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im (@@@@@@@)
2021-11-22 12:33:42※ 引述《goetz (这世上还是有正义吧?)》之铭言:
: ※ 引述《kim (@@@@@@@)》之铭言:
: : 为什么大部分的人不会去做出骚扰行为,
: : 就这一小群恶男恶女会啊?
: 问题在于,你已经未审先判,把这些被告骚扰的人都定义为"恶男恶女"了。
你是故意超译我的话吧!
我什么时候说过被告的人,
就是确切恶男恶女了?
我在这一系列的文章,
都是认同诬告、恐龙判决是可能存在的。
: 这也就是这篇讨论变成各说各话的原因,
: 一边认为"在法网宽松的情况下,不能排除被诬告滥诉的可能性",
: 一边则说"会被告都是因为自己做出骚扰行为",
: 两边根本没有交集啊!
: 但我认为后者的说服力不足,基本上就像我说的是"未审先判",
: 而前者就是在指出这种未审先判造成的社会性死亡,
: 所带来的杀伤力,这样够清楚了吗?
未审先判社会性死亡的倒楣被告,我不否认存在,
它背后的成因不只是起诉而已,
也包含媒体的兴风作浪。
那请问一下,法律人士既然知道有这种可能性,
为什么不去推动政府做整体通盘的改革?
要求媒体自律啊!不自律的下场就跟中天一样。
然后你们说“政府不敢这样做啦!
你们这些主罚派都太超离现实了。
所以我们要避免错杀,法律就不能订太苛”
因为这个机制很难做,那个也很难,什么都很难,
所以我们就要消极放任那些疯狂骚扰人的家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