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三净肉诤论心得

楼主: ilvepce (求真求圆融求和平)   2018-01-18 22:32:33
分两个主题: 三净肉的诤议分析以及帕奥禅师法语讨论
(一)三净肉的诤议分析:
关于三净肉的问题是否造业的问题,我想在这一阵子的讨论中,虽然火花四射,砲火不断
。但是还是有一些成果的。
我突然发现一个症结,居然长时间以来都被忽视。这也是两方虽不断交火,却始终流于各
说各话的下场,毫无交集与结论可言。鄙人深深感到不可思议。
首先,我发现,最大的问题,就是大家始终都把出家众或一些居士,及网络言论作为知识
基础,并以此为意识型态,展开一切攻防。
赞成三净肉者,总是拿有利于其立场的经论辩护,反对或认为该保守看待三净肉者,总是
拿有些人根本不承认的大乘经来论証,或以明明就有生养杀卖买食的非常明显的供需与因
果关系的直觉而提出质疑。
这样下去是不会有结果的。因此,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南北传声闻部派的经律论原典
来探讨。
首先,我们得先厘清几个问题:
第一:三净肉主要是为谁说的:
缘起:
增支部8集12经/狮子经(庄春江译)
"
“真的,大德!你应该知道:那些众多尼乾陀在毘舍离从街道到街道;从十字路口到十字
路口挥舞手臂号泣:‘今天,大只家畜被狮子将军杀了后,作沙门乔达摩的食物,那位沙
门乔达摩知道关于制作肉的事,缘于业而食用。’”   
“够了!绅士!长久以来,那些尊者欲不称赞佛陀,欲不称赞法,欲不称赞僧团,那些尊
者从不停止以不存在、虚伪、虚妄、不实歪曲那位世尊,我们不会因为活命而故意夺取生
类的生命。”   
那时,狮子将军亲手以胜妙的硬食与软食款待与满足以佛陀为上首的比丘僧团。那时,世
尊食用完毕手离钵时,狮子将军在一旁坐下。在一旁坐好后,世尊以法说开示、劝导、鼓
励狮子将军,使之欢喜,然后起座离开。”"
这表示当初是由尼干外道污篾佛陀以及僧团吃了师子将军吩咐人为他们杀的牛肉所起。所
以,主要还是针对僧团制戒。
我们再看巴利律藏[赤铜鍱部]
第六 药犍度 三一 (一四)
"
时,私呵将军于佛为上首比丘众,亲手供养殊妙嚼食、噉食,令饱满至。示谢。见世尊食
已,洗钵与手,坐于一面。坐于一面时,世尊为私呵将军说法、教示……使之庆喜,从座
起而离去。时,世尊由此因缘说法,告诸比丘曰:“诸比丘!知为己杀之肉不得食,食者
堕恶作。诸比丘!许三种清净鱼肉,〔谓:〕不见、不闻、不疑〔为己所杀〕。”"
再来看十诵律:
十诵律卷第二十六(第四诵之六)[说一切有部]
"
佛以是因缘集僧,集僧已告诸比丘:“三种不净肉不应噉。何等三?若见、若闻、若疑。
云何见?自见是生为我夺命,如是见。云何闻?可信人边,闻是生故为汝杀,如是闻。云
何疑?有因缘故生疑,是处无屠儿无自死,是主人恶,能故为我夺命,如是疑。是三种不
净肉不应噉。三种净肉听噉。”"
以及四分律:
四分律卷第四十二(三分之六)[昙无德部(法藏部)]
"
佛为方便说法开化,令得欢喜。为说法已,从坐起而去。还僧伽蓝中,以此因缘集比丘僧
告言:“自今已去,若故为杀者不应食。是中故为杀者,若故见、故闻、故疑,有如此三
事因缘不净肉,我说不应食。"
乃至五分律
五分律卷第二十二(弥沙塞)[化地部]
  
"
佛以是事集比丘僧,告诸比丘:“有三种肉不得食:若见、若闻、若疑。见者,自见为己
杀;闻者,从可信人闻为己杀;疑者,疑为己杀。若不见、不闻、不疑,是为净肉,听随
意食。若为比丘杀,比丘及沙弥不应食,听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尼、优婆塞、优婆夷
