(此时是阿罗汉向),因此不
是阿罗汉(还不是阿罗汉果),虽然其相续中仍有由业及烦恼之力所生的有漏蕴体,但不
是轮回者,因为于第二刹那时断尽烦恼障即证获阿罗汉果位,不再轮回。
(注:《俱舍论》(唐.玄奘法师译):
“阿罗汉向中,断有顶惑第九无间道,亦说名为金刚喻定,一切随眠皆能破故。”
三乘道的修行道当中,各自有学道续流的最后刹那,属于正对治该道最细分所断品的
金刚喻定无间道,分类有:声闻道的金刚喻定、独觉道的金刚喻定、大乘道的金刚喻定。
金刚喻定的无间道是有学位的最后刹那,也就是,即将证得无学位的前一刹那。
三乘各自的金刚喻定无间道正对治各乘最细分的所断品,于下一刹那证得各乘无学位
的极果,如:声闻阿罗汉果位、独觉阿罗汉果位、大乘佛果位。
此处,有顶惑第九无间道,属声闻乘正对治最细分烦恼障的金刚喻定无间道。声闻阿
罗汉向的金刚喻定正对治最细分烦恼障,下一刹那已断除烦恼障的解脱道成就阿罗汉果。
南传《增支部经》:“何种人(补特伽罗)是金刚喻心之人耶?…由于漏尽,而现法
自无漏之心解脱、慧解脱,作证已具足而住,…无论是珠、是石,无有金刚所不能断者。
…由于漏尽而…乃至…作证已具足而住,诸比丘!此说为金刚喻心之人(补特伽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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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轮回者”和“轮回”的差别:
轮回不等于轮回者,如同补特伽罗不等于蕴体,补特伽罗不等于其施设处蕴体。
“轮回者”是补特伽罗,“轮回”不是补特伽罗。“轮回”是蕴体,“轮回”是众生
相续所摄之有漏蕴体(所依),依此(有漏蕴体)施设安立的补特伽罗(能依)是“轮回者”。
换言之,若已断除有漏取蕴,也就没有依有漏取蕴安立的轮回者,轮回(近取蕴)和
轮回者是所依与能依的关系,没有所依,也就没有依于所依安立的能依。
所以,补特伽罗不一定是轮回者,因为施设安立补特伽罗的施设处蕴体不一定是有漏
蕴体,例如佛、阿罗汉是补特伽罗,依无漏心安立的佛、阿罗汉是解脱者,不是轮回者。
轮回者、解脱者都是补特伽罗,都是依自己的蕴体而施设安立的士夫,轮回者依自己
的有漏蕴安立,解脱者依自己的无漏蕴安立。
又,蕴体不等于身体。问:心是不是蕴体?心(受想行识的心、心所)是蕴体,但是
,心(受想行识的心心所)不是色身、不是身体。
轮回、解脱,是依自心为施设处安立。说依无漏蕴施设安立解脱者,主要是依无漏心
。同样,说依有漏蕴安立轮回者,主要是依未证得解脱的有漏心,有漏心会再取有漏蕴。
证得有余涅槃的阿罗汉,虽仍余留业及烦恼之力引生的有漏色身,但已不是轮回者,
有余涅槃的阿罗汉是已断除来世再有由业及烦恼之力所生取蕴的补特伽罗。有余涅槃阿罗
汉的心识不再有由业及烦恼之力引生轮回的后有,如经文所说,已证得无漏心解脱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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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杂阿含306经》:
“佛告比丘:…此四无色阴(我们自己的五蕴身心当中,有四种不是色蕴的心法,即
受想行识四蕴属于不是色蕴的心法),眼色(眼根、色处是色法),…于斯等法作(依赖
观待我们五蕴身心的色法与心法而施设安立)人想、众生、士夫、福伽罗(补特伽罗)。
此四无色阴(我们的五蕴有四种不属色蕴的心法,即受想行识四蕴是觉知心法)、四
大(地水火风四大形成的色身是色蕴的色法),士夫(补特伽罗)所依,此等法名为人(补
特伽罗是依赖观待自己的五蕴身心为施设处,而被分别心依此名言施设安立的士夫)。”
(注:五蕴是安立我的施设处,自身五蕴是所依、我是能依,能依不是所依,故五蕴非我
。又,我并非不依自身五蕴安立,并非实有的我具有自身五蕴为我所,故五蕴非我所。)
[2] “补特伽罗”:依自己的五蕴身心随一而被施设安立的士夫,例如六道众生、菩萨、
佛。粗分“补特伽罗无我(人无我)”:没有不依自身五蕴安立就能实有存在的士夫。
[3] 补特伽罗和有情的范畴:补特伽罗包括一切具有觉知者,例如,佛圣者、阿罗汉、菩
萨、猫、鸟、鱼、鬼、天人、我、你、他,都是补特伽罗。有情是不包括佛的补特伽
罗,例如,佛圣者是补特伽罗,但不是有情。所以补特伽罗的范畴比有情的范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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