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c大分享,
可惜似乎与我所表达的内容有所落差。
我觉得这个题目不错,值得讨论研究,透过交流分享的角度,
大家讨论看看是否能有比较圆满的解释。
就c大引用"破坏塔寺,焚烧经像"角度来看,
T09n0272_p0336a29(05)║何以故?以作根本极重罪故。”
王言:“大师!何者根本罪?”
T09n0272_p0336b01(01)║ 答言:“大王!有五种罪,名为根本。
T09n0272_p0336b02(06)║何等为五?一者、破坏塔寺,焚烧经像,
^^^^^^^^^
或取佛物、法物、僧物,
T09n0272_p0336b03(00)║若教人作、见作助喜,是名第一根本重罪。
劣者有些不同的见解,想提供大家参考,或为讨论。
首先,我非常同意经文不可任意焚化,特别是印刷流通的经文,
的确会有"破坏塔寺、焚烧经像"的问题。
但仍有些情况除外,如果经文已破损致使无法阅读流布,是否可以有其他方式处理?
这虽值得讨论,但与此次讨论核心不太相同,故不在此论。
这次讨论意见差异的核心应该是在于:个人手抄经文是否可以火化处理?
如果不能火化,为什么?(如c大所引之理由)
如果可以火化,要怎么处理?(如在下个人一己之见解)
个人习经手抄的经文和印刷流通的佛经是否具有相同的流通价值,这值得讨论,
因为个人手抄可能字迹太潦草致他人不易阅读或抄错不适合他阅读或等等其他人为造成
手抄经文不宜流布的问题。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个人认为有条件的火化是可以的,除此之外,
也必须要从手抄经文的动机、目的、处理方式及结果整合看待。
比如说:
动机:手抄经文的动机为了利于学习背读经文的手抄经文。
目的:焚化的目的在于手抄经文不如印刷流通经典圆满,因此为免流通之误,
故于抄后焚化。
处理方式:在佛教法会上,经请示该法会的主法者,
于法会烟供或火供结束后的焚台上火化,须要注意的是要确认烟/火供焚化台内
,不可残留有任何未烧成灰烬的物品(纸或供物)。
结果:手抄佛经于专门供台焚化,焚化灰烬并未任意弃置。
针对这个议题,我的看法是当事人在焚烧的动机、焚化的手段以及焚化后的作为,
这几个方面,还请当事人务必恭敬谨慎处理。
referecne:
1. http://www.cbeta.org/result/normal/T09/0272_004.htm
2. http://big5.xuefo.net/wzpl_197632.htm (印光大师所言可参)
3. http://www.amituofohouse.org/viewthread.php?tid=1547
4. http://www.muni-buddha.com.tw/dakuanQA/buddhism008.htm
其他不同意火化之见解:
a.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1b02c6d0102uy90.html
总结:
整体来看,火化手抄经文咒语的规范比较多,稍一不慎就可能会落入焚经之罪。
目前科技发达,可以电子手写板来书写成电子档,或是打字方式,或许无此疑虑。
如果连删除电子记录格式也会有问题,那就建议还是使用生物内存(眼脑并用)为上。
ps: 至于其他无关的内容,我想都是多余的,也没什么好说,修行功夫在个人。随喜~
※ 引述《cj6xu678 (宛言)》之铭言:
: 之前读到论坛上有人询问抄经后能否火化之依据,诸繁显、密二系之经典皆未许任意
焚烧经文的做法,实属古时候民间信仰的愚民遗风,佛说诸供养中,法供养最胜
(流转抄录正法诸经、宣说无误之法)而无误的抄经又转授他人即是法供养,
原本是功德一件的事,后又把抄写之经典焚烧,又自造罪责
(:大乘五别途中载
: 一者破坏塔寺焚烧经像,或取佛物法僧物,若教人作,见作助喜,是名第一根本重罪。
)既前德自毁亦后罪自生又何来累积功德,自己抄录的经典无污无损、无漏字错节、
译经者也无错译,那么抄写这样的佛经又将其烧毁即为恶过,又诸佛正法即同为佛的
法身、佛语功德,焚烧和毁损佛经当然等同出佛身血毁弃正法,试想佛陀往昔之雪山
童子以命布施才获正法、又墨血笔骨将正法流传,帝释梵天佛前求法,诸天鬼神拥护
经典,如此可知佛法是顶戴珍宝是真正的无价摩尼,怎可任意毁之?
: 又听说有后学觉得自己无心毁法,纯粹“修身养性”之用,世间上的名文妙辞何尝之多
,为何一定要抄佛经?无论你抄写的心态如何,佛经的本质依然不曾改变,焚经毁法之
罪依然成立啊~如果抄了佛经将其烧灭,别说修身养性了光是不是受持正法都是个问题
!!
: 佛教在古时候处理破损之经一般会有经冢,以自然界的四大之力将经典自然分解,或是
于火供后以余净火将经典送回智慧界,并同时诵念百字明以忏悔未能妥善安存经典和
经中漏字错节的过失,既然抄录现行之经典若是无有错谬又无失误毁损就将其毁去乃是
极大的罪堕。
: 现在民间信仰新兴宗教灵学横行,一堆灵学者自误误人、以盲入盲甚是可悲的事,又不
信正法而代以邪说,凡事得依佛教法而行,而不是追逐世间义利巧辩,最终自迷而不知
,空得八暇人身宝。
: 言尽于此,以上诸说若有功德悉供养三宝,若有过世亦于三宝前忏悔。
: 若各位读后悦意可转读释大寂法师的专述
: http://bestzen.pixnet.net/blog/post/16188669-抄经后可焚烧吗?
: 信士 白莲金刚合十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