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义] 毗婆沙 (1)

楼主: cool810 (silence)   2014-11-12 17:05:46
摘自:《宗义建立》
洛桑却佩格西
在这世界上,从以前到现在,有着许许多多各式各样不同的宗教,从兴盛到衰没不断
的演变着,佛教也是其中之一。佛教是以佛世尊、法宝、僧宝这三宝为主体的宗教,皈依
三宝的随行者,就称之为佛教徒。进一步,佛教徒还可区分二类:一类是属于说宗义的佛
教徒;另一类是不属于说宗义的佛教徒,这二种的不同在于有没有主张宗义而做区分。
“说宗义的佛教徒”,对于佛所开示,关于取善舍恶等的教法与教理,为了解说,经
由闻思修而做学习,这一类就属于说宗义的佛教徒。另一类是“不属于说宗义的佛教徒”
,他们只是皈依佛世尊,而且非常敬信佛世尊,但是并没有好好仔细闻思佛所说的这些教
理。而说宗义者,他们透过教理的闻思,心中清楚的呈现佛世尊的密意为何,并且把他们
所了解的这些道理为别人说明。
广义而言,不只在佛教有说宗义者,在非佛教里也有说宗义者。说宗义者他们各自有
自己所追随的导师,这些导师开示了各自宗教的教法。这些追随者,透过理跟教,不断的
去理解导师所开示的教法,最终了解了教法的密意,并且为别人解说。说宗义者的“说”
,是为别人解说之意,也就是当一个人把自己的导师所开示的教法密意,在心中清楚的呈
现之后,并且为别人解说,这是“说”的意思。
以非佛教而言,虽然不承许佛教的导师释迦牟尼佛,但是他们也有自己所追随的导师
,他们理解各自导师的教法,获得其教法的密意,也为后来的追随者解说,这就是非佛教
的说宗义者。同理,佛教的导师释迦牟尼佛,开示了八万四千法门,佛教的说宗义者透过
教理的辨析,最终理解了八万四千法门之密意,而后,为后来的随行者做解说,这就是佛
教的说宗义者。
佛教的宗义,如果细分的话,可以有很多,若以根本而言,就是一般所讲的四部宗义
。四部宗义是毗婆沙宗、经部宗、唯识宗还有中观宗。其中的毗婆沙宗与经部宗属于小乘
宗义;唯识与中观宗属于大乘的宗义。
佛陀降生于圣地印度,宣说了许许多多的法门。佛陀对于特别有缘的众生,他有时会
以文字解说,有时也为他们授记等。佛从廿九岁出家,经过六年苦行,三十五岁时成佛,
成佛后,到了八十岁示现涅槃,这四十五年当中,所说的从来没有一字离开法,不像我们
所说的总是与法无关。
佛陀所说的这些法,结集者有声闻、菩萨。经由声闻弟子与菩萨所结集的这些教法,
数量共有八万四千法门。佛陀坐在高坐开示教法时,跟前就是这些所化机,佛陀为这些所
化机,开示了许许多多不同的教法,一般总摄为三转法轮。如下:
1.初转法轮:地点在印度的瓦那那西,所教化的对象是以五比丘为主的许多声闻弟子
。佛陀为他们所开示的宗义理论,主要是根据毗婆沙宗与经部宗的见解。
2.中转法轮:地点在灵鹫山,所教化的对象主要是大乘所化机,开示的内容是中观宗
的见解以及与修行为主的内容。
3.三转法轮:地点在广严城,所教化的对象也是大乘所化机,主要开示的内容是唯识
宗的见与行。
所以毗婆沙宗与经部宗的宗义,若要追溯其源头的话,它们是佛语,而且是属于佛语
当中的初转法轮所摄。中观宗的见解与修行内容,追溯其源头也是佛语,亦即佛所开示关
于中转法轮的这些经典,以及与中转法轮经典所诠相同的其余的经典。唯识宗的宗义,它
源头来自于三转法轮的经典,以及与三转法轮经典所诠相同的其余的经典、注释等。
