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实修] 止观:于彼所缘如何安住--破有过规 (1)

楼主: cool810 (silence)   2018-10-11 23:14:57
CBETA B10, No.0067《菩提道次第广论》
http://tripitaka.cbeta.org/B10n0067
《菩提道次第广论》卷第十五〈奢摩他〉
申二、心于所缘如何安住
酉一、立无过规
酉二、破有过规
第二、破有过规。有此邪执是所应破,谓若如前说策举其心无分别住,虽无少许沉没
之过,掉举增上,现见不能相续久住。若低其举缓其策,现见住心速能生起。遂谓此方便
是大教授,发大音声,唱言善缓即是善修。
此是未辨沉、修二法差别之论,以无过定须具前说(立无过规)二种差别,非唯令心无
分别住一分而足。若谓于境令心惛昧可名为沉,今无彼暗,内心澄净,故三摩地全无过失
。此乃未辨惛、沉二法差别之言,下当广说。
故若太策举,虽能明了,由掉增上,住分难生;若太缓慢,虽有住分,由沉增上,又
不明了。其不堕入太急、太缓,缓急适中界限难得,故极难生俱离沉、掉妙三摩地。
大德月云:“若精勤修生掉举,若舍精勤复退没,此界等转极难得,我心扰乱云何修
?”精勤修者,谓太策举,策则生掉。若舍策励,太缓慢者,心住其内,复起退没。义谓
俱离沉、掉,平等安住,心于此界平等而转,实属难得。
佛静释云:“言精勤者,谓于善品发起勇悍,策励而转。”又云:“由见掉过,舍其
精勤,弃其功用,心于内沉。”
《悔赞》又云:“若励力转起掉举,若励缓息生退没,修此中道亦难得,我心扰乱云
何修?”其释中云:“若起功用励力运转,便生掉散摧坏其心,从功用中心不得住。若如
是行即是过失。为遮此故,缓息励力运转之心,弃舍功用,则由忘所缘等之过失,令心退
没。”
故说远离沉、掉二边,修此中界平等运转妙三摩地,极属难得,若可太缓则无难故。
又说从缓发生沉没,则以此理修三摩地,显然非理。
又极缓心仅明澄分,犹非满足,须策励相。如无著菩萨云︰“于内住、等住中,有力
励运转作意。”此于九种住心方便,初二心时,作如是说。
《修次初编》云:“除沉没者,当坚持所缘。”《修次中编》云:“次息沉没,必须
令心明见所缘。”言心明见,故非说境略明显,是说心相极显、极坚。
修念之规此为最要。未能知此,盲修之相,谓修愈久,忘念愈重,择法之慧日返愚钝
。有此多过,反自矜为有坚固定。
若谓如前以念令心住所缘已,尔时可否分别观察于所缘境持、未持耶?
答:定须观察。如《修次中编》云:“如是于随乐所缘安住心已,后即于此,等住其
心。善等住已,即应于心如是观察,为于所缘心善持耶?为沉没耶?为外散耶?”
此非弃舍三摩地已,如是观察,是住定中,观其住否根本所缘。若未住者,当观随逐
沉、掉何转。非才住定时太短促亦非太久,是于中间时时观照。若于前心未尽势力,修此
观察,能生心力相续久住,亦能速疾了知沉、掉。
然能时时忆念所缘而修者,必须有力、相续运转正念之因,故应修念。如《声闻地》
云:“云何心一境性?谓数数随念同分所缘,流注、无罪、适悦相应,令心相续,名三摩
地,亦名为善心一境性。何等名为数数随念?谓于正法听闻、受持,从师获得教授、教诫
,以此增上,令其定地诸相现前,于此所缘,正念流注,随转安住。”
《辨中边论释》云:“言念能不忘境者,谓能不忘住心教授意言之增语。”故修正念
,为于所缘灭除忘念。能灭之明记所缘者,谓所缘意言,即是数数作意所缘。譬如恐忘所
知少义,数数忆念,即难失忘。故若时时忆念所缘,是生有力正念所须。
于所缘境摄心不散而正观察,是生有力能觉沉、掉正知方便。若谓此等皆是分别而遮
止者,应知难生有力正念、正知。
酉三、示修时量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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