食;若为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杀亦如之。”"
还有摩诃僧祗律
摩诃僧祇律卷第三十二[大众部]
"
为杀者,为比丘杀。为比丘杀者,一切比丘、比丘尼、式叉摩尼、沙弥、沙弥尼、优婆塞
、优婆夷尽不得食。如是乃至为优婆夷杀,一切比丘不得食,乃至优婆夷亦不得食。为有
三事:见、闻、疑。见者,现前眼见为杀,不听食,是名见。闻者,耳自闻、或从他闻为
杀,不听食。若前人是不可信,故欲扰乱比丘者,不应受语;当从可信人边取定,是名闻
。疑者,比丘至檀越家常见羊,后往正见头脚在地,见已心即生疑,应问:“前所见羊为
在何处?”若言:“已为阿阇梨杀。”者,不应食。若言:“尊者!我为祠天故杀,食不
尽。”与得食,是名疑。如是一切众生,若见、若闻,疑亦如是,是名为杀。"
从这五大部律来看,前三者都是以比丘为主。后两者,开始出现在家的角色。并且有不同
的说法。
另外,在南传中部耆婆经中也有相关内容:
中部55经/耆婆经(屋主品[6])(庄春江译)
"
“耆婆!凡那些这么说:‘他们为沙门乔达摩杀生类,当那位沙门乔达摩知道时,他被个
别邀请而吃缘[此]行为的肉。’者,那些不是我的所说之说,而且他们以不存在、虚伪、
不实而毁谤我。耆婆!我说以三种情况不吃肉:被看见、被听闻、被疑虑,耆婆!我说以
这三种情况不吃肉;耆婆!我说以三种情况吃肉:不被看见、不被听闻、不被疑虑,耆婆
!我说以这三种情况吃肉。 "
这中间没有提到任何四众弟子。只是耆婆问佛的看法。所以,应该可以视为佛对于四众弟
子的教诫。要注意的是,这部经只有南传赤铜鍱部有。而提到在家众也要吃三净肉的,还
有大众部以及化地部。说一切有部,法藏部没有提这个部分。
但是有提到在家众要吃三净肉的,却意外的在戒律上没有一个特定的内容,这个等会儿会
提到。接下来,要讲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
第二: 三净肉定义到底是什么?
一般而言,都是说,不见为我杀,不自闻或他闻为我杀,不疑为我杀。但是这个定义,说
得最清楚的。只有十诵律与四分律。各位法友,这又是一个天大的巧合。我们来看看这些
内容:
十诵律说: "是中有屠儿家有自死者,是主人善,不故为我夺命。"
所以,这个主人一定不是屠夫或肉贩,肉一定是善主人买来,而且是要供养出家众的。注
意! 这已经经过一道转送的过程了。屠夫当然不是为出家众杀的。所以对出家众来说净肉
必然成立。但是对主人就有争议了,也就是说买来的肉是不是净肉是有争议的。待会会有
可能的答案。另外,
四分律也说: "若不见家中有头脚皮毛血,又彼人非是杀者,乃至持十善,彼终不为我故
断众生命。"
这表示这个供养者不是屠夫,是持十善者从外处得到的。所以,也是表明这是针对受供的
出家人所言。对出家众来说,是净肉无虞。但是对主人来说,也有争议。待会揭晓。
这很重要,我们继续看以下的分析:
同样的,也是这两部律的内容:
十诵律说:
"
我听噉如是三种净肉。痴人!若大祠,所谓象祠、马祠、人祠、和阇毘耶祠、三若波陀祠
、随意祠,若诸世会杀生处祠,如是大祠世会中,不听沙门释子噉肉。何以故?是大祠世
会,皆为客故。”"
这表示一切有涉及宰杀动物的世间如祭祀等集体活动中所提供的肉,出家众都不应吃,显
然表示这种肉不是净肉。最重要是它有讲原因: 皆为客故。
这表示,不一定为特定个人或团体,若是为未知的,不定的客人所杀而提供的肉也是不净
肉。
只是佛陀特别标示出家众不能吃,可能是因为对僧人修行有直接的障碍,对不见得想要当
生成就各有尔志的在家众,就不那么严格的规定了。
这个内容直接冲击到买的肉是不是净肉,若依这个标凖来看。也是为客的肉贩所提供的肉
要属不净肉的可能性极高。
另外,还有一点很重要。为何律中不提买的肉不能吃? 因为,出家众根本不能持金银,不