在这四部宗义当中,经部宗所宣说的宗义比毗婆沙宗较为深细;唯识宗则又比经部宗
更细;进一步中观宗则又比唯识宗更深更细。虽然四部宗义,他们所说的内容有深浅差别
的不同,但其源头皆来自佛语。
(注:有鉴于世尊后佛教内大小乘相互毁谤,相互谤法是很大的恶业。《菩提道次第广论
》于“极大恶行自行消灭者”说:“如《白莲华》及《谛者品》宣说:一切佛语,或实
或权,皆是开示成佛方便。有未解是义者,妄执一类为成佛方便及执他类为成佛障碍,
遂判好恶、应理非理,及大小乘,谓其菩萨须于是学。此不须学,执为应舍,遂成谤法
。《徧摄一切研磨经》云:“曼殊室利,毁谤正法,业障细微。曼殊室利,若于如来所
说圣语,于其一类起善妙想,于其一类起恶劣想,是为谤法。若谤法者,由谤法故,是
谤如来,是谤僧伽。若作是云:此则应理,此非应理,是为谤法。若作是言:此是为诸
菩萨宣说,此是为诸声闻宣说,是为谤法。若作是言:此是为诸独觉宣说,是为谤法。
若作是言:此者非诸菩萨所学,是为谤法。”若毁谤法,其罪极重。《三摩地王》云:
“若毁此赡部洲中一切塔,若毁谤契经,此罪极尤重;若弑尽殑伽沙数阿罗汉,若毁谤
契经,此罪极尤重。”虽起谤法总有多门,前说此门极为重大,故应励力而断除之。此
亦若能获得如前定解即能遮除,故其恶行自趣息灭。此定解者,应由多阅《谛者品》及
《妙法白莲华经》而寻求之。诸余谤法之门,如《摄研经》中,应当了知。”
什么叫“谤法”?“谤法”是我们出自瞋恨心或强烈的贪着心,而对教法起了善恶、好
坏的分别。因为对法起了强烈的贪着心,所以说这个法是最好的,其他的法都是不好的
等等,这就是“谤法”罪。在佛陀的开示里说到:“譬如我们因为接触大乘的教法,觉
得非常殊胜,便认为其教义非常珍贵。但是当我们再接触到其他像小乘的教法时,便生
起小乘的教法是低下的、是不够圆满的分别心,这就是‘谤法’。”“谤法”的恶业并
不是指我们在修行时有各种次第上的差别,例如,从出离心至发世俗的菩提心,一直到
空性的观修,要确实了解这些教法次第上的差别,并不是所谓的“谤法”。
《觉灯日光》:“对如来所说圣语,以轻视之心起善妙想、恶劣想是谤法。当然,如果
是像四部宗义,有宗义论师提出有些论典是对的、有些则是不圆满的,因为是配合实际
状况,以尊重其他法门的心而说,这是没有关系的。如果内心相应着烦恼,不是配合著
实际状况,是以藐视其他法门的心去做善恶区别,那就是谤法了。这个我们一定要了解
。不是说不去区分,我们应该知道这是大乘法门,这是小乘法门,因为观修菩提心的缘
故,这个行为属于大乘的行为;因为远离了菩提心,而以自己追求别解脱的心去修行,
所以是小乘法门。当我们阐述大小乘法门时,是以尊重的心,做符合实际情况的阐述,
而不是“你是小乘的,我是大乘的”,以自傲的心去做大小乘区别,这就成了谤法。
有时候,我们自认为是大乘的修法者,就小看一些来自斯里兰卡或是泰国的出家人,“
啊,你们是小乘,我们是大乘”,以这种心态去区别大小乘时,就等于是谤法,所以我
们要特别小心。比起我们西藏的喇嘛,我觉得这些泰国修行者的言行更为殊胜呢!我曾
去过泰国两次,到目前为止,他们还有托钵乞食这样完全符合原始佛教的善良行为。我
非常好奇,于是也一起参与了乞食活动,把鞋子脱掉,赤脚跟着这些比丘们去乞食。不
只拿到食物,还会拿到一些莲花等,非常有趣,只是语言上有一些问题而已。当我问到
这些长老们一天的生活作息时,他们确实非常谨慎地执守戒律,也都过午不食,真的非
