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抄写经文不可火化之依据

楼主: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6-07-03 00:05:42
感谢c大分享,
可惜似乎与我所表达的内容有所落差。
我觉得这个题目不错,值得讨论研究,透过交流分享的角度,
大家讨论看看是否能有比较圆满的解释。
就c大引用"破坏塔寺,焚烧经像"角度来看,
T09n0272_p0336a29(05)║何以故?以作根本极重罪故。” 
王言:“大师!何者根本罪?”
T09n0272_p0336b01(01)║ 答言:“大王!有五种罪,名为根本。
T09n0272_p0336b02(06)║何等为五?一者、破坏塔寺,焚烧经像,
^^^^^^^^^
或取佛物、法物、僧物,
T09n0272_p0336b03(00)║若教人作、见作助喜,是名第一根本重罪。
劣者有些不同的见解,想提供大家参考,或为讨论。
首先,我非常同意经文不可任意焚化,特别是印刷流通的经文,
的确会有"破坏塔寺、焚烧经像"的问题。
但仍有些情况除外,如果经文已破损致使无法阅读流布,是否可以有其他方式处理?
这虽值得讨论,但与此次讨论核心不太相同,故不在此论。
这次讨论意见差异的核心应该是在于:个人手抄经文是否可以火化处理?
如果不能火化,为什么?(如c大所引之理由)
如果可以火化,要怎么处理?(如在下个人一己之见解)
个人习经手抄的经文和印刷流通的佛经是否具有相同的流通价值,这值得讨论,
因为个人手抄可能字迹太潦草致他人不易阅读或抄错不适合他阅读或等等其他人为造成
手抄经文不宜流布的问题。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个人认为有条件的火化是可以的,除此之外,
也必须要从手抄经文的动机、目的、处理方式及结果整合看待。
比如说:
动机:手抄经文的动机为了利于学习背读经文的手抄经文。
目的:焚化的目的在于手抄经文不如印刷流通经典圆满,因此为免流通之误,
故于抄后焚化。
处理方式:在佛教法会上,经请示该法会的主法者,
于法会烟供或火供结束后的焚台上火化,须要注意的是要确认烟/火供焚化台内
,不可残留有任何未烧成灰烬的物品(纸或供物)。
结果:手抄佛经于专门供台焚化,焚化灰烬并未任意弃置。
针对这个议题,我的看法是当事人在焚烧的动机、焚化的手段以及焚化后的作为,
这几个方面,还请当事人务必恭敬谨慎处理。
referecne:
1. http://www.cbeta.org/result/normal/T09/0272_004.htm
2. http://big5.xuefo.net/wzpl_197632.htm (印光大师所言可参)
3. http://www.amituofohouse.org/viewthread.php?tid=1547
4. http://www.muni-buddha.com.tw/dakuanQA/buddhism008.htm
其他不同意火化之见解:
a.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1b02c6d0102uy90.html
总结:
整体来看,火化手抄经文咒语的规范比较多,稍一不慎就可能会落入焚经之罪。
目前科技发达,可以电子手写板来书写成电子档,或是打字方式,或许无此疑虑。
如果连删除电子记录格式也会有问题,那就建议还是使用生物内存(眼脑并用)为上。
ps: 至于其他无关的内容,我想都是多余的,也没什么好说,修行功夫在个人。随喜~
※ 引述《cj6xu678 (宛言)》之铭言:
: 之前读到论坛上有人询问抄经后能否火化之依据,诸繁显、密二系之经典皆未许任意
焚烧经文的做法,实属古时候民间信仰的愚民遗风,佛说诸供养中,法供养最胜
(流转抄录正法诸经、宣说无误之法)而无误的抄经又转授他人即是法供养,
原本是功德一件的事,后又把抄写之经典焚烧,又自造罪责
(:大乘五别途中载
: 一者破坏塔寺焚烧经像,或取佛物法僧物,若教人作,见作助喜,是名第一根本重罪。
)既前德自毁亦后罪自生又何来累积功德,自己抄录的经典无污无损、无漏字错节、
译经者也无错译,那么抄写这样的佛经又将其烧毁即为恶过,又诸佛正法即同为佛的
法身、佛语功德,焚烧和毁损佛经当然等同出佛身血毁弃正法,试想佛陀往昔之雪山
童子以命布施才获正法、又墨血笔骨将正法流传,帝释梵天佛前求法,诸天鬼神拥护
经典,如此可知佛法是顶戴珍宝是真正的无价摩尼,怎可任意毁之?
: 又听说有后学觉得自己无心毁法,纯粹“修身养性”之用,世间上的名文妙辞何尝之多
,为何一定要抄佛经?无论你抄写的心态如何,佛经的本质依然不曾改变,焚经毁法之
罪依然成立啊~如果抄了佛经将其烧灭,别说修身养性了光是不是受持正法都是个问题
!!
