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次我朋友去一家咖啡厅吃东西,餐厅推出内用优惠套餐,
menu上写了主餐300元、饮料200元,低消400元,
而内用优惠套餐是只要点主餐加饮料,只要350元,
我朋友想说好爽,就点了此套餐,但因为某些原因,饮料一口都没喝,
结果柜台A竟然跑出来说:“先生,你饮料必须要喝,这是我们优惠套餐耶,
你单点要200元,套餐才变50元,你知道你因为点了套餐让我们少卖一杯
200元的饮料吗?而且还占了我们一个客人的位置,
你一口都没喝,还要有清洁人员帮你处理空盘、厨余、收杯子等,
这都是成本耶,如果你不喝完就离开,请你支付50元费用,否则我们要把你
在店内的物品(手机、包包等)扣留住。”(注:就是行使民法上的留置权)
我朋友对柜台A主张:
“这是我买的东西啊,我为什么不能放弃?菜单又没说我一定要吃完,
我也没外带,今天就是我不想喝了阿,而且没喝完要加收50元,
这费用菜单上根本没写,凭什么呢?”
柜台A表示:
“你这样就是更改菜单!!从套餐变单点,请付50元。喔不!是150元!!”
隔壁桌的客人见状心想:
“唉,又是一个奥客,利用店家优惠规则来规避低消限制,被抓到活该。”
最后我朋友乖乖付了150元,才顺利离开阿.........