常值得我们随喜赞叹。如果我们看到这么清净的戒行之后,还以一种藐视的心态说“你
是小乘”,这根本不应理。”
《菩提道次第》:“极大恶行指的就是谤法业,因为谤法业算是最大的恶行。为什么呢
?我们如果想要成佛,就要圆满一切功德及断除一切过失,如果我们指著佛的其中一个
教法说:“这个教法不好或那个教法不好,因为它不是成佛的方法。”这么一来,在我
们心中就会种下“在自己的成佛道上,某部份的因是不要的,甚至有了此因反而会对自
己有害。”的习气,此业一造,几乎是让自己无法成佛,也就是得经过很长远的时间才
能成佛。当我们说出“这个法不好”的当下,纵使口中未说出“此法是不要的”,但在
心中自然会觉得要成佛是不要此法的。事实上,成佛一定要圆满一切功德,如果说某法
不要,那么功德根本就不可能圆满。
“无因则无果”,既然因不具足,果怎么可能会产生呢?因此,那样的话一讲出口,话
中的含意便入心了,等于是自己一手造了让自己无法成佛的业。除了谤法业以外,任其
他的业再怎么重,都不至于让自己无法成佛,只有谤法才有如此严重的后果。
谤法业是如何造作的呢?《宝积经‧谛者品》中提到:如果去讲说“这些是成佛所必须
的,这是成佛的方法,而另一些则不是”,或者去分别这个法是好的而那个法是不好的
,或说这法是可行的而那个法是不可行的,或说这个法是大乘法而那个法是小乘法,作
这种分别就是造谤法业。只要是有情,就没有不成佛的,既然如此,所有的法就必然是
有情所必须的。因此,我们作以上的那些批评、分别,就会障碍自己及他人圆满一切功
德以成佛,因此就是一种谤法业。
《道次第广论》当中有提到,只要我们能学习《道次第》,就不会造这样的业。如果我
们学过《道次第》,我们就能了解所有显、密经论都是我们须要学的,我们会懂得去把
它归位。就如同小孩子玩积木,拿到这一块,他就知道应该放哪个位置,拿到那一块,
他也会知道这是哪个位置的。因此,如果学过《道次第》,就会了解:在佛所说的教法
中,哪一部份是属于哪一阶段的,次第就会很清楚。因此,没有任何法是应舍的。如果
我们心中能生起“没有一法是应舍的”之念,就能遮止“某法应舍弃”的心念与罪恶。
如果自己是一个学习《道次第》的修行者,当看到别人并非学习《道次第》时,就认为
他们走的是错误之道,若有这种想法,就表示你根本没有学过《道次第》。因此,由于
《菩提道次第》中具有此殊胜,是故于此我们更应谨慎,学了道次第,将降低我们的宗
教偏见,而会更形团结,不会在教派上有爱、恶的分别。”)
或许有人会怀疑,为何佛要讲不同的教法呢?这是因为所教化对象的个性、信解、潜
在的想法等,有所不同的缘故,因此佛必须应机施化,犹如医生依病人的情况而给予不同
的处方,并不是随自己意思,医生必须完全依据所化机之状况而应病与药。同理,佛陀因
为所化对象个性不同、希求不同、根性利钝不同之故,而开示了深浅不同的教法。
我们会依著次第来解说,因为前面提到中观宗的宗义是最细微的,假如没有先从下部
的毗婆沙宗先学习,而直接从中观宗的宗义学习的话,将很难了解其中的内涵,因此学习
时,会由浅入深做解说。
四部宗义的差别,主要是在见解上的不同,而不是行品。四部宗义行品的部份,他们
都会说到三皈依、菩提心、出离心、三十七道品等,这些的内容都大同小异。
底下是总说的部份,此处关于宗义建立的解说分三:1.定义2.分类3.分类的个别意义
。其中“分类的个别意义”之内容会依序说明毗婆沙宗、经部宗、唯识宗、中观宗这四部
的宗义。
何为“内道佛教徒之说宗义的补特伽罗”,此术语的定义要具备三个条件,在藏文里
