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稿] 明镜蕴论‧五蕴章第一

楼主: amidha (东岐明)   2020-08-26 14:01:15
    明镜蕴论─中道明觉之佛学正法理论
  《庄春江工作站》 https://agama.buddhason.org
  此论得以出现,首要感谢庄春江先生在其佛学工作站上翻译南传巴利四部佛典
  之功。对本人研究而言,可以说没有庄先生的四部佛典翻译可供阅览,也就不
  会有这部佛学论著。本人在此向庄春江先生致上崇高敬意,深深感谢庄先生在
  弘扬佛法上的无私贡献。
                            东岐明
  当前写作《明镜蕴论》可能尚有许多不全之处,在此恳请读者能对文稿问题提
  出意见讨论,以使本人于定稿前还有修正机会,谢谢大家!
 〈五蕴章第一〉
  五蕴─“色、受、想、行、识”─是佛陀时代古印度早已存在流行的修行相关观念
。因而佛陀在初转法轮度化时,便以《无我相经》[01]之讲述五蕴无我,而引导最初的
五比丘证得阿罗汉果之究竟涅槃,彻底解脱轮回生死而不受后有。五蕴观念是古印度文
明之禅修传统,在修行定境中累积实证经验,而体认形成对于一切现象的五种存在层次
架构。禅修定境中所观察到的宇宙现象,并非是客观唯物之存在,而是觉照其心物存在
显现为五种相蕴层次,故谓“五蕴”。
五蕴层次显现心物的相互依存关系,正是世间哲学上认识论的自然现象基础。一般解说
五蕴,若以现代科学观念对应,就是在觉知认识历程下涵摄著物理、生理、心理现象的
五层存有体性;就佛学而言,乃是一切物理、生理、心理的现象存有,是依五蕴显现。
“色、受、想、行、识”之一般笼统科学解释,似乎也就是由物理而生理而心理的存有
相关显现层序。依照现今一般流行的笼统解释,“色”是相关于物理对象,“受”是相
关于生理感受,“想”是相关于心理认知,“行”是相关于心念意志,“识”是相关于
心识觉知。然而实际的五蕴意义,其实是完整认识论之自然体系基础的互动层次关系,
并非纯粹当今科学观念足以圆满分析对应。
“色、受、想、行、识”这些五蕴字汇乃是古印度词汇的对照汉译,若要真正理解其原
始文化意涵,还需依照佛经原典的巴利文字意义。佛陀《被食经》[02]就曾以古印度文
化的字词意涵来解释五蕴,“色”对应“变坏”,“受”对应“感受”,“想”对应“
认知”,“行”对应“造作”,“识”对应“识知”。佛陀《满月经》[03]则阐明五蕴
认识现象的因缘过程而说:
 ‘四大为因、四大为缘而有色蕴之说;触为因、触为缘而有受蕴之说;
  触为因、触为缘而有想蕴之说;触为因、触为缘而有行蕴之说;
  名色为因、名色为缘而有识蕴之说。’
   【色】 →触→ 【受】【想】【行】  【识】
   ─色法─|─────名法─────|─────│ 
“触”在此可指物相与心境的感应作用,即是身心触及物相而引发感应。色蕴借由触的
作用而引发受想行蕴的生起,即是“色法”由触而引发其余“名法”(“法”字在此用
以指称“现象”,“触”也属名法)。“名色”是指名法与色法。在佛经记载佛陀言说
相关五蕴的名法范畴只包含受想行蕴,但在佛教论典却常也包括识蕴。“名法”之“名
”,古印度字义为“名字”,又有“倾向于”之意(倾向感应物境),用以指称心境现
象。然而“触”的作用在心理活动上也可不藉色法而生起;譬如内心想像事物,就是没
有色法,由触及内心想像对象而生起名法及意识。所以佛陀不以色法为名法之因缘,而
以触为名法之因缘。
“四大”─地、水、火、风─乃是古印度基于直观体验的物理观念,以此作为万物现象
的合成基础。四大并不对应欧西科学观念的物质实体,而是以物象的四种变化模式作为
万物基础,正对应于古中国易理阴阳表述动静衍化的四象─太阴、少阴、少阳、太阳。
“地”是物象变化的相关持变性,有关物象支持,即应“太阴”内外皆静之象。“水”
是物象变化的相关流变性,有关物象流凝,即应“少阴”内动外静之象。“火”是物象
变化的相关发变性,有关物象爆发,即应“少阳”内静外动之象。“风”是物象变化的
相关动变性,有关物象移动,即应“太阳”内外皆动之象。古印度四大物象的分类方式
,就是以物象动静衍化区分的四种变化模式,以此推广相关物理性质而解释一切直观万
物现象。万物显现皆属色蕴范畴,佛陀基于古印度物象观念,故以四大作为色蕴因缘解
释。
   ▅▅▅:阳爻象动  ▅ ▅:阴爻象静  
 四大   【地】  【水】  【火】  【风】
      ▅ ▅  ▅ ▅  ▅▅▅  ▅▅▅  外爻
      ▅ ▅  ▅▅▅  ▅ ▅  ▅▅▅  内爻
 四象    太阴   少阴   少阳   太阳
“色”之范畴在于“心外境界对象”,也就可指“物象”,一切可感知的物理现象皆可
归属色蕴。古印度所谓的“色”是指关联认识过程的直觉感知对象,所以科学理论上不