能买任何的肉。所以才没提。再来看四分律:
四分律说:
"如是三种净肉应食。若作大祀处肉不应食。何以故?彼作如是意办具来者当与,是故不
应食。若食如法治。”"
虽然简短,但是有说到重点: 彼作如是意办具来者当与。来了就给,所以摆明是为了根本
不认识的不定客所凖备的肉不能吃。吃了如法治,所以不是净肉。
接下来,我们要看与十诵律同部派的说一切有部所造的大毗婆沙论与俱舍论所说的内容:
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第一百一十三 业蕴第四中恶行纳息第一之二
"
若以杀心正断他命。尔时所有不善身表。及此刹那无表。是断生命根本。从是以后即于是
处。所有剥皮断截支肉。或卖或食。所起不善身语表无表业。是断生命后起。"
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第一百一十八 业蕴第四中害生纳息第三之一
"谓杀生加行亦名杀生。杀生后起亦名加行。"
阿毘达磨俱舍论卷第十六 分别业品第四之四
"
此刹那后杀无表业随转不绝名杀后起。及于后时剥截治洗。若称若卖或煮或食赞述其美表
业刹那。如是亦名杀生后起。"
这表示说一切有部最具权威的论典与俱舍论,都认为杀生后的一切卖,剥,斩,煮,食等
行为都有杀生加行的杀生后起业,也是杀生。这也同时呼应了十诵律以及法藏部四分律的
内容。并符合了多吃多杀,少吃少杀,符合逻辑推理的大众观念。
由上看来,这两个部派的三净肉,明显把三净肉的定义严格化,而且以比丘等出家众操持
为主要的重点。而且,巧合的,并无规定在家众要吃三净肉。可能是认为在家众无法受持
吧!
然而,另外三个部派(化地部,赤铜鍱部,大众部),则完全看不到更细的三净肉定义,但
是有要在家众也要吃三净肉的规定。这显然有把买来的肉当成三净肉的倾向。但是若参照
十诵律以及四分律的见解。这种三净肉明显是开缘的三净肉,是为在家众所设立,勉勉强
强六十分的三净肉。还是会有业的。至于居士要把它操作成80分还是40分,那就要看各人
的意志了。
还有一点,非常重要的是,经律中完全找不到认可买来的肉是三净肉的论述。有的只是推
论,特别是从师子将军供佛的那段推论,但是明显有反証。
因此,佛对于师子将军的供养之随喜,只是同意将军所供养的肉,的确是买来的,不是为
佛所杀,是对佛与僧团来说不见,不闻,不疑的三净肉。但是绝对得不到师子将军所吃的
肉对师子将军也是净肉的结论。因为,从戒律更严的说一切有部得到更严格的三净肉定义
。可能,当初佛没有规定在家众吃三净肉,是后来部派的演化导致的差异而引起的争端。
附带一提的是,对僧团来说,无定处的乞食,持严格的三净肉,尽量保持不贪著几家供养
,的确不太会造业,三果以上,更是无贪瞋业,初果圣者,已断粗品贪瞋, 但还有"思所
断"中的细品贪瞋要断。例如师子将军就是属于此种圣人。虽然还会造业,但是已属细品。
不会让他落三恶道。因此,就算初果圣者吃宽松三净肉,也不会有大碍。
再来,三净肉有无杀业的争吵,或许只是定义的不同罢了! 愚人所采的,是较宽松的定义
。所以,自然认为有业。
不过,就鄙人之前的分析来说,您若想快点成就,最好用较严格的定义比较好。
在此鄙人特别再强调一次,鄙人没叫您吃素,但是请您要知道风险控管,不要让自己太放
逸。但说真的,在家人要吃100分的净肉,只能吃不期而遇别人结缘的肉。
讲这些话都是吃力不讨好的,对于形象没有任何帮助,只是希望法友认真思考,别在修行
上有太大的波折。
(二)帕奥禅师法语讨论:
再来,有关于帕奥禅师所说的话,我再说一次:
说"那"应是"哪"的是C大的解读。虽然也有理。但是我有五点怀疑此看法。
如果量太大,可能会多杀来符合需求。而且,照C大的意思,一定要向市场预定,才会有所
谓为符合需求多杀的问题。但是僧团是不能预定的,只有居士才可以吧!