,定义通常写在前面,术语写在后面。定义里有三个重点1.必须承认三宝为真正的皈依处
2.不承认三宝以外的皈依处3.必须是说宗义的补特伽罗。具备了这三个条件,就是内道之
说宗义的补特伽罗,不具备就不是。
承许三宝为真正的皈依处,此三宝为佛宝、法宝、僧宝。
其中佛宝是尽除一切过失,圆具一切功德者。具体而说,佛本身与佛心续当中的身语
意功德都是佛宝,或者说完全断除了烦恼障与所知障的一切过失,具足一切功德之后,彿
本身以 及佛心续当中之身语意的功德都是佛宝。
其次僧宝必须是入圣者道的补特伽罗,换言之,也就是见道位以上的补特伽罗。佛本
身既是佛宝也是僧宝,但不能说佛心续的身语意功德是僧宝,因为僧宝是入圣道的补特伽
罗,所以僧宝必须是圣者的僧伽。
法宝是圣僧伽心相续中的智,智是道谛,道谛是法宝;以及依于道谛的力量而证得的
灭谛,也是法宝,因此法宝是道谛与灭谛。所谓的道谛,如果是大乘圣者,就是圣者心续
中的菩提心、大悲心、空性见、四无量心、出离心等,这些都是道谛;以及依于道谛的力
量,断除烦恼障、所知障,这个断除的部份,安立为灭谛。道谛、灭谛是法宝,法宝是三
宝中真正的皈依处。
跟随着三宝、皈依三宝,并且依着法宝而断恶行善,如理实修,则可以解脱恶趣之苦
,甚至解脱轮回之苦。对这些有一个深切的体认、接受,亦即承认三宝为真正皈依处,这
是成为内道佛教徒之说宗义者的第一个条件。
承认三宝为真正皈依处,这里的“处”,在藏文有“内”的含意,它有“基础”的意
思,也就是三宝是救渡众生,出离恶趣与轮回的基础。皈依处分为真正皈依处与不是真正
的皈依处。而三宝是真正的皈依处,是真正能让众生脱离恶趣苦与轮回苦之皈依处;反之
,三宝以外,其他非佛教的宗义、非佛教的导师、世间的神,这些则是非真正究竟的皈依
处。如果是一个内道说宗义的补特伽罗,必须不承认非佛教或世间的神祗等为皈依处。
为何非佛教的导师或教法不是真正的皈依处呢?因为,如果跟随非佛教的导师,进而
学习他们教法,并不能真正让人脱离三恶趣苦、轮回苦。原因是他们没办法宣说无误的脱
离三恶趣苦、轮回苦的方法,所以外道导师与教法并非真正的皈依处。
世间的天,主要是欲界这些没有证得圣道的天,他们不能做为人们究竟的皈依处,不
过可以请他们帮助去除违缘,以及协助承办顺缘,但是不能把他们视为带领我们解脱三恶
趣苦、轮回苦、真正究竟的皈依处,因为他们本身还在轮回中,并没证得圣道。以上是成
为内道佛教徒之说宗义者的第二个条件。
第三个条件:说宗义的补特伽罗,这个内容刚刚也有提过,也就是依于教理不断的思
惟,最终了解佛之密意并且为他人解说,这就是说宗义的补特伽罗。例如毗婆沙宗与经部
宗,一样是依于教理去理解佛陀之密意,但是教与理二者,他们是以教为主。换言之,小
乘说宗义者,在理解佛陀密意的过程中,虽然教、理都有,但是主要以“教”来掌握佛陀
之密意;大乘的说宗义者在教、理二者之中,主要以“理”来掌握佛陀的密意,这是大、
小乘理解佛陀密意之差别。
定义的部份说明完了,底下看分类:若将其(内道佛教徒说宗义之补特伽罗)区分有
四个:1.毗婆沙宗2.经部宗3.唯识宗4.说无体性宗(中观宗),其中前二者(毗婆沙宗、经
部宗)也可称为“说外境二宗”。说外境二宗的“外境”,要理解为外境是谛实成立或说
外境是实有,亦即主张外境为实有的二个宗派是毗婆沙宗与经部宗。
底下看分类的个别定义,这里要解释四部宗义各自的内容,第一解说毗婆沙宗的体系