可直觉感知的物理体性,是被视为思维概念而存在,并非是真实的感知对象存在。譬如
你现在眼前所见的一切,就是你眼见的色;但你根据科学观念而认为这些所见是由原子
构成,这些原子并不是色蕴,而是你基于科学所想像的思维概念。因而严格来说,四大
观念只是色蕴分类,基于四大观念而区分的感知物理现象才是真正色蕴。
古印度文化的“色”字,原意来自“眼见的视觉形象”,而引用在五蕴字汇以指涉一切
外境感知对象。所以其巴利文相关意义对应“变坏”之义,是因古印度文化认为眼见外
境对象有形象,即可有见形变坏失。在佛学上,一切感知对象与身心感官可以分为六尘
“色、声、香、味、触、法”对应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六尘之“色”是
指“眼”所见的视觉对象,六尘之“触”是指“身”所感的触觉对象)。其中色声香味
触尘是属色蕴;而法尘则是意识所觉的内心境界对象,不属色蕴。
“受”是指“感受”,是指身心接触对象之后,直接生起的感受,也就是触发名法而生
起的感受,佛陀将其分类为“乐受”“苦受”“舍受”(不苦不乐受)。《阿毗达摩》论
典更将其细分为触尘引发的“乐受”“苦受”、法尘引发的“悦受”“忧受”、及色声
香味法尘引发的“舍受”;也就是只有触尘能直接引发苦乐感受,其他色声香味尘都还
要引发对应的眼耳鼻舌识后,再借由心意感受忧悦才会显现相应苦乐心境。
“想”可指“想像”,是指身心接触对象在感受之后,随之生起的印象,也就是触发名
法而生起的想像。其古印度字义乃是复合“共同”与“知”而意喻“共同之知”,也就
是因缘会聚共同一起而得的认知印象,因为认知想像是与过去积累的经验印象有关。认
知建立想像印象,然后才会发生意志抉择的思量造作。
“行”可指“造作”,是指身心接触对象在想像之后,随之生起的思量,也就是触发名
法而生起的造作。其古印度字义乃是复合“共同”与“作”而意喻“共同之作”,也就
是因缘会聚共同一起而得的思量造作,因为思量造作是与过去积累的经历习惯有关。五
蕴之“行”所指的造作,并非是行为的行动造作,而是心思的意志造作,所以在名法上
对应着意志作用的“思”心所。一切造业基于我执意志,是有心思造作而有业因造就,
所以佛陀《洞察经》[04]说‘我说思是业,思而造业─以身、以语、以意’。
色而受想行,在身心上是相关由外而内的认识阶段;然其认识场能却是由行想受而色的
范畴涵摄。行之造作涵摄想之想像,想之想像涵摄受之感受,受之感受涵摄色之物象,
从而构成名色涵摄的场能范畴关系。以此范畴涵摄关系,行蕴统摄一切名色,所谓‘诸
行无常,是生灭法’也就适以行法生灭而统摄一切名色法之生灭。
“识”可指“心识”,是指随着“色受想行”发生的对照识知,也就是照见名色的心识
作用。其古印度字义乃是复合“双元对立”与“知”而意喻“对照之知”,也就是对照
“色受想行”名色法而生起的心识觉知。识蕴与色受想行蕴的对照关系,就似镜照影像
与被照事物的相对关系─镜照影像是因事物出现而照显存在。
“色受想行识”五蕴层次关系,存在于一切直觉认识的法相,也就存在于一切心念;认
识外境物象是以“色受想行识”,认识内心形象是以“受想行识”。而依五蕴层次各自
与彼此的关系模式,可以化显种种心物体性的实在存有,从而无明众生妄执以为种种心
物体性实有;譬如色蕴层次的色法关系,可以化现物理质能及种种体性的守恒存有,从
而即有世间学者妄执而以认证唯物论。以往古印度文明的禅修传统在定境修证下,正是
体验到自我实体的存有,乃是存在于五蕴层次。一切众生之自我身见,正是依存于五蕴
境界,而妄执以为其中有着自我实体的存在。
“五蕴”之“蕴”,古印度语意涵乃是用以指涉“聚集之体”[05],即是意谓“积聚集
合而成的体性”,佛学意义也就对应着“积聚集合而成的自我体性”。五蕴层次正是对
应于一切自我存有的认知层次,所以佛陀《认为经》[06]有谓‘凡任何沙门或婆罗门认
为种种自我认为时,一切都在五取蕴上认为’。“五取蕴”之“取”,即是意谓“执取
”,也就相关于贪爱烦恼引发的自我执取,佛陀《蕴经》[07]阐说诸蕴(□:色、受、
想、行、识)是谓:
 ‘凡任何□,不论过去、未来、现在,或内、或外,或粗、或细,或下劣、或胜妙
  ,或远、或近,这被称为□蕴。’
 ‘凡任何□,不论过去、未来、现在,或内、或外,或粗、或细,或下劣、或胜妙
  ,或远、或近,有烦恼的、会被执取的,这被称为□取蕴。’
诸蕴若有烦恼、被执取,也就是诸取蕴。一切自我体性─无论是自我、肉身我、感受我
、思想我、意志我、意识我、真我、自性、灵性、神性…等─皆是相关种种五蕴集聚而
成立的执取幻相。五蕴涵摄一切存在现象,执取五蕴而成五取蕴,从而妄执自我存有,
根源在于贪爱求取,佛陀《满月大经》[08]回应比丘相关问题如是:
 ‘但,大德!这些五取蕴的根源是什么呢?’
