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5:10
马太福音 5:17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马太福音 5:18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
要成全。
马太福音 5:19 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
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
马太福音 5:20 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
主讲到他来是要成全律法,讲到人要遵行诫命
接着就开始具体的讲论,到底什么是胜过法利赛人的义,什么是完全
他的格式都是 你们听见(法利赛人的教导)...只是我告诉你们...
马太福音 5:21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
受审判。’
根据钟马田的说法,这节经文是法利赛人把两个教训列在一起
十诫有不可杀人,民数记提到杀人的必被治死
民数记 35:31 故杀人、犯死罪的,你们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
但两个是不同的,十诫的不可杀人指的不只是实际上的杀人
因此法利赛人透过民数记对实际杀人的教导去解释十诫,就把十诫的要求降低了
但关于这点,我是真的不知道旧约哪里可以看出十诫的不可杀人是像耶稣教的那样
感觉法利赛人应该没有解错旧约,只是耶稣提出了更高的标准
根据诫命中最小的一条的说法,表示诫命有大有小
可能十诫的不可杀人就是比较小的诫命,而耶稣接下来要提的是比较大的诫命
或者对不可杀人更好的理解
马太福音 5:22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有古卷在凡字下加:无缘无故地)向弟兄动怒的,
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
拉加或魔利的意思差不多就是废人、笨蛋、无知的意思
注意这里的顺序,是先向弟兄动怒,然后骂弟兄
而这根本的原因,是出于不爱弟兄
以弗所书 4:26 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
生气不必然会导致犯罪,我认为不可含怒到日落的意思是说
当别人做了得罪我们的事,我们可能会生气一下,但很快(日落之前)就饶恕了
因此不会导致向弟兄动怒,甚至对那个弟兄做人身攻击
所谓人身攻击,指的应该是超出争端事件之外的不实指控
例如他打了你一拳,你就说他是个很爱打人、脾气很暴躁的人之类的
为什么向弟兄动怒跟杀人是一样的呢?
我的理由是,因为当你对一个人怀恨在心时,你会希望那个人死
而手段不高明,又不懂得自制的人,可能就真的把那个人杀了
但厉害的人,往往是让那个人想自杀,而且这一步可能是潜意识做的
想自杀虽然有部份是出于自己的罪,但也有部份是出于别人的恨
我们对一个人的恨,会使我们不知不觉的说一些话,或采取一些行动
而这些都会打击我们恨的人,使他们不想活下去
所以辅导一个想自杀的人,或许有一部分的工作是要帮助他与向他怀怨的人和好
很多时候向他怀怨的人是不知道自己有错的
因为我们内心都太邪恶,太善于欺骗自己,太懂得把恨意藏起来
这些事情审判的时候就会显露出来,到时候可能会有人很惊讶,
某个看起来很属灵的人,其实是这么高明的在打击自己讨厌的人
别人我就不说了,但我自己内心的邪恶我是知道的
如果有机会的话,我再说这是怎么操作的
马太福音 5:23 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
马太福音 5:24 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
马太福音 5:25 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
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
马太福音 5:26 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
若想起弟兄像你怀怨,这里的说法是很有趣的
耶稣不是说你向弟兄怀怨,而是弟兄向你怀怨
我们的习惯通常是自己对别人怀怨,要去找他和好,但这里却是说别人对自己怀怨
当然耶稣也有教倒自己对别人怀怨时的作法
马太福音 18:15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
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但这里讲解不可杀人时,提到的却是别人对自己怀怨
我猜想,这是由于别人对自己怀怨,必然表示自己做了一些事情伤害对方
而自己所做的,其实就违反了不可杀人
而耶稣提到了先去与弟兄和好,赶紧与弟兄和好
这说明了和好的工作是刻不容缓的,没有所谓等到上帝的时间到了再和好
上帝不是这样做的,你若不立刻与弟兄和好,你读经祷告寻求神都是枉费力气
一个人没有与弟兄和好,他一定会失去神的同在,在基督里的平安
当然,有些人可能失去这些也没感觉,因为他们根本不在乎,愿神管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