、第二解说经部宗的体系、第三解说唯识宗的体系、第四解说无体性宗的体系。
1.0 毗婆沙宗
首先说明毗婆沙宗的体系,将以七个科判说明,后面的三个宗义也会分七个科判说明
。如下:
1. 毗婆沙宗的定义
2. 毗婆沙宗分类
3. 毗婆沙宗语词解释
4. 毗婆沙宗对于对境的主张
5. 毗婆沙宗对于有境的主张
6. 毗婆沙宗对于无我的主张
7. 毗婆沙宗对于地道建立的方式
1.1 定义
毗婆沙宗的定义:不承认“自证识”而主张外境谛实成立之说小乘宗义的补特伽罗。
这里的自证识也就是自证分,谛实成立可翻译成实有。这个定义一样有三个重点:1.不承
认自证识2.主张外境谛实成立或主张外境实有3.说小乘宗义的补特伽罗。在四部宗义中承
认自证识的有经部宗、唯识宗、瑜伽行中观自续派,这三个宗派;另外,毗婆沙宗、经部
行中观自续派、应成派,这三派皆不承许自证识。
主张有自证识的宗义,他们认为任何认知,一定有一个能经验这个认知本身的识,否
则这个识没有办法被经验到,这个经验认知的识就是自证识。例如苦受、乐受等,一定要
有一个识能经验到苦受、乐受,不然苦受、乐受没有办法被经验到。所以他们认为任何识
,都有一个能经验自己本身的识,这就是自证识。因此假设有100 个识的话,就有100 个
自证识。
自证识的安立,包括经部、唯识、瑜伽行中观自续派,他们是依于理由去推出有自证
识,经典里并没有明确说明有自证识。以眼识为例,眼识是属于往外看的一种认知,它往
外看的对境是色,那么谁知道眼识在看色呢?这就要透过自证识才有办法知道。
自证识它并不是离开眼识之外而有,自证识与眼识是同一体性,也就是眼识里有一部
份它可以知道眼识自己本身,那个部份就是自证识,而且其体性跟眼识是同一个。自证识
是往内看的,不像眼识是看外境的色。自证识它经验的是眼识本身,等于眼识里面的一部
份经验眼识本身,这个部份就是自证识。同理,如同眼识一般,只要是“识”都有一个能
经验自己的自证识,而且这个能经验自己的自证识,与这个识本身同一体性。
主张有自证识者,认为眼识往外看“色”,因此眼识是“他证识”,这里的“他”是
往外的意思。而能经验这眼识本身的识,则是“自证识”。因为它是“往内的”,所以称
为自证识。自证识的“自”是往内之意,它经验的是眼识本身;他证识是看外在的色。眼
识这个他证识所看的境,与自证识所看的境不同。眼识这个他证识看的对境是“色”;自
证识经验的对境是“眼识”。主张有自证识的说宗义者,他们由理由推出来有自证识,对
于这一点,毗婆沙宗并不认同,所以毗婆沙宗并不接受有自证识之说法。
底下要解释的是定义的第二个部份“主张外境谛实成立”。这里要先解释外境:外境
与心是不同体性的。例如,色、声、香、味、所触这五个境,如果它是外境,这个“外”
就表示这五个境与心是不同体性。另外还有一个解释是:假设眼、耳、鼻、舌、身这五识
的产生必须透过色、声、香、味、所触这五个境作为所缘缘,也就是以五境当作因而产生
五识时,那么五识是果,色、声、香、味、所触这五个境是因或所缘缘,表示色、声、香
、味、所触这五个是对境,它们跟心是不同体性。
换言之,它有二个理解:1.五尘与五识是不同体性2.这五个境的产生是在五识之前,
它是五识产生的因或所缘缘。因为毗婆沙宗认为这五个境,它是产生眼、耳、鼻、舌、身
这五识的因或所缘缘,所以色、声、香、味、所触这五个所缘境等是因。由这些因,进而
产生眼、耳、鼻、舌、身这五识—是果,境与识这二组是因果关系。
