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地道] 《地道建立》 (7) (补充--金刚喻定)

楼主: cool810 (silence)   2018-04-03 16:41:31
: ■ 补充——金刚喻定
: * 声闻无学道的定义,修道位最后续流以金刚喻定永尽烦恼障,现证无漏的无学道:
: * 大乘无学道,于修道位最后续流以金刚喻定断除最后一分微细障,而现证圆满正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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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烦恼障主要障碍解脱之障、所知障主要障碍证获一切相智之障
摘自:仓忠仁波切《佛教四部宗义.见解明释集》
https://tsadong.tian.yam.com/posts
(1) 烦恼障:主要障碍解脱之障。粗细二种我执及其种子,以及,由彼所引生的贪
等及其种子,就是烦恼障。
(2) 所知障:主要障碍证获一切相智之障。“谛实执习气”及由彼引生的诸种“二
显错乱”之分,彼等是能障碍证获一切相智之障,故是所知障。以修行的究竟果位而言,
所知障是:障碍证获一切相智之障。从另一角度来说,所知障是:障碍同时现证二谛之障
。因为能障碍同时现证所知上的二谛,故称为所知障。
(注:《大般若经》:“以一刹那金刚喻定相应妙慧,永断一切烦恼、所知二障麁重
习气相续,证得无上正等菩提,乃名如来、应、正等觉。....菩萨摩诃萨菩提心无间,入
金刚喻定,得一切相智(断除障碍同时现证所知上的二谛之障,故佛果称一切相智)。”)
何谓“谛实执习气”?虽然已断除二种我执(补特伽罗我执、法我执),但相续中仍
有二种我执所余留的习气,二种我执(补特伽罗我执、法我执)的习气就是所知障。
例如,补特伽罗自性成立之执(补特伽罗我执)的习气、法自性成立之执(法我执)
的习气。以譬喻来说,瓶中装有蒜头,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将蒜头取出,虽然瓶中已无蒜头
,但仍余留有蒜头的气味,此中,以“蒜头”譬喻二种我执,以“余留的蒜头气味”譬喻
二种我执的习气。
心类随眠成为种子或习气,彼等是心类的质续流。
所谓种子,就是:堪能遇缘润发显现为觉知体性的习气,未来遇缘润发能再显现为觉
知的习气,彼是习气、又是种子。
所谓习气,就是:不堪遇缘润发显现为觉知体性的习气,未来遇缘并不显现为觉知的
习气,彼是习气,但不是种子。例如,心续中现行通达空性之智,就不现行补特伽罗我执
、法我执,因为二种我执随眠成为种子或习气,彼种子或习气是二种我执的质续流。
(以心类的续流而言:(1)种续流──仅以心之明了分而安立。(2)质续流──心
类随眠之习气、种子就是心类的质续流。此中,种续流一定是心类;但是,质续流不一定
是心类,例如,心续中现行通达空性之智之时不现前二种我执,因为二种我执随眠成为习
气或种子,彼习气或种子就是二种我执的质续流,但不是心类,而是不相应行。)
何谓“二显错乱”?例如,后得位通达瓶上空性之智,虽然彼智有通达瓶之空性,但
是,彼智中的显现有“瓶之空性自性成立”之错乱分,彼智不仅通达瓶之空性,并且错乱
于“瓶之空性自性成立”,故是二显错乱之认知。
又,十地菩萨以下补特伽罗相续中显现世俗谛之认知,皆是二显错乱之认知,因为,
彼等认知中不仅是显现世俗谛,且是显现“世俗谛自性成立”。
再者,此中必须清楚:“二显错乱”之分是所知障,因为彼属是所知障,但彼不是“
二种我执的习气”。也就是说,因为未断除二种我执的习气,故有二显,由于有二显,故
是错乱,因为显现彼法自性成立;但是,二显错乱并不是二种我执的习气。
总相的阐释是说,二显是所知障,因为被法我执无明习气所污染,故有二显,例如,
八地以上菩萨的分别知中有二显,因为被法我执习气污染的缘故。但是,详细观察:二显
是习气吗?是否有:是所知障但不是习气?二显并不是习气,而是类似习气。
其中的道理是:未断所知障,故有二显,又,二显是以“有境趋入对境”的角度而安
立,所以,彼不是心类所余留的习气。因此,二显不是习气,但彼属是所知障,可说是类
似习气、类似所知障、所知障所摄。总之,由谛实执习气而有的二显错乱,彼是类似习气。
十地菩萨以下补特伽罗则是由自力或他力而显现世俗谛,因为未断除二种我执习气的
缘故,由彼习气之力,其相续中通达世俗谛之认知皆有二显错乱之分、显现自性成立。
又,声闻独觉阿罗汉已经断除烦恼障,故必定已断除二种我执及其种子,但是并未断
除二种我执的习气。所以,以声闻独觉阿罗汉而言,入定空性无漏根本智的层面上唯有显
现空性,并不显现世俗谛,彼智无二显错乱;除了入定空性无漏根本智以外,后得智则皆
是显现世俗谛之分别知,因为后得智的部分被二种我执习气污染的缘故,必定有二显错乱
之分、显现为自性成立。例如,后得智通达无常、通达粗分补特伽罗无我等等,彼等通达
世俗谛的认知皆有二显错乱之分。
总之,未断除谛实执的习气之前,除了入定空性无漏根本智以外,凡是显现世俗谛之
认知皆有二显错乱之分、显现为自性成立。
又,必须清楚“烦恼”与“烦恼障”的差别,是“烦恼”周遍是“烦恼障”,是“烦
恼障”不周遍是“烦恼”。
因为,(1) 是“烦恼”周遍是“心所”,烦恼必定是心所。例如,补特伽罗我执是
烦恼障,但不一定是烦恼。如“补特伽罗独立实质有之执”包含心王与心所,彼二皆是烦
恼障,但是,彼之心王的部分不是烦恼。(2) 是“烦恼障”不周遍是“心类”,烦恼障
不一定是心类。例如,补特伽罗我执的习气、三毒的习气,彼等皆是烦恼障,但不是烦恼。
大乘修行者主要是修大菩提心,且以对治法“通达谛实成立空之见解”作为主要所修
的见解,双修彼二(菩提心、通达谛实成立空之见解),而断除主要所断“谛实成立之执
及其习气”而证获大乘菩提。
“大乘菩提”就是:断所有障碍、证大乘无学道之功德。此中主要是说灭谛与道谛。
“通达空性之智”是能断除法我执之对治法,换言之,“通达空性之智”是断除“法我执
”的能对治品。何以故?因为,自心续中的“通达空性之智”能对治自心续中的法我执。
此由二种角度说明:(1)心续中现行“通达空性之智”即不现行法我执。(2)当自
心续中现行“通达空性之智”,就是已破除法我执的执取境“谛实成立”或“胜义有”的
部分,因此心续中不现行“谛实成立之执”或“胜义有之执”。
再者,必须清楚“正对治”与“对治”有三边际的差别。
是“正对治”周遍是“对治”,是“对治”不周遍是“正对治”。若是正对治,必定
于作对治的后一刹那获得解脱道,因此,是“正对治”一定是“无间道”。
例如,“见道无间道”是能断除见道所断品之正对治,也是对治。第一刹那之见道是
“见道无间道”,彼是正对治见道所断品,于后一刹那就证获“见道解脱道”,此是已断
除见道所断品,如是,彼“见道无间道”是正对治,正对治见道所断品。如是类推“修道
无间道”、“修道解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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