 ‘这些五取蕴,比丘!求取为其根源。’
 ‘大德!那执取就是这那些五取蕴呢?或者,除了五取蕴外有执取呢?’
 ‘比丘!那执取既非就是那些五取蕴,也非除了五取蕴外有执取,
  而是凡哪里有贪求者,那里就有执取。’
五蕴现象可以形成的自我执取,正相关于世间哲学上的本体论妄执。唯心论妄执以为真
实存有的心自性,唯物论妄执以为真实存有的物自体,都是以为有种常存不变的本体存
有;然而所有一切的本体存有,只是建立在五取蕴上的假相,只不过是在五蕴现象上贪
爱求取的虚幻妄执而已。
佛陀《如泡沫样经》[09]即以“泡沫”“水泡”“阳燄”“蕉茎”“幻术”譬喻形容“
色受想行识”的虚妄无实。色蕴现象化显波粒体性,故喻一切色蕴的物象体性,乃如泡
沫团聚般空虚不实。受蕴现象化显感受刺激,故喻一切受蕴的感受体性,乃如落雨水泡
般空虚不实。想蕴现象化显认知印象,故喻一切想蕴的想像体性,乃如阳燄蜃景般空虚
不实。行蕴现象化显思作诸行,诸行变化有如蕉茎般剥离分解,故喻一切行蕴的思作体
性,乃如芭蕉茎材般空虚不实。识蕴现象化显心识觉知,故喻一切识蕴的心识体性,乃
如幻术显现般空虚不实。诸蕴现象如理慧观检视审察,皆是生灭无常,一切了无实体,
故而佛陀喻示谓其空虚不实。所以佛陀《无我相经》[01]阐说慧观厌患诸蕴(□:色、
受、想、行、识)而离染解脱,是谓:
 ‘凡任何□,不论过去、未来、现在,或内、或外,或粗、或细,
  或劣、或妙,或远、或近,所有□应以正慧这样如实悟见:
  “这不是我的,这不是我在,这没有我的真我(自性)。”’
 ‘这么悟见时,承教圣徒厌于色、厌于受、厌于想、厌于行、厌于识;
  厌者离染,由离贪而解脱,当解脱时,有“解脱”之智,他了知:
  “出生已尽,梵行已立,应作已成,不再有此生[轮回]状态了。”’
[01] 《相应部‧22‧59》 https://agama.buddhason.org/SN/SN0577.htm
[02] 《相应部‧22‧79》 https://agama.buddhason.org/SN/SN0597.htm
[03] 《相应部‧22‧82》 https://agama.buddhason.org/SN/SN0600.htm
[04] 《增支部‧6‧63》 https://agama.buddhason.org/AN/AN1194.htm
[05] 《巴汉词典》明法尊者增订: Khandha,(Sk.skandha)【阳】1.体积。2.
树干、(人或动物的)躯干。3.块(mass),堆(heap)。4.区、段、章。5.蕴,
形成任何生命的身心状态的知觉集合体。
[06] 《相应部‧22‧47》 https://agama.buddhason.org/SN/SN0565.htm
[07] 《相应部‧22‧48》 https://agama.buddhason.org/SN/SN0566.htm
[08] 《中部‧109》 http://agama.buddhason.org/MN/MN109.htm
[09] 《相应部‧22‧95》 https://agama.buddhason.org/SN/SN0613.htm
作者: tmac012004 (寂灭寂灭就好)   2020-08-26 17:59:00
Sad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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