在佛教中不论任何宗义,皆不承许因与果是同一体性,所以只要是因果关系就是异体
。如果认为这五境与五识是因果关系时,表示这五境是外境,是存在于“心”之外。例如
以“色处”这个境,产生看见色的眼识为例,色处这个时候是产生眼识的因;眼识本身是
色处的果,所以色处以及看见色处的眼识,此二者是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在佛教四部宗义
里,都主张二者是不同体性。这表示色处是存在于看见色处的眼识之外,亦即色处是外境
,这就是“外”的意思,也就是指不同体性。
毗婆沙宗不仅承认有一个离开心之外与心不同体性的境,它还认为这个境是谛实成立
、是实有的。所以主张有外境以及主张谛实成立必须分开来理解,也就是在主张有外境的
基础上,进一步认为外境是谛实成立。
底下要附带说明的是“不承认有外境者”:并不是所有的佛教宗义都主张有外境,不
承认外境的宗派有唯识宗、瑜伽行中观自续派,此二宗义不承认有外境。例如,他们认为
色处与看见色处的眼识二者是同体性而非异体,亦即色处与看见色处的眼识这二者非因果
关系。
底下讲定义的第三个重点“说小乘的补特伽罗”。小乘宗义与大乘宗义的差异在于:
小乘只说补特伽罗无我;大乘宗义则说二无我。换言之,如何区分佛教宗义的大、小乘呢
?如果此宗义只说补特伽罗无我,则为小乘宗义;如果说补特伽罗无我与法无我,则为大
乘宗义。因此毗婆沙宗的宗义,他们只承许补特伽罗无我,不承许法无我,所以是归类到
小乘宗义。定义中提到的“说小乘宗义的补特伽罗”,也就是这里所说的说小乘宗义的补
特伽罗。
底下还要再附带分辨,说小乘宗义者与入小乘道者此二者不同,不能将之混淆。说宗
义者分为“说小乘宗义者”与“说大乘宗义者”,这二者的差别在于是否承许法无我。如
果只承许补特伽罗无我,而不承许法无我,则是说小乘宗义者;如果除了承许补特伽罗无
我以外,也承许法无我,这就是说大乘宗义者。其中的差异,主要是从“见解”来区分的
,这个见解主要是指对二无我的看法。
那么,何谓“入大乘道者”与“入小乘道者”呢?这二者并不是由见解做区分,而是
从方便分做判别;这与“说小乘宗义者”与“说大乘宗义者”是从般若分而做区分有所不
同。那么,什么是作为判别“入大乘道者”与“入小乘道者”的方便分呢?这里的方便分
指的是大悲心跟菩提心。如果不具有大悲心、菩提心的入道者,就是入小乘道者;反之,
具有大悲心、菩提心的入道者,就是入大乘道者。
“说宗义者”跟“入道者”这二组是四句关系(四种可能性)。例如,假设有一个人
,他的宗义见解属于毗婆沙宗,也就是不承许法无我,那么这位行者是属于小乘说宗义者
。但是,如果这位行者具有大悲心、菩提心,那么他所入的道就是大乘道;反之,如果这
位入道行者,不具有大悲心、菩提心,那么他所入的道就是小乘道。同理,若这个入道者
的见解,属于唯识宗或中观宗的大乘见解(主张二无我),他也有可能具有二种情况,也
就是有可能入小乘道或入大乘道。假设他具有大悲心、菩提心则入大乘道;反之,则入小
乘道。
一般在一个多数人的团体当中,不可能每个人的见解都一模一样,同样的在毗婆沙宗
里,也不可能所有的人看法完全一致。但是这里所安立的定义,其中的三个重点是所有毗
婆沙宗共同一致的看法。
1.2 分类
底下要谈的是毗婆沙宗的分类,这里主要是从不同的地区来区分,有三:1.迦湿弥罗
的毗婆沙宗2.日下的毗婆沙宗3.中原的毗婆沙宗。但是也有不同的分法,有的是从根本四
