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tockeye (stockeye)
2016-12-26 10:03:49※ 引述《hvariables (Speculative Male)》之铭言:
: ※ 引述《RungTai (RungTai)》之铭言:
: : 对岸淘宝上有很多古代书法名家佛经艺术品的扫描电子档
: : 如苏轼、王羲之、文征明、赵孟頫...等人的心经、金刚经...等
: : 一个图档大小动辄数百 M 甚至 1G,非常清晰,却只卖几块人民币
: : 来源有的没说,有的会注明真迹在某某省博物馆、或故宫..等等
: : 一、如果我购买了、之后免费在网上传播出去
: : 算是犯了戒吗(那东西算是古人的还是博物馆的?)
: : 如果有过的话,那么
: : 这样的过,跟传布佛经的功(如果有的话),
: : 要怎么衡量功过呢?相抵?
: : 例如:金刚经说“书写受持读诵广为人说”则有不可量不可称无有边不可思议功德
: : 那我散布这个电子档让更多人因为书法的美妙而愿意印刷出来“受持读诵”
: : 、让更多地方空间因为“经典所在之处,则为有佛”
: : 这个功德会盖过盗版的影响吗?
: : 二、如果有人说,这要看自己的心是起什么念头来决定
: : 那么假设另一种状况:
: : 我把档案交给一个心中没有任何版权观念的人(如某大妈、阿伯)
: : 他/她再很法喜充满地散布给别人 without 心中任何一丝丝的偷盗的意识
: : 那么,这位大妈、阿伯,是否会有何功、过?
: 根据泰国南传上座部长老菩陀勾萨卡利耶(Somdet Phra Buddhaghosacariya)
: 所著"斋日八戒"(The Eight-Precept Observance):
: 2.违犯第二戒不偷盗有五个因素:
: (1)有主之物
目前图片版权属于博物馆
: (2)知道为有主之物
知道图档属于博物馆
: (3)偷盗之意图
想要免费共享
: (4)偷盗之行动
上掏宝浏览找寻
: (5)经由行动而偷到手
付款买到手,可以散播
: 必须五个因素都成立才会违犯不偷盗戒,
: 你举的例子全都没有违犯不偷盗戒。
版权属于博物馆,算是有主之物吧
从不同角度看事情,可能还是有犯偷盗
而且这样的偷盗可能算是
盗窃中国大陆所有人民的财产,或是台湾所有人民的财产
因为博物馆财务属于国家所有
http://paper.udn.com/udnpaper/PID0001/205818/web/#2L-3664004L
国立故宫博物院文创行销处研究员陈耀东与助理叶丽珍,
涉嫌复制盗取“龙藏经”等国宝影像数位档贩售,廉政署
昨天搜索并约谈两人,怀疑大陆已有盗版的复刻版龙藏经,
漏夜依贪污治罪条例的图利罪嫌及违反著作权法等罪嫌侦办。
: http://tripitaka.cbeta.org/T22n1425_030
: 摩诃僧祇律卷第三十
: 东晋天竺三藏佛陀跋陀罗共法显译
: 明杂诵跋渠法之八
: 贼肉段者,世尊涅槃后,长老比丘依王舍城住。时有盗贼偷牛,夜在尸陀林中杀噉有残,
: 语林中坐禅比丘言:“尊者须肉不?”答言:“须。”即与满钵。比丘取已持还精舍自食
: ,分与余比丘。余比丘问言:“长老!何处得此肉?”具说上事。诸比丘言:“长老!汝
: 贼边取物满五钱,波罗夷。”诸比丘不了,往问长老比丘。长老比丘言:“出家人前人如
: 法、不如法,有主施无罪。”如是毘尼竟,是名贼肉段。
: 摩诃僧祇律有记载佛入灭后有贼偷牛肉给比丘吃,
: 因为不合乎违犯不偷盗戒的因素所以吃牛肉的比丘不违犯不偷盗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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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牛肉的比丘不犯戒
但是偷盗的贼人还是犯戒吧
如同上网看到盗版影片音乐的人不犯著作权的问题
但是故意买卖盗版影片或是图画的人就有犯著作权的问题存在
上掏宝网买卖盗版东西,散播给不知情的人看,不知情者无罪
知道自己买的疑似盗版东西,还付款,那就有犯戒问题
犯偷盗不会因为协助散播就没事情
偷盗有偷盗果报,散播佛法是另一回事情
两者因与果不同,要如何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