: 佛教在古时候处理破损之经一般会有经冢,以自然界的四大之力将经典自然分解,或是
于火供后以余净火将经典送回智慧界,并同时诵念百字明以忏悔未能妥善安存经典和
经中漏字错节的过失,既然抄录现行之经典若是无有错谬又无失误毁损就将其毁去乃是
极大的罪堕。
: 现在民间信仰新兴宗教灵学横行,一堆灵学者自误误人、以盲入盲甚是可悲的事,又不
信正法而代以邪说,凡事得依佛教法而行,而不是追逐世间义利巧辩,最终自迷而不知
,空得八暇人身宝。
: 言尽于此,以上诸说若有功德悉供养三宝,若有过世亦于三宝前忏悔。
: 若各位读后悦意可转读释大寂法师的专述
: http://bestzen.pixnet.net/blog/post/16188669-抄经后可焚烧吗?
: 信士 白莲金刚合十祝安~
作者: cj6xu678 (宛言)   2016-07-03 00:21:00
有一件事得说,如果所抄的经内字无错谬,句无错节就不得焚化。至于破败污损的经典的处理方式我已在内文有做说明
作者: rc60710 (抑恶扬善)   2016-07-03 00:24:00
推此篇,经文不可任意焚烧污损,但在符合严格条件下是例外(更正,删减污损两字)
作者: rabbit1974 (三杯兔)   2016-07-03 01:14:00
研究佛陀的一生,为何要去修行,过程做了什么事,开悟,悟到了什么?死前讲过些什么???众生皆具佛性,众生平等,他做了些什么事而开悟,你修行是否为了开悟?佛陀在世时是否不停唸佛号求生西方??不停的抄未来阿罗汉们编辑的经?然后焚经,不焚经??经如食谱,照着做,做完了吃,食谱就丢了,法尚应舍,言语道断,执著什么?
作者: allan0926 (allan)   2016-07-03 07:38:00
http://goo.gl/ZloQ71这篇也可以参考,如果把抄经的时间拿来背或诵经,会不会比较环保吧?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16-07-03 08:07:00
要环保先定义环保是啥...-.-要不车诺比核爆算不算高档环保行动,当地原有都市现在看起来是一片翠绿吧?要流通散布佛经,万物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6-07-03 08:09:00
弘一律师《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持犯篇-三宝物-法物):“戒疏续云‘有人无识,烧毁破经。我今火净,谓言得福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16-07-03 08:10:00
都有生灭,写出来印出来就有不见的一天,不存在的才没的再灭...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6-07-03 08:11:00
。此妄思度。半偈舍身,著在明典,两字除惑,亦列正经。何得焚除,失事在福也。’行宗释云‘前出谬见。世中妄传,说偈得烧故经。不见此疏,焉知误他。此下次据文斥。上引半偈舍身,一彰如来求法之勤,二示如来重法,三显正法难闻。下引经证,两字除惑,显佛法功深,举少况多,其过弥甚。倘畏来苦,勿逐魔徒。二缘并出涅槃经。’资持云‘准此明诫,足验前非。必有损像蠹经,净处藏之可矣。’见事钞记卷十七”以上引律典关于佛法僧三宝物,在戒律持犯上的成犯释相,不过个人私下自己抄写的,可能与属于十方的三宝物,有些不同,固然在抄写时要以恭敬心,往后处理时也要以恭敬心个人自己抄写的,根据以前同修请示法师的经验,可先持诵相关的净咒,然后在净地火化,火化时会持一个清净的咒语若不知道咒语,可以清净恭敬发心,火化后的灰烬也不要随便就丢到垃圾桶,可以洒在空闲林处树海等清净回向法界一切有情。
作者: rabbit1974 (三杯兔)   2016-07-03 10:25:00
唉…洒进树林前记得确认火已经完全熄灭了阿。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6-07-03 10:32:00
当然,例如有人遗愿将骨灰洒进大海,大体火化后要将骨灰装进容器时火不仅已完全熄灭且已经冷却。水火无情,比较要注意的是,火化时要注意安全措施。
楼主: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6-07-03 19:02:00
感谢cool大分享~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6-07-03 20:08:00
_()_
作者: david014590 (老头子)   2016-07-04 02:23:00
满好奇的~既然这么罣碍~为什么要"钞经"来焚~既不环保又在那边怕有毁三宝物的嫌疑~为什么不用"背诵"代替既环保又无牵挂...一举数得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16-07-04 05:38:00
佛说法本来大概只有口传,不是人人都像阿难尊者一样记着就不忘传几手或是过些时间走样走很大,结集成经也不得已,当年不抄经流布能怎样记载保存流通,抄哪有一次保证抄好都不错...-.-当年重视抄好的经本,现在也尊重经本,大法难淂,读诵跟手写记亿效果不太一样...-.-
作者: kalestorm (没心情)   2016-07-04 15:01:00
上座部佛教似乎还维持口诵的传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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