部再分成一般比较熟悉的十八部。根本四部是:1.大众部2.说一切有部3.上座部4.一切所
贵部。由此四部再分成十八部,这十八部要谈的话有点复杂,这里主要是从地区区分,而
不是从根本四部做区分。
由此四部所区分的十八部,这十八部的主张皆有少许的差异,但共通的部份,就如定
义中所提到的:不承许自证识、主张外境谛实成立、都是说小乘宗义。所以除了少许差异
外,大致的内容都一致。
将来看到大乘宗义时,像唯识派的宗义,这中间会有总的定义,但也会有不同的分类
。例如唯识宗里面会有真相唯识,真相唯识又分三派;还有假相唯识,假相唯识又分二派
等。但是在定义里面,通常会安立其共通的部份,不过若要细分的话,可能会有很多不同
的分类。
毗婆沙宗的根本四部,这四部的差异并不是依见解做区分,主要是对于佛三藏里面的
毗奈耶典籍(律藏)的看法有所不同而区分的。比如西藏所传的根本说一切有部律的传统
,对于比丘、沙弥律的规定,或说所要守的戒律、结夏安居、解夏、僧服制定与制做,这
都完全依照说一切有部的律来制作。但如汉传、南传,有其依据不同律的传统。会有这样
的差异,主要是对律的看法、诠释不同,所分出的差异。
1.3 语词解释
底下看语词解释,语词解释跟定义不一样,定义比较严格,语词解释只是就字面做说
明。为何称为毗婆沙宗呢?这里有二种说法:
1.因为其宗义主张是遵循《大毗婆沙论》,所以如此称呼。因为《大毗婆沙论》有“
毗婆沙”,所以借用此名称,称之为毗婆沙宗。他们把《大毗婆沙论》当做修行的标准,
只要是《大毗婆沙论》所说的内容,都视为是量及依循的标准。
2.汉译会讲“主张三世实有”,但是在藏文里面用词有点不一样,因为说明过去、现
在、未来三世(三时)为实质的别(实质与事物同义词),事物是总,亦即这三个是事物
的一部份,如瓶子是事物之别一样,这样的说法与汉译的三世实有是一样的。因为毗婆沙
宗认为凡是事物一定是实有的,所以三世是实有与汉译的讲法并没有违背。差别在这里的
讲法是三时是实质或事物的别,实质是总,三时是总里面的别。
刚刚有提到实质是事物,毗婆沙宗对于事物看法与其它宗义不一样,其它宗义会分事
物与无事物的法这二类。若依其它宗义的说法,事物是“能发挥作用者”才称为事物;“
不能发挥作用者”是无事物的法。
但是,在毗婆沙宗里不承许无事物的说法,他们认为只要是存在的都是事物,所以事
物包含常法、无常法。所以他们的事物除了等于实质之外,也等于所知,而且不论常法或
无常法都是能发挥作用者,这是毗婆沙宗的语词解释。
底下看第四个科判,毗婆沙宗对于对境的看法,对境有时讲“客体”。“能发挥功用
者”是事物的定义。底下有几个同义词:1.有(存在的现象)2.所知3.事物,这三个是同
义词。例如“无为的虚空”如果依经部的说法,它是无事物的法,但是在毗婆沙宗则把它
看成是事物,而且是属于常的事物。
既然虚空被毗婆沙宗归类到常的事物,而事物是能发挥功用者,那么虚空能发挥什么
功用呢?由于虚空是常法,所以不能发挥刹那刹那变化的功用,但是它可以让风来来去去
,以及让有形体的物质移动。还有,虽然虚空本身是常法,但是由于无为的虚空,它可以
产生“这是虚空的认知”,这也是一种作用,所以毗婆沙宗认为,即使是无为的虚空,它
还是属于事物,而不是无事物。
–转自:道次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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