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佛教课程收学分费是金钱交易???

楼主: MrTaxes (得粥加汤)   2022-09-06 11:51:17
※ 引述《poohkoala (来 受 甘 露 味)》之铭言:
: 我刚爬文,本板今年五月还有其他佛教课程标明学费的文章
: #1YKxry1X 随喜线上赞助
: #1YX8odF3 课程费用:一学年NT $5000元 (含上、下学期)
: 法鼓文理学院.推广部学分班的学分课
: 还是教育部认可,将抵免硕士班学分用
: 学分费又不是商业营利是教育费
: 为何这种佛教高等教育学术课程不能张贴???
: 版主是否判断错误,失职?
: 请版主详细说明,对于该板规,及删文的标准
: 怎会如此判断???
→ MartinJu: 上完课有拿到东西=>交易广告,没拿到东西=>可以发表09/05 12:16
如果是这样的话,现在开学了,每天上学的学生都是出门跟学校交易。
因为乖乖上学,终究会拿到毕业证书。
但是这过程当中不用达到一定出席率吗?不用写作业?不用考试?
所以,缴学费只是取得一个上课机会,不等于花钱就能购买一张证书。
从这个角度来看,办学和求学之间就不能用"交易"的概念来理解。
→ MartinJu: 板规禁止就金钱交易,广告文章。法会除外是因为钱是拿来09/05 17:47
→ MartinJu: 供养三宝。若有“盈利”行为,是板规不允许的,谢谢。若 09/05 17:47
→ MartinJu: 没有针对“盈利”讨论,恕我不再回复 09/05 17:47
首先,法鼓山是所谓的“财团法人”,何谓“财团法人”?
我们来查一下中华民国规定的《财团法人法》...
第 2 条
本法所称财团法人,指以从事公益为目的,由捐助人捐助一定财产,经主管机关许可,并
向法院登记之私法人。
第 11 条
申请财团法人设立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机关应不予许可;已许可者,应撤销或
废止之:
一、非以从事公益为设立目的。
二、捐助章程规定解散时,其賸余财产归属于自然人或以营利为目的之法人、团体。
简言之,财团法人的设立是以公益为目的,禁制营利或图利个人或团体,法律就有规定。
若以营利为目的,那就是公司企业,两者性质和适用规范本身是不同的。
而要盈利必须以有营利为前提,那是违反《财团法人法》的,是要面临撤销解散的。
那么既然是合法的存在,就表示没有营利,更没有盈利的情形。
另外,关于供养佛法僧的问题。
这是一个由宗教团体而发展出来的教育事业,成员除了出家的法师之外,
也有在家的行政职员,这些工作人员支薪也是法律规定,尤其有一些要有专业背景,
例如会计或法务方面的工作,都有一定的法律责任,总不能找志工来做吧。
全台湾合法立案的宗教团体都是如此,一定会有支薪的工作人员维护组织运作。
领薪水是法律规定,有相对的义务和责任,和盈利分红的概念也不同。
更何况佛教的法师要遵守戒律,总不能请法师兼任会计吧?这些事只有在家人能做。
所以,出家人也是要有在家人的协助组织运作才能弘法不是吗?
→ MartinJu: 世俗课程不适合在版上发表09/05 13:46
这要看何谓世俗..
若把宗教信仰和其他社会活动分开来看,也许有世俗与否的差别。
但从更宏观的角度来定义,当今人类的活动有不世俗的吗?
非世俗的,那就脱俗囉? 哪里遇得到呢?
一种是深山里面的修行悟道得正果的人,一般人也遇不到...
一种就是从课程和书本当中去领略和想像古德的超越世俗精神...
所以课程的形式必然世俗,但课程的目的却是要领略超越世俗俗...
而且看过很多法师说法的影片,包括在世和已经离世的法师们,
也都说自己是凡夫俗子,没听过标榜自己是脱俗或是超越世俗...
更何况当今普遍推广的是人间佛教,不透过世俗活动要怎么推?