如果是居士,那么就类似上一段说的"凖备"。所以,上一段就已经点到这个问题。 这是第
一点。
再来,既然把已经把肉杀好放到市场了卖了,哪里还有所谓哪些是为谁杀的问题? 因为要
有C大讲的问题, 一定是量不够,所以,要补杀来凑足数量,而这些还没被杀的, 根本就
还没放在市场。而且,根本没有知道哪些是为我们杀的必要,也很难知道。只要知道有,
就不应该吃。因此,这个说法完全不通。这是第二点。
但是禅师很明显的说还有一个问题。所以,这个问题与故杀而供可能不同。这是第三点。
再者,在禅师所说:
"如果我们这里有一百万个人口,其中有许多人从事杀生的行业,他们把所杀动物的肉拿到
市场来卖,你们知道那(还是C大说的哪?)些鱼肉是为我们杀的吗?这是一个大问题。如果
你知道那些肉是为我们而杀的,并且去吃的话,就造了杀生的不善业。这也是杀生。"
在这句话的下面,法师接着说: "因为假如没有人去买鱼肉,也就没有人去卖鱼肉了,这是
事实吗?如果没有人买鱼肉,就没有人为你杀生了,这是事实吗?" 这两句话与C大的意思
没有接腔的感觉。感觉很难是同一口气的话。
注意哦,是"没有人买肉,就没人杀生卖肉",不是"一次订太多,只好多杀来卖"。 语句接
腔不合是第四点。
再来,看起来,禅师是问句。但是他后面说两次非常危险。我想请问:
是认为市场的肉都是为买者所杀,干脆不吃肉危险呢?
还是C大所说持这个无人买则无人卖的见解非常危险呢?
还是认为市场的肉都是净肉,与杀生无关,安一百个心危险呢?
根据上一主题的分析,认为市场之肉是为买者所杀的想法,符合十诵律与四分律乃至说一
切有部论典的见解。何来危险之有?
而无人买,则无人卖的见解,根本就不用经律论証,很多统计数据与社会现象都可以归纳
出这个结论。比如以下连结:
http://www.sohu.com/a/196323952_689357
印度孟买素食者多到必胜客"只"卖素食披萨。另外还有很多有趣点,有兴趣者可点进去看
。可见众生消费力量是很可观的,认为一个人吃素不能起作用的法友,可能要修正一下看
法。因此,我实在不觉得持这样的见解有何好危险的?
而持"市场的肉都是净肉,与杀生无关"的看法,明显不符十诵律与四分律的见解。而且这
个问题是别人问禅师为何要吃素? 当然是以质疑肉食的言论为高可能性。所以,以此看法
为非常危险当较可能是正解。这是第五点。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8-01-19 01:11:00
就个人观点而言 业的部份是肯定的即是不考虑佛法 西方都有一堆吃环保素的人为什么?就是因为畜牧业会影响气候 气候的业会影响绝大多的人 所以环保素本身就是为了避免业而造就的素食主义
作者: tonywoo0101 (东尼史塔克)   2018-01-19 10:42:00
i大分析的好! 买的肉要归三净肉真的太不保险了,鱼虾不够了!摊贩往往会从鱼缸里面在捞,像蛤蜊汤有人吃死的吗?漏洞真的太多了。禅师会担心不是没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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