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业的定律
业的定律(kammaniyama)可以概括为:
Sabbe satta, kammassaka, kammadayada, kammayona, kammabandha,
kammapanisaraoa, yau kammau karissanti kalyaoau va papakau va,
tassa dayada bhavissanti.
一切有情都是业的所有者,业的继承者,以业为起源,以业为亲属,以业为皈依处。
无论所造的是善或恶之业,都将是它的承受者。
“一切有情都是业的所有者”:
业是所有众生自己的财产,众生是自己所造之业的主人。
“业的继承者”:
众生是业的继承人,业是他们的遗产、财富,每个人所造之业,
最终是由自己来继承、自己来承担。
“以业为起源”:
业是众生的起源、根源,生命是由业带来的。
“以业为亲属”:
业是众生的亲戚眷属。
“以业为皈依处”:
业是众生的皈依处、依止处。
无论众生所造的是善的或恶的业,都将是这些业的承受者。
用通俗的话来说,
业的定律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善恶到头终有报”。
业的定律包含两层意思:
一、同类相应定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善有善报”:
第一个“善”是指业,即行为,包括身、语、意的行为,好的行为就是善。
“有善报”是指带来善果报心,体验到善果报。
例如:长命百岁、身体健康、容颜俊俏、出身高贵、拥有财富、具影响力、富有智慧等,
即我们所说的“福报”。
能投生为梵天人或欲界天人,这是更殊胜的善报。
为何会有这些善报?因为善业。
“恶有恶报”:
第一个“恶”是指业,不善的、不好的行为称为恶业。
“有恶报”是指带来苦的、不好的果报。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指造作了什么样的行为,就有可能要承受由它带来的结果。
善业带来善的果报,不善业带来不善的果报。
善因有善果,不善因有不善果,这就是因果。
佛陀在《增支部》中说:
“
诸比库,无有此事,绝不可能,若身恶行、语恶行、意恶行
能产生可爱、可乐、可意的果报,无有此事!
诸比库,乃有此事,若身恶行、语恶行、意恶行
能产生不可爱、不可乐、不可意的果报,乃有此事。
诸比库,无有此事,绝不可能,若身善行、语善行、意善行
能产生不可爱、不可乐、不可意的果报,无有此事!
诸比库,乃有此事,若身善行、语善行、意善行
能产生可爱、可乐、可意的果报,乃有此事。
”(A.1.284-289)
一个人造了不善业,他将要承受由此带来的苦果。
一个人造的是善业,他也将会享受由此带来的乐报。
俗话说得好:“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种下苦瓜,收成的也是苦瓜;
种下甜瓜,收成的也是甜瓜。
不可能种苦瓜收成甜瓜,也不可能种甜瓜收成苦瓜,更不可能种瓜却长出芋头来。
二、因果相续定律——自作自受。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所造的业负责,负责造业的是名法里的思心所。
一旦造下了业,就会在名色相续流中形成一种行为影响力,
称为“业力”(kammasatti)。
一旦遇到因缘,业力就会发生作用。
犹如一棵苹果树,只要没有拔除它的根,因缘成熟就会发芽、成长、结出苹果。
这棵苹果树的苹果,既不会长在梨树或桃树上,也不会长在其他苹果树上,
必定是长在这棵苹果树上。
又犹如你撒在自己田里的种子,不会在别人的田里长出来。
了解业的定律后,就要明白自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体验到不好的果报时,要敢于承担,甘于承受,不要推卸责任给别人或外在的事物。
例如一个女人生来丑陋,这并不是她的母亲想要把她生成那么丑陋,
每位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女儿长得漂亮。
为什么她会长得丑陋?因为业!
造了业,因缘成熟就必须承受,这是业的定律。
唯有出世间的业才会一造下立刻就成熟。
出世间善心一旦生起,果报也立刻生起。
但对于世间的业来说,都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具足种种因缘才会成熟,而不会立竿见影,
所以“果报”的巴利语vipaka有时也直译为“异熟”。
可能有些人会说:
“我经常做好事,为什么还没有得到好的结果?
有些人不务正业,喜欢贪小便宜,甚至为非作歹、无恶不作,他们却飞黄腾达,
这个社会太不公平了!”
因而觉得“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假的。
但是他们没有看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后面紧跟着的那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
虽然你现在种的是甜瓜,但是你正在品尝的是过去种下、现在收成的苦瓜。
虽然现在他们正在种苦瓜,但他们正在品尝的是过去所种的甜瓜。
这种由业力所带来的“时间差”,只能自己去承受。
刚刚种下的种子,不可能一天、两天就结出果实来,它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
慢慢成长,最后才能结出果实。
同样道理,不论是学习技术还是搞投资做生意,都不可能今天投入,
明天或后天就得到回报。
这就是业运作的法则。以下继续讨论业是如何具体运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