结论:
若有盈利,那是违法的问题。
反之,既然合法存在,就推定其并无盈利行为。
组织是由法师在主导,目的在透过办学让更多人认识佛法,
所以学费供养了佛法僧,学分证明也仅是一种学习上的认证,
一种宗教与教育结合,再配合政府政策的一种措施。
从法律或经济的角度,都和一般所谓交易或营利的概念不同。
至于世不世俗...就像所谓"以出世精神,做入世事业"的道理,
课程的形式安排必然世俗,课程目的却是所追求领略超越世俗。
以上。
想想目前台湾社会现象也真是有趣...
官员造神还搞个什么宇宙,两百多亿张口就来...
民间要推广宗教教育,遵守法律却反面临阻碍...
言论自由遭受限缩之后,还会有信仰的自由吗?
抱歉,离题了。题外话、题外话。
作者: MartinJu (荒谬人生)   2021-09-05 12:16:00
上完课有拿到东西=>交易广告,没拿到东西=>可以发表板规禁止就金钱交易,广告文章。法会除外是因为钱是拿来供养三宝。若有“盈利”行为,是板规不允许的,谢谢。若没有针对“盈利”讨论,恕我不再回复世俗课程不适合在版上发表
作者: kundalini (拙火)   2022-09-06 18:51:00
可以理解为什么禁po在家居士开的课程只是理由这样说明 有点找自己麻烦就是了
作者: poohkoala ( \^0^/)   2022-09-07 03:03:00
法鼓山各基金会是[财团法人],受【内政部】监督管理,法鼓文理学院是【学校法人】,基金是【校务基金】,受【教育部】监督管理,成立推广教育部办【学分班】,且学分可用于正式硕士学位课程之抵免,都是教育部认可的学术教育方式推广教育部门,除了学分班课程,也有开非学分的课程,像是佛画课,佛学梵语日语,等等成立宗旨:【以法鼓佛教学院的优良师资及教学经验为基础,提供社会大众深入佛学,做为行门及研究佛教学术的基础】板主认定的理由太奇怪,学分/学位课程,收学费,有证书,是【金钱交易】,不能贴(把大学院校全都当学店的意思?)没给学分/学位证书的付费课程,可以贴~又说学分课程收了学费是会变相在助长谋求世间名利私欲~总之几种解释理由都~越解释越充满个人狭隘偏见~简简单单的佛教高等教育开课招生讯息,就被赋予这么多解读~看来台湾几间佛教团体办的大专院校,招生开课讯息,都和佛法佛教无关,都是在搞敛财,沽名钓誉???正正经经办学为社会为佛教培养人才也不行啦~法鼓文理学院的在家众师资,已和以前中华佛学研究所时代有大的不同了,之前为了改革,校长换成出家众惠敏法师领众15年,师资都要修解门行门,寒暑假进禅堂密集禅修(佛研所时期的师资是从其他大学的人文领域找来的,有些没在实修,创办人冇牛驶马,忍耐很久了,慢慢转型培养人才宣扬理念凝聚共识,实践落实,以前没实修的师资离谱的社会行为习气,我就不详细描述了,那些人已作古或离开农禅寺禅坐会前会长资深三十年禅众师兄向我分享的~禅众平常在外谋生假日进寺院听经禅修,佛研所师资假日工余,回到世间..两字[放逸]~现在的师资已不是杂牌军,至少都认同官腔唱的出主旋律进禅堂禅修闻法,亲自尝过就知道佛法的好
作者: chihnan (不染红尘)   2022-09-09 20:10:00
法鼓山很好,推广佛教也很好。单纯觉得这篇用财团法人法来推论的言词怪怪的。法鼓山很好,是因为圣严法师很好,是因为法鼓山有很多很好的师兄师姐而不是因为财团法人这样的身分财团法人法是用来规范财团法人的运作,应以公益为目的而不是用来推定财团法人=公益
作者: adampolo (adampolo)   2022-09-10 20:14:00
即使法鼓山很好,但它也不能例外于板规
作者: MartinJu (荒谬人生)   2022-09-10 22:18:00
第一次就说无关佛法囉,最后回复的版友已经拿出来佛经讨论,这些认为法律高于佛经的讨论,牴触板的主旨,警告一次。请改拿佛经经文出来讨论,以免模糊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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