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中论善显密意疏》
月称菩萨造论
宗喀巴大师疏
翻经沙门释法尊谨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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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第一胜义菩提心之三
壬三、初地增胜德。分四:癸一、释初地之布施,癸二、释下乘之布施,癸三、释菩萨之
布施,癸四、明施度之差别。今初
【尔时施性增最胜,为彼菩提第一因,虽施身肉犹殷重,此因能比不现见。】
证得极喜地时,菩萨所修十度行,以布施波罗蜜多为最增胜,然非无余波罗蜜多。其
出世布施波罗蜜多,即大菩提之第一因。于十度中,虽后后胜于前前,然说此地布施胜者
,谓此地修行布施有殊胜力,于所修戒等则无此胜能。如经说:“初地中随施内身外物,
不起少分违逆施度之悭贪。”然不如第二地,竟至梦中不起少分违逆戒度之犯戒。又此地
所有不可现见之智德,即由布施而能比知,谓彼非但殷重布施外物,即割身肉施人,亦极
殷重,彼所具他人不能见之登地等德,由此施为因能比度而知,如见烟比知有火。此即显
示布施身命财宝,全无悭惜,虽如是布施,而身犹安详不变异也。
癸二、释下乘之布施。分二:子一、由施能得生死乐,子二、由施能得涅槃乐,今初
【彼诸众生皆求乐,若无资具乐非有,知受用具从施出,故佛先说布施论。
悲心下劣心粗犷,专求自利为胜者,彼等所求诸受用,灭苦之因皆施生。】
彼诸众生,皆欲解除饥渴、疾、热病、寒饥等苦,而求其乐。若无饮食、医药、衣服
、房舍等诸受用具,则人类所求之乐,必不得生。解一切众生意乐之世尊,因见此等受用
资具,皆从往昔布施之福德生,故于最初即说布施之论。又此方便最易行故。由行布施能
得圆满受用者,亦不定须如法。如商人之舍极少财以求广大之财聚,较诸乞丐所求尤多,
故于布施极应殷重。其行施者,非如菩萨随大悲转,不求施报,专为满足求者之快乐而施
,故悲心下劣。且于诸有情具粗犷心,偏重于专求得生善趣自利之乐。彼等由厌离不舍财
物之悭贪,与希望能感异熟之功德,即下劣布施,故能出生胜妙圆满受用,成灭除饥渴等
众苦之因。
子二、由施能得涅槃乐
【此复由行布施时,速得值遇真圣者,于是永断三有流,当趣证于寂灭果。】
彼无悲愍心,唯求自身除苦得乐而殷重行施者,于行施时,“善士常往施主家”故,
得值遇圣者。由彼圣者宣说妙法,便能了知生死过失,证无漏道,永破无明,断无始来生
死有流。其值遇圣人之果,即趣证声闻独觉之寂灭涅槃。
癸三、释菩萨之布施。分四:子一、明菩萨布施之不共胜利,子二、明二种人皆以布施为
主,子三、明菩萨行施时如何得喜,子四、明菩萨施身时有无痛苦。今初
【发誓利益众生者,由施不久得欢喜。】
诸非菩萨者,于行布施满足求者之愿望时,不能布施无间便得其乐果。由彼不能现见
布施之乐果,故于布施容不修行。但发大誓愿欲现前究竟利益安乐一切众生之菩萨,施后
不久,即于满足求者之愿望时,得受用布施之果最大欢喜,故能一切时中欢喜行施。
子二、明二种人皆以布施为主
【由前悲性非悲性,故唯布施为要行。】
由前所说大悲为性之菩萨,及非大悲为性者,其所求之一切增上生乐与决定胜乐,皆
由布施生,故唯布施为最要之行。《亲友书》亦云:“了知财物动无实,当施沙门婆罗门
,贫乏亲友以后世,更无至亲过于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