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广论》〈共下士道.深信业果〉
科判:卯二{具力业门}分四:一、福田门,二、所依门,三、事物门,四、意乐门。
(节录:二、所依门 pg133L3~pg134L5)
───────────────────────────────────────
【(二)由所依门故力大者。
谓如铁丸小亦沉水,即彼成器虽大上浮,说智不智所作罪恶,而有轻重。
此因相者,《涅槃经》说:诸愚痴者,如蝇粘涕不能脱离,虽于小罪不能脱离。
由无悔心,不能善行。由覆藏过,虽先有善,为恶染污。故应现受异熟之因,变
为极重那落迦因。又如少水投盐一掬,则难饮用,或如欠他一文金钱,不能还偿
,渐被逼缚受诸苦恼。
又说五相,虽是当感现轻异熟,能令熟于那落迦中,谓重愚痴、善根微薄、恶业
尤重、不起追悔、先无善行。
故说轻微是指智者,能悔前失、防护后过、不藏诸恶、勤修善法、诸恶对治。若
不修此妄矜为智,由轻懱门,知而故行,是为尤重。
《宝蕴经》亦说:“三千所有一切有情,皆入大乘,具轮王位,各以灯烛器等大
海,炷如须弥,供养佛塔,其福不及出家菩萨,于小灯烛涂以油脂,持供塔前,
所得福德百分之一。”此中意乐,谓菩提心及其福田俱无差别,然所供物,殊异
极大,是所依力极为明显。
由是道理,则无律仪与有律仪,同是有中具一具二具三之身,修行道时,显然后
后较于前前进趣优胜。如诸在家修施等时,受持斋戒律仪而修,与无律仪所修善
根,势力大小,亦极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