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实修] 古印度佛法传承源流~菩提心的修持方式-94

楼主: cool810 (silence)   2019-03-22 11:39:02
(接续前文:#1SZl7qKe 古印度佛法传承源流~菩提心的修持方式-91)
CBETA B10, No.0067《菩提道次第广论》卷十〈上士道.学菩萨行〉
http://tripitaka.cbeta.org/B10n0067
庚二、显示学习智慧、方便一分不能成佛
第三(癸三)、学此次第。分二:一、初于总行学习道理;二、特于后二波罗蜜多学习
道理。初中(初于总行学习道理)分二:一、学习六度熟自佛法;二、学习四摄熟他有情。
寅一、学习布施
初中(学习六度熟自佛法)分六:一、学习布施;二、持戒;三、忍辱;四、精进;五
、静虑;六、般若道理。
初中(学习布施)分四:一、布施度性;二、转趣发起布施方便;三、布施差别;四、
此等略义。
第二者,唯尽破除身财悭,犹非布施波罗蜜多。
悭是贪分,小乘阿罗汉并其种子无余断故,故非唯除悭执施障,须由至心发心施他一
切所有。
此须修习摄持过患,惠施胜利,故当宣说。
《月灯经》云:“此腐烂色身,命亦动无主,如梦如幻化。愚夫由贪此,造极重恶业
,而随罪恶转,不智被死乘,当往那洛迦。”
此说身不洁净,命常动摇如悬岩水,身命俱是随业自在,无我主宰,观其虚妄犹如梦
幻,灭除贪著。贪若未除,则随贪转,造大恶行而往恶趣。
《修无边门陀罗尼经》云:“诸有情斗诤,根本为摄持,故于境断爱,断爱得总持。

《集学论》云:“如是我身心,一一刹那灭。若以无常身,垢秽常流注,得常净菩提
,岂非获无价?”
《本生论》云:“无我易坏无坚身,众苦无恩恒不净,此身若能饶利他,不生欢喜非
聪叡。”
虽勤守护无坚实身,然定须舍,若思施他能办众多自他义利,未能如是净修其心,当
自思择我诚愚痴,故当发心施他身等。
《入行论》云︰“舍一切涅槃,我心修灭度,一切终顿舍,施诸有为胜。”
《摄波罗蜜多论》云:“资财无常现可见,若能任运起大悲,当知布施极顺理,犹如
他物寄自舍。若施由此无恐怖,置于自家生怖畏,无足共他恒须护,若施无此诸过失,由
施能生他世乐,不施现法亦生苦,人间诸财如流星,定无不舍诸财物。诸未施财无常灭,
由施反成有财库,饶利有情所惠施,诸财无坚亦有实。若能惠施智者赞,此诸愚夫乐集财
,摄持终无不离散,由施恒感诸盛事。由舍不起染污执,悭非圣道生烦恼,若施即是道中
尊,圣呵余者为恶道。”
随修大小一切善根,至心回向成办有情,现前、究竟广大利乐,而行布施,则由依于
一一有情得尔许福,速当圆满福德资粮。
如《宝鬘论》云:“如所说福德,假说有色相,尽殑伽沙数,世界难容纳。此是世尊
说,正因亦现成,有情界无量,欲利亦复然。”
又能障碍舍心增长,增长悭贪,能令舍心未生不生,已生退失,所有眷属及诸资财,
先已有者不应摄持,若他施与亦不应受。
《摄波罗蜜多论》云:“由何增长悭过,或能不令舍心增?虚诳摄持为障碍,菩萨应
当尽断除。若诸能障惠施心,及障真正菩提道,如是财宝或王位,皆非菩萨所应取。”
如是行时,若由悭心贪著资具,应念能仁舍一切有而证菩提,我亦誓愿随佛学习。我
将身、财、一切善根,于有情所先已惠施,若我今者仍贪资财而受用者,如同诸象为日所
逼,入水洗沐,至干岸已,于地滚倒,见土沾身仍下水洗。
次复如前,如是思已当修无贪。即前论云:“应念诸佛殊胜行,当自立誓思随学,为
除贪著摄持故,以善分别观察心。我身已施诸众生,施身果法我亦舍。我若反贪诸外物,
如象洗垢非我理。”
如是多思能舍胜利,若能引发广大欢喜,及多思惟摄持过患,若能引发极大怖畏,则
能任运生惠施心。如是修习慈悲之心,及善思惟诸佛菩萨传记等后,亦当引发能舍之心。